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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3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10-13 13:25:35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3篇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 经济管理2020年1月 69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特点及重要性 卢晖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广西南宁5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3篇

    篇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

     经济管理 2020 年 1 月

     69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特点及重要性

     卢 晖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广西 南宁 530011

      摘要 :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改革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需要不断进行变革,才能发展得更好,体现出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群众对事业单位的好感。在此基础上,事业单位不断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并且逐渐朝着深水区和具体化方向发展,显著的表现是政府的会计制度出现深化改革的趋势。政府借助新的会计准则,不断提升政务处理的透明度,提升政府会计工作的科学性。可以说,政府的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会计核算体系的建设,对政府会计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具体的思路,政府要实现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离不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挥的作用。本文主要就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出发,分析实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环境,从而更好的对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特点以及重要性进行分析。

     关键词 :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特点;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

     :F810.6

     文献标识码:

     :A

     我国经济正处于飞速发展的状态,经济发展的速度带动了各个领域事业的发展。而对政府会计改革而言,为促进政府财务管理的发展,需要不断实施会计改革,促进政府的发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是政府会计改革的重点内容,会计准则在政府会计改革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会计准则,因此,分析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特点及其重要性具有重大的意义,对政府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管理都具有效用。

     1 政府实施会计改革的背景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以来,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使得国内企业的发展受到挑战。作为事业单位的政府,要提升自身职能管理的水平,就需要不断地完善自身,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实施会计改革,提升政府财务管理的质量。从时间上看,行政事业单位修订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时间是 2012 年,此次修订主要在财政部的支持下完成的。通过这次的修订,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如出现权责发生制,可以说,这次修订能极大的促进财政体制的改革[1] 。当前,我国的财务管理体系中加入了收付实现制,并且这一机制不断在财务管理体系中得到完善和发展,进而显示出财务收付的重要性。在财务核算的基础上增加了收付实现制,依赖于收付实现制就能发挥财务核算在财务管理中的价值。此外,通过收付实现制还能掌握政府预算收支情况,借助收付实现制完成政府的预算,为后期的预算计划提供帮助。同时,收付实现制的出现还改善了政府职能。政府实施会计改革的现实意义较大,并且经济发展、综合国力等外界因素也影响着政府的会计改革。在此背景下,政府只有实施会计改革,才能解决自身的财务管理问题,提升政府管理水平,便于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2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出台的大环境

     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提升,促使政府要加紧实施会计改革,而会计改革的成效是出台了政府的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正式出台开始于财政部主持颁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的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实施效果,财政部又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这一准则又被称为是第 78 号文,运行时间是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这一文件将政府的会计准则细化,以更加明确的指示指导着政府的财务管理工作。随后,财政部还相应出台了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六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内容,目的在于丰富会计改革实施的内容[2] 。可以说,财政部的一系列改革措施,都是为了完善政府的会计体制改革,建设更为完善的会计体系,最终为政府的财务工作服务。政府会计改革的重点是权责发生制为主体的政府财务综合报告制度改革,改革内容包括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应用指南。政府的会计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不仅完善了财政体系,同时也推动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因此,政府出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有用的,适应了当前的社会环境发展要求,是政府以及相关事业单位谋求发展的重要方式。

     3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特点分析

     3.1 财务和预算的双重性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特点首先表现在实现了财务和预算的双重性发展。而要想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实现双重核算的要求,对政府的预算会计而言,就要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标准;对政府的财务会计而言,就要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标准,因此,也就出现了政府财务核算的分类标准,所以在细分政府的会计元素的过程中也需要划分为两类:第一是对政府的预算会计收支表的会计,这一会计收支表能精准的体现政府的相关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结余等内容;第二是关于政府资产负债表的会计,这一会计表借助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标准,较为精准的显示出政府当前拥有的资产、负债、收入以及其他费用等情况,从而体现出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双重性特点。

     3.2 财务和预算的统一性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第二个特点是财务和预算实现了统一性,对政府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来说,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能有效的将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起来,这样一来,各类单位之间就不存在差异,进而在统一的会计标准下,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效率。也就是说,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出现,打破了单位性质的区别,将政府会计各个科目之间的核算以及报表的制作统一起来,生成相应的财务报告,完成政府各个部门的成本核算工作,为政府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并且将不同职能和背景下的政府部门进行对比,从而推动会计工作的开展。政府各部门的财务报告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本的核算标准,保证政府财务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3 财务和预算的互补性

     国家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出台了新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对政府的财务会计工作而言,相应的也要做出改革,以适应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发展。可以说,新会计准则和新计制度对政府的预算和财务会计工作是有利的,很好的将二者衔接和隔离,同时也就显现出会计准则的优势,会计准则的显著优势就是适当隔离和深度衔接,政府的预算和财务会计要运行就要根据会计标准制定预算报告,报告里要将事业单位的预算情况表明清楚。然而,统一的会计执行体系给政府的预算和财务会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二者相互补充、相互协调,才能制定真实反映政府工作情况的财务报告[3] 。

     4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重要性

     4.1 减少政府的腐败,促进廉政建设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性,能减少政府的腐败,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因为事业单位会制定资产负债表等收入费用表,这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在 (下转第 71 页)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

     经济管理 2020 年 1 月

     71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职能的持续有效的充分运用,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机构的成败。单位的领导要加深对财务管理的认识,不断加强对财务管理的控制。其次,部门内部的管理人员应监督和指导其财务状况,大大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并充分发挥其职能机构的作用。单位财务管理中的相关人员需要继续加强理论研究成果,并学习更多先进的财务相关管理模式的方式和多种手段,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对财务、会计和会计知识的特定理解。对于相关财务人员,可以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因此员工必须不断学习和不断改进。实施评估体系可以通过吸引新人才和开发员工潜力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如果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任何漏洞和行政缺陷,应及时向高层领导报告,以便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提高行政机构的整体效率。此外,为了更好地充分调动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自主性,提高公司的财务效率,有必要建立奖惩制度以及报酬和处罚制度。

     3.3 完善单位内部的财务管控机制

     为了更好的改善部门内部的财务管理和综合控制运作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中做好工作。首先,必须更加重视财务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并关注肯定其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另外,有必要了解单位内建的会计系统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以不断改进工作,提升能力和专业精神。其次,为了改善单位备的内部控制系统,必须精确地划分每个部门的职权范围,确保各项支出(包括经济支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正式审批程序执行情况信息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第三,有必要充分注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金的风险管理,以实现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此外,有必要监督和确认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实时监测资金的可用性,以确保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认真地做好审计工作,从根本上落实实施审计决定,并加强审计整顿工作,可以确保更加规范地使用资金,并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 结束语

     简而言之,现阶段中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工作也在不断完善和进步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水平和专业素质,规范财务管理策略和方法,最大程度优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赵宏.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J].社会发展,2014(21):40. [2]斯琴图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对策分析[J].时代金融,2011(12):90-98. [3]李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2(5):172-174. [4]迟玉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4,8(30):168-169. (上接第 69 页)

     反映自身发展情况的同时,将政府的财务会计透明化、公开化,便于人们对政府进行监督,监督力度越大,越有助于政府的廉洁发展,减少政府腐败行为的出现。此外,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还包括政府提供决算报告以及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将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运行状况等公示出来,接受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民众的检查,提升财务工作效率的同时,政府也更为廉洁。

     4.2 推动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

     政府的会计准则和政府的会计制度的重要性还体现在推动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上,因为就政府的会计准则而言,需要在权责发生制的标准上进行会计核算,同时还要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核算,在核算的基础上进行收入费用报表的编制,好的报表编制能准确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会计信息等内容,而编制的报表反映出的预算执行情况能帮助政府实行绩效考核。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绩效管理直接来源于政府的财务会计的执行情况,因此,政府的会计准则和政府的会计制度是为政府的绩效管理形成服务的[4] 。

     4.3 注重自身资产、负债情况的管理

     可以说,政府借助会计改革制定的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对政府自身的发展是重要的,通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将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等调查出来,方便政府对自身资产、负债情况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就能逐步完善政府的制度管理能力,落实我国的资产管理标准。政府只有对自己的资产进行管理,才能管理好政府的财务风险,进而做好有效的防治措施,降低财务风险发生的几率。

     5 结束语

     政府进行会计改革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典型表现,政府的会计改革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二者对政府的会计改革具有较大的作用,尤其对政府职能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分析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特点以及重要性,对政府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发展影响较大,财务核算和政府预算统一起来共同为政府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吴逸婷.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的影响[J].中国集体经济,2019(36):145-146. [2]何燕.浅谈政府会计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12):188. [3]邓红梅.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财务会计的影响探究[J].纳税,2019,13(33):158. [4]文秋林.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9(06):116-120.

    篇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 府 会 计 制 度

     目录 一、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 二、新具体准则解读 三、平行记账原理 四、政府会计制度-日常核算 五、问答及小结

      一、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

      引领

     辐射

     带劢

     提升

      政府会计改革相关文件汇总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文号 发布时间 备注 1 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4〕63号 2014年12月12日 2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财政部令第78号 2015年10月23日 基本准则 3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财会〔2016〕12号 2016年7月6日 具体准则 4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财会〔2017〕4号 2017年2月21日 具体准则应用指南 5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 财会〔2017〕11号 2017年4月17日 具体准则 6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 财会〔2017〕23号 2017年7月28日 具体准则 7 《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 财会〔2018〕28号 2018年10月21日 具体准则 8 《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 财会〔2018〕31号 2018年11月9日 具体准则 9 《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财会〔2018〕31号 2018年12月26日 具体准则 8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财会〔2017〕25号 2017年10月24日 会计制度 9

     关亍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3号 2018年2月1日 衔接规定 10 关亍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8〕21号

     2018年8月16日

     贯彻实施准则制度的通知

     11 关亍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 财会〔2018〕34号 2018年12月6 做好新旧衔接和资产核算的通知 12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 财办会〔2019〕10号 2019年4月9日 解释 1个基本准则、9个具体准则、1个应用指南、1部会计制度、1个衔接规定、3个通知

     主要对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以及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作出规定,属于“概念框架”统驭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度 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政府会计基本 准则 政府会计具体 准则 政府会计应用 指南 政府会计 制度 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操作性规定 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 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 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便于会计人员进行日常核算 存货 固定资产 投资 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会计调整 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 负债 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制度 初始计量后续计量 定 义

     双功能 双基础 双报告 政府会计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财务报告 决算报告 核算基础 核心思想:

     构建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幵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预算收支执行 财务状冴、运行情冴、现金流量等信息

      二、新具体准则解读

      引领

     辐射

     带劢

     提升 (一)负

     债 (二)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三)会计调整

     ( 一 )负

      债 债— 定义

      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一)负 负

      债 债— 确认

     符合负债定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负 负

      债 债— 分类

      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一)负 负

      债 债— 内容

      包括

     偿还时间与金额基本确定的负债和由 或有事项形成 。

     。

      偿还时间与金额基本确定的负债按政府会计主体的业务性质及风险程度,分为 融资活动、 运营活动。

     。

     (一)负 负

      债 债— 举借债务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在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或协议并取得举借资金 时 确认为负债。

     对于 ,初始确认为负债时应当按照借款本金 计量 ;借款本金与取得的借款资金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对于发行的 ,初始确认为负债时应当按照债券本金 计量 ;债券本金与发行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一)负 负

      债 债— 计入

      政府以外的其他政府会计主体为购建固定资产等工程项目借入专门借款的,对于发生的专门 ,应当按照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金额,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工程成本;不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当期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因举借债务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其中,辅助费用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举借债务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

     (一)负 负

      债- 举借债务

      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是指自工程项目开始建造起至交付使用时止的期间。

     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含3 个月)的,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非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果中断是使工程项目达到交付使用所必须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工程成本。

     (二)

     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内容

      财务报表是对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收入费用表;

      (三)附注。

      政府会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编报基础 )。

     (二)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重要性

      重要性应当根据政府会计主体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 性质和金额 两方面予以判断。关于各项目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判断项目性质 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 显著影响 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等因素;判断项目 金额 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 占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收入总额、费用总额、盈余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 比重 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 比重。

     。

     (二)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按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 不得相互抵销 ,但其他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政府会计主体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合并主体和其全部被合并主体形成的报告主体整体财务状况与运行情况的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合并级次分为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本级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和行政区政府合并财务报表 。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既负责编制本级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也负责编制本级政府所辖行政区政府合并财务报表。

     (三)会计调整— 定义

      会计调整,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因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对其原采用的 会计政策 、 会计估计 ,以及发现的 会计差错 、发生的 报告日后事项 等所作的调整。

     。

     (三)会计调整— 定义

      会计政策,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特定原则、基础以及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特定原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所制定的、适合于本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诸多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中所选择的、适合于本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准则所称报告日后事项,是指自报告日(年度报告日通常为12 月31 日)至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包括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两类。

     (三)会计调整— 定义

      会计估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对结果不确定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等。

     会计差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时,在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出现的错误,通常包括计算或记录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产生的错误、财务舞弊等。

     (三)会计调整— 定义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根据本准则及相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本政府会计主体具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并履行本政府会计主体内部报批程序;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应当报送有关方面批准或备案的,从其规定。

     。

     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重新履行本条第一款的程序,并按本准则的规定处理。

     。

     (三)会计调整— 会计政策( 追溯调整法)

     )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会计政策变更未作出规定的,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视同该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

     (三)会计调整— 会计政策( 追溯调整法)

     )

      采用追溯调整法时,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调整最早前期有关净资产项目的期初余额,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涉及收入、费用等项目的,应当将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调整受影响期间的各个相关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最早前期各个受影响的净资产项目以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各个受影响的项目变更后的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三)会计调整— 会计估计( 未来适用法)

     )

      政府会计主体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应以掌握的新情况、新进展等真实、可靠的信息为依据。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

      政府会计主体对某项变更难以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者会。

     计估计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三)会计调整— 会计差错更正 ( (- 原则- 本期发现)

      (一)

     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 ,应当调整本期报表(包括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下同)相关项目。

      (二)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 重大会计差错 ,如影响收入、费用或者预算收支的,应当将其对收入、费用或者预算收支的影响或者累积影响调整发现当期期初的相关净资产项目或者预算结转结余,并调整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如不影响收入、费用或者预算收支的,应当调整。

     发现当期相关项目的期初数。经上述调整后,视同该差错在差错发生的期间已经得到更正。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发现的使本期编制的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一般是指差错的性质比较严重或者差错的金额比较大。该差错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对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则认为性质比较严重,如未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财务舞弊等原因产生的差错。通常情况下,导致差错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对报表某一具体的 项目的影响或者累积影响金额占该类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对报表同一项目的影响金额的10 %及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

     。

     政府会计主体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三)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 非重大会计差错。

     ,应当将其影响数调整相关项目的本期数。

     (三)会计调整— 会计差错更正( 原则- 日后期间发现)

      政府会计主体 在报告日至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 发现的报告期以前期间的 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视同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比照本准则第十四条(二)的规定进行处理。

     政府会计主体 在报告日至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 发现的报告期间的会计差错 及 报告期以前期间的非重大会计差错 ,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五章报告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三)会计调整— 报告日后事项(调整事项)

      报告日以后获得新的或者进一步的证据, 有助于对报告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 ,应当作为调整事项,据此对报告日的报表进行调整。

     调整事项 包括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损、已确定获得或者支付的赔偿、财务舞弊或者差错等。

     报告日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报告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进行会计处理,对报告日已编制的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者本期数作相应的调整,并对当期编制的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者上期数进行调整。

     (三)会计调整— 报告日后事项(非调整事项)

      报告日以后才发生或者存在的事项, 不影响报告日的存在状况,但如不加...

    篇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州会计局

     杨春香

     一、政府会计制度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一、政府会计制度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二、政府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 二、政府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

     三、平行记账基本原理 三、平行记账基本原理

     四、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使用 四、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使用

     五、政府会计制度与新旧衔接总体考虑 五、政府会计制度与新旧衔接总体考虑

     政府会计制度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政府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具体准则 应用指南 会计制度 基本准则主要对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以及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做出规定。

     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劢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应用指南主要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操作性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便亍会计人员进行日常核算。

     政府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

      (一)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 (二)统一了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

      (三)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

      (四)扩大了政府资产负债核算范围。

      (五)改进了预算会计功能。

      (六)整合基建核算内容。

      (七)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

      (八)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平行记账的基本原理

     项目 预算会计 财务会计 核算基础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核算对象 不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 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 核算结果 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 会计要素 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提交报告 决算报告 财务报告

     一、政府会计科目 一、政府会计科目

     《政府会计制度》分别按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列出了会计科目表,共计103个一级会计科目。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会计科目  财务会计科目77个  预算会计科目26个

     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分离 平行记账 预算会计 收到代理银行授权支付到账通知单时: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50万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50万 贩入固定资产时:

      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150万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50万 按月计提折旧时:

      不做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 收到代理银行授权支付到账通知单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50万

     贷:财政拨款收入

     150万 贩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150万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50万 按月计提折旧时:

      借:××费用

      1.5万

     贷:累计折旧

      1.5万

     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财务会计科目 预算会计科目 01 02 目录 Contents

     《政府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科目 1

     01 资产类

     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变现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经济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经济资源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经济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定义及确认条件:

     一、总体情况

     •

      资产类会计科目共计35个:

     --继承现行单位会计制度

      -通用的

      -特殊行业的

     --引入权责发生制增加的

     --核算范围扩大增加的(红色)系新增)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说明 行政 事业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21 其他货币资金

     新增

      5 1101 短期投资

     不使用

      6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7 1211 应收票据

     不使用

      8 1212 应收账款

     不使用

      9 1214 预付账款

     10 1215 应收股利

     新增 不使用

      11 1216 应收利息

     新增 不使用

      12 1218 其他应收款

     13 1219 坏账准备

     新增 不使用

      14 1301 在途物品

     新增

      15 1302 库存物品

     新增

      16 1303 加工物品

     新增

      17

     1401 待摊费用

     新增

      财务会计科目—资产类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说明 行政 事业 18

     150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投资拆分 不使用

      19

     1502 长期债券投资

     不使用

      20

     1601 固定资产

     21

     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2

     1611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拆分

      23

     1613 在建工程

     24

     1701 无形资产

     25

     1702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26

     1703 研发支出

     新增

      27

     1801 公共基础设施

     28

     1802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29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30

     1821 文物文化资产

     新增

      31

     1831 保障性住房

     新增

      32

     1832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新增

      33

     1891 受托代理资产

     34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新增

      35

     1902 待处理财产损溢

     35个

     21 会计科目及说明 1 1 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本科目下设“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不做账)

      按规定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

      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借的现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不做账)

     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实际报销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三)因提供服务、商品或者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收入”、“应收账款”等相关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四)收到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预算会计不做账)

     注意事项:

     1.单位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有出纳根据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次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库存现金实际库存数项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2.现金收入业务繁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每天将所受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定缴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3.不允许坐收坐支、不允许大额提现、不允许私社“小金库”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本科目下设“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受托代理、代管的银行存款。

     二、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其他预算收入)

     (二)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不做)

     (三)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费用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四)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等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

     支付银行手续费等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注意事项:

     单位应当按照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有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月之间如有差额,应当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

     1.支付日常活动费用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2.购买库存物品或购建固定资产,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3.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

     (三)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等科目。(预算会计:当年退回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以前年度退回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财政拨款结余-年初余额调整)

     (四)年度终了,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度终了注销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

     二、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款项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预算会计: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121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专业及其辅助活动、经营活动等应收取的款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因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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