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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7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9-07 14:20:04

    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7篇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车间员工质量奖惩制度(共共5篇) 车间员工质量奖惩制度一、奖罚目的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7篇,供大家参考。

    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7篇

    篇一: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间员工质量奖惩制度 (共 共 5 篇)

      车间员工质量奖惩制度一、 奖罚目的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质量补充制度。二、奖罚范围本车间所属员工三、 执行权限当事人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四、 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 24 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车间主任、生产经理,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

     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五、 奖罚标准① 所有奖罚均用百分考核分数体现,每位员工每月都享有 100 分底线,即员工工资为基本工资×百分考核+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分在现有的 100 分底线上累积,罚分在现有的 100 分底线上逐减,奖分与罚分相同时则相互抵消。② 说明:一般违规是指偶发性,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附合要求及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程度轻微不合格;严重违规是指明知故犯,故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造成恶劣影响,实际损害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六、 惩罚依据所有员工有故意破坏生产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10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1. 107A:所有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领用,发现一次私自领用,扣当事人 1 分。B:所生产的 107 胶桶内有异物、杂质,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 2 分。C:所生产的 107 胶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 1 分。

     D:所生产的 107 胶混放,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 1 分。

     E:所生产的 107 胶粘度不符合要求,不在公差范围内之中,发现一次扣 1 分(特殊原因除外,由技术检验员确认)F:所生产的 107 胶冷却后必须加盖,盖子必须干净,违反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 1 分。G: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班长及当事人 5 分。

     H:对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 2

     分。

     I: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 1 分。2. 基料 A 对于不合格原料须经上级主管,报请技术部批准后方可领用,凡私自领用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 分。B: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当班班长及当事人 5 分。C:所生产的基料内发现有异物、杂质,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2 分。

     D:所生产的基料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 1 分。

     E:所生产的基料混放,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当班全体人员每人 1 分。

     F:对于不合格品流入道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 2 分。G: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 1 分。3. 三辊机 A:所研磨的基料必须经目测必须无颗粒异物,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2 分。B: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5 分。C:所研磨后的基料必须加盖,盖子必须清洁,违反一次扣当事人 1 分。D:所研磨后基料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1 分。E:所研磨后基料混放,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1 分。F:对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1分。G:所有生产记录字迹要写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 1 分。4. 制胶 A:对于不合格基料禁止领用,凡凡私自领用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1 分。B: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班长及当事人 5 分。

     C:对于所生产的胶与所加工的交联剂不等,及领用的 O 料不等的,扣当事人及班长 2 分。D:所生产的胶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1 分。F:所生产的胶内有异物杂质,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 1 分。G:所生产的胶没有密封包装或没有加盖,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1 分。

     H:对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发现一次扣班长 2 分。I: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要写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 1 分。5. 分装 A:对于不合格品禁止领用,凡私自领用者一次扣 2 分。B: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 5 分。

     C:发现一次喷码与纸箱批号以及胶浆不符的,一次扣当事人 1 分。

     D:发现一次所接(克数)与实际克数不在公差范围的一次扣 1 分。

     F:所生产的产品标识不清,一次扣当事人 1 分。G:所生产的产品混放,一次扣当事人 1 分。H:所生产的不合格品禁止入库,发现一次扣班长 2 分。I: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 1 分。七、奖励依据 1.对于在工作中连续 1 个月表现良好,没有发生一起质量事故,未被扣分数,奖励 1 分,2 个月 2 分,三个月 3 分,以次类推。2.对于在工作中揭发检举违规现象,监督上道产品得力之人,经查属实,奖励 1 分。3.对于在工作流程或在质量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奖励 2 分。4.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奖励 2 分。5.对于在整班组中连续一个月没有一个人被扣分的,整班每人奖励 1 分,班长奖励 2 分。八、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

     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未达成一直意见,则向上级部门申请。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九、若奖罚实施者存在包庇属下过失或者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0-200 元。十、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十一、本规定由办公室协助生产部特制订本规定,解析权由生产部决定和执行。十二、本制度 2011 年 10 月 12 日生效并执行总经理签名;年

      月

      日#2 楼回目录生产型企业员工奖惩制度车间员工质量奖惩制度 | 2016-08-15 14:511.目的及适用范围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工、临时工以及试用期员工。2.奖惩审批程序 2.1 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填写。情况较为恶劣不便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主管经理、直至总经理直接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管理部开出奖罚单。2.2 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由管理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2.3 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主管经理和管理部审核,交总经理批

     准后,由管理部实施。2.4 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实施。2.5 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科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 奖励的原则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3.2 奖励的种类:3.2.1 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1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3.2.2 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

     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G)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者;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3.2.3 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A)发生意外事故时,不避艰险,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而减少公司损失者;B)对各项生产设备、工艺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者;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E)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A)对研究发明或革新生产设备、工艺或提高质量、改革管理,确有特殊功绩,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或管理能力,明显超出原岗位的要求,可以胜任更高级别 2 岗位要求者,;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者;C)在同一年度累计记大功两次者;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3.2.5 其它奖励:如质量管理奖励、公司

     主题活动奖励等,根据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细则执行。此外公司还可根据需要设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奖、创造发明奖、小改革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并经审批具体公布奖励办法。3.3 奖励的标准:3.3.1 嘉奖:一次性奖励 100 元,同时公告表扬。3.3.2 记功:一次性奖励 300 元,同时公告表扬。3.3.3 记大功:一次性奖励 600 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3.3.4 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 1 级-2 级工资。3.3.5 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 处罚的原则 4.1.1 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4.1.2 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4.1.3 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4.1.4 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

     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管理部执行。4.1.5 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4.2 处罚的种类和标准处罚包括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 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4.2.1 处罚依据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4.2.2 辞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F)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J)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

     秩序;K)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M)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N)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O)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P)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Q)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R)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S)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U)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V)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W)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X)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Y)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Z)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AA)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AB)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

     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C...

    篇二: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考核及奖惩制度

     质量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总

     则 1.1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实现,根据《葛洲坝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中,将强化激励机制,坚持质量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努力提高员工积极创造高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3 坚持“质量第一,教育为本”的原则,大力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严禁以罚代管。

     1.4 质量奖惩的原则是:奖优罚劣、奖罚分明。奖惩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

     1.5 质量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同经济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主要有口头表扬、通报表彰、授予质量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等;质量处罚包括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和经济罚款等。

     1.6 质量奖惩分为质量管理综合奖惩和现场质量控制奖惩。质量管理综合奖惩依据每月对各施工队质量管理情况综合考核结果实施,现场质量控制奖惩根据施工过程中实物工程质量情况随时实施。

      二、考

     核 2.1 项目部对各施工队的质量基础管理工作和实物工程质量每月进行一次量化指标考核。考核时间安排在每月 26 日进行。

     2.2 考核由质量保证部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结果报项目部主管质量领导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3 考核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达到 90 分以上为优秀,90~70 分为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

     2.3.1、质量基础管理(40 分)

     (1)、质量组织体系是否完善。不完善扣 10 分; (2)、传达上级质量精神是否及时到位,是否落实。不落实的扣 5 分,不及时的扣2 分,落实不彻底的扣 3 分(查会议记录); (3)、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活动情况。一次不参加扣 5 分; (4)、质量会议情况。一次不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会议扣 5 分,施工队每月不组织一次质量会议的扣 5 分(查会议记录); (5)、全面质量管理情况。不参加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扣 5 分。

     2.3.2 实物工程质量(60 分)

     (1)、发生质量事故的扣 50 分; (2)、发生一般质量缺陷的扣 30 分; (3)、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 87%以上的不扣分,86%~70%的扣 20 分,70%以下的扣 30分。

     三、奖

     惩 3.1 质量管理综合奖惩 3.1.1 考核达到“优秀”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1000 元,并拿回本单位当月质量挂钩工资(经济独立单位当月质量保证金不扣除);考核为合格的单位,可拿回本单位当月质量挂钩工资(经济独立单位当月质量保证金不扣除);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当月质量挂钩工资(经济独立单位当月质量保证金扣除)。

     3.1.2 根据考核细则,项目部年终进行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凡达到“优级”的单位和个人,获“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的称号,将通报表彰,并一次给予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1000~2000 元的奖励,质量管理先进个人 200~500 元的奖励;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一次性给予不合格单位 1000~2000 元的罚款,个人 200~500 元的罚款。施工过程中不求质量,导致质量缺陷超出标准或违规违章施工受到监理或业主书面警告或违规警告和罚款的责任单位或个人,除承担全部处理费用外,并按下列标准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追加处罚:

     3.2 现场质量控制奖惩 3.2.1 奖励 (1)、在施工过程中能够一贯严格坚持按工艺质量要求操作,并能及时处理工序质量纠正工作,保证了工程质量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观察记录情况不定期给予 50~100 元奖励; (2)、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根据其成效奖励 50~200 元; (3)、在施工中发现测量差错,避免了返工或质量事故的,每次奖励 50~200 元;发现水泥、砼料错误,阻止废料人仓,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返工或质量事故的,每人一次奖励 50~200 元; (4)、对工作认真负责,克服极大困难进行施工,保证单元工程或工序优良的单位和个发现违规单位 处罚标准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业主 500~1000 元/次 200~300 元/次 监理人 200~500 元/次 50~200 元/次

     人,根据难度大小,每次奖励 50~100 元; (5)、凡在施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避免了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或通过改进施工工艺,使工程质量有显著提高的单位和个人,经审查属实,随时给予 100~500 元一次性奖励; (6)、

     严重危害工程质量的突发事件或不可预测的意外因素,积极组织并参与抢险处理的,给予 100~500 元一次性奖励; (7)、积极组织且参与 QC 小组活动,取得(公司认可)一定成果的,给予 100~200 元一次性奖励; (8)、推行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和有利于企业长期发挥经济效益的,给予 100~500 元一次性奖励; (9)、现场施工管理者,对工程质量提高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给予 100~500 元一次性奖励; (10)、其它有质量工作成绩或较为突出贡献的,给予 50~500 元一次性奖励; (11)、责任项目施工完成,经业主评审符合优良质量等级,可获优质工程奖 3000~5000元; (12)、辅助生产单位(或部门)应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不因为发生由于服务质量所引起的质量事故,获全月经济挂钩奖 1%(按 2000 元工资计取)和 50~100 元质量单项奖; (13)、生产责任施工项目,当月无任何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且其优良率达到 90%以上,给予经济挂钩奖 1000~1500 元; 3.2.2 处罚 (1)、凡发生各类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 10~20%处以罚款,经济独立核算单位造成质量事故的,还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重大质量缺陷以上,按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3)、较大质量缺陷和一般质量缺陷,给予责任单位 300~1000 元处罚,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 100~300 元处罚,责任人 100~500 元处罚,并通报批评; (4)、质检员因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造成错检、漏检事故者,罚款 50~200 元;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的罚款 50~200 元;对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质检人员指令,可能造成质量损失或缺陷者,给予 500~1000 元罚款; (5)凡因施工技术交底、生产安排、测量放线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低劣。每起根据责任分析,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罚款 100~300 元; (6)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质量资料,不积极参加例会等质量活动者,罚款 50~100 元; (7)责任项目施工完成,但有不合格的施工项目,除按要求必须返工返修达到合格标准外,同时每一单元工程罚款 1000~1500 元;每一分部工程罚款 2000~5000 元; (8)辅助生产单位(或部门)服务态度低劣,不听从现场指挥,所造成质量事故,每起除扣除经济挂钩奖的 1%外,另承担应负的事故责任罚款;

     (9)生产责任施工项目,统计(监理核定)优良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除扣除当月经济挂钩奖外,)并按本条的经济挂钩奖的 10%罚除;优良率低于 87%的罚款 500~1000 元; (10)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由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评估直接经济损失,除自费返修处理外。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 20%的比例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注:严重质量缺陷按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1)个人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应由单位落实到人,并在三天之内拿出事故发生经过。同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罚款 100~500 元,并在内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事故经过和检查每拖延一天,加罚 50 元; (12)重大质量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质量文件规定处理,本条例中不作修订; (13)发生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除行政处罚外,并处以 200~1000 元的罚款:

     ①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或伪造记录; ②在质量检查验收中,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的; ③发生质量事故进行隐瞒或谎报的; ④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不配合并设置障碍的; ⑤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规程规范与设计要求的,且拒不听从劝告的; ⑥无故擅自离岗,脱岗或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的; ⑦违反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定的; (14)生产过程中,为使施工质量不再进一步恶化,已口头或书面通知“暂停施工”、“紧急处理”、“返工返修”和“工艺整改”等,依然一意孤行,导致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给予责任单位加罚 1000~2000 元、责任人加罚 50~100 元的罚款; 如在“整改”规定期限内仍未进行整改的,按每延误一天加罚 100 元。

     (15)、砼浇筑施工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承包单位或个人处以 50~100 元的罚款,不听劝告者,以双倍罚款:

     ①未经许可擅自开仓的; ②仓内有积水不及时排除,以砼赶水,或任意往砼中加水的; ③未经试验人员许可,私自变更砼施工配合比的; ④出现错料、不合格料入仓的; ⑤模板有严重走动、变形或漏浆时,不及时加以防止和处理的; ⑥钢筋及埋件严重离位时,不及时恢复和加固的; ⑦外来意外因素对砼浇筑质量构成严重影响,不采取紧急措施的; ⑧砼初凝面积已超过工作面的 1%,通知停仓处理拒不执行的; ⑨其它严重违反砼操作规程,不接受劝告的;

     上述①~⑨项情形,如造成质量缺陷或事故,同时按前述质量责任罚款处理。

     (16)砼浇筑成品应符合“内实外光”的原则,凡成型砼外观:

     ①蜂窝、麻面:累计面积超过总面积的 0.5%; ②架空或狗洞:面积超过 0.1m2 ,且深度超过最大骨料粒径; ③表面不平整度:累计面积超过 0.5%;或有严重错台、流水面有升跌坎超出设计允许要求的; ④或因模板变形、跑模、浇筑中钢筋偏移导致钢筋外露的。

     以上按浇筑仓位每项罚款 200~500 元。

     (17)砼应重视早期养护(保温),且不少于 28 天,砌体砂浆不少于 7 天,每缺一天罚款 50~100 元; (18)砼用砂、骨料、水、水泥等材料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标准中的规定,按抽样频率及随机抽查控制,每抽查有一次不合格,罚款 50~100 元; (19)砼拌和质量按工作台班随机抽样,如实际拌和时间、出机口坍落度、与配料精度出入较大,并超出有关规定,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 50 元; (20)开挖断面应杜绝超挖,防止欠挖。单元断面检测中,如超挖大于 20 ㎝每 2 点;欠挖 5 ㎝以上每一点,每项罚款 50~200 元; (21)预裂(或周边)爆破布孔应符合钻爆设计,孔位偏差不大于 10 ㎝,钻孔间距偏差不得超过 20 ㎝,钻孔孔斜不得超过设计孔深的 1%,以上每抽查一处不符合者,每处罚款 50~200 元; (22)围岩预裂作用效果的炮孔痕迹率: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或强风化岩为 50~10%;对节理裂隙较发育的岩体或弱风化岩为 80~50%;对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或微新鲜的岩体为 80%以上;每钻爆循环检查若低于以上百分率,每次罚款 100~200 元。相邻炮孔间不平整度不应大于 15 ㎝,每梯段抽查至少 10~15 点,合格点率低于 87%时,罚款 100~200 元。以上如属工程地质原因除外; (23)随机锚杆或系统锚杆,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布孔,孔位偏差不应大于 10 ㎝,孔深偏差不应在±5 ㎝以内;锚杆下料长度不小于设计,外露长度应低于喷层厚度,每抽查单元低于90%,按前述单元工程合格率罚款处理; 如喷护工作完成,喷面仍有锚杆明显外露或挂网露筋,每处加罚 30 元。

     (24)锚杆安装如检测结果不符者,除按要求增补锚杆外,并罚款 100~300 元; (25)永久支护段喷砼厚度每 10~20m 为抽样单元,合格率不应低于 70%;最小厚度不应低于设计的 60%,如达不到以上标准者,除返工外,每单元罚款 100~200 元。有意拖延返工时间者,加倍处罚。

     (26)永久支护外观质量,纵向应顺直一致;横向应基本平顺。不应有明显轮线、暴突,每检查一处不符者,罚款 50~100 元。

     (27)喷砼强度经抽样检测,如不在合格标准内,每组罚款 100~200 元,每 10~20m 段

     必须抽一组,缺样按不合格进行罚款。

     (28)围堰、护坡、挡墙等石料的材质、块径应符合有关规定,组砌正确,

     咬合紧密,无叠砌、浮砌石块,无连续通缝,每随机抽查一处不合格,罚款 50~100 元。

      (29)挡墙厚度、坡度、断面尺寸,应符合规范的规定,每抽查段有任一项不符者,罚款 50~100 元。

     (30)砌体大面应力求平顺,直段要求直顺;曲段要求园顺;压顶要求顺直顺园,坡面不平整度应在 5 ㎝以内,勾缝应顺平顺圆,无明显接茬或剥落。以上每抽查段不符者,每项罚款 50~100 元。

     (31)砌体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试验规定,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每抽样一组不合格,除砌体返工外,罚款 50~100 元。

     (32)工程用料责任处罚 ①工程永久性材料、设备、半成品或成品应有出厂材质合格证或说明书,每缺项罚款50~100 元。

     ②材料或构件未按规定频数进行抽样检测,每缺一组,罚款 50~100 元。

     ③已通知过期、报废或降级处理的工程材料继续按正常材料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200 元。由此造成质量事故的,按前文事故责任处罚。

     ④材料试验检测成果,依照按月或季度进行质量统计评定,保证率不低于 90%,低于此限罚款 100~200 元。

     (33)预应力锚索施工,必须保证钻灌过程记录齐全、真实完整,单元验收前必须提交全面验收资料。

     如过程记录不全或失实,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单元工程验收资料不按期提交或不全,每单元罚款 200 元。

     (34)灌浆材料如水泥、添加剂的各项性能应满足相关规定,但凡过期、失效、或已通知报废的材料用于工程,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1000 元。

     (35)工程保护 工程项目施工责任完成,应进行成品保护,防止临界施工活动中,导致人为、机械或其它外界因素造成表面损伤或结构破坏。如处理难度不大,按质量缺陷同等罚款条例处理;如造成结构破坏、且处理难度加大,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罚。责任追究到承建单位、直至责任到人。

     (36)、其它罚则 ①各队、厂应在本项目施工部位或仓位提出终检验收前,必须在该部位自检复检合格后,每拖延或缺项一次罚款 50~100 元。

     ②各作业队、厂的施工项目应按规程规范的频率对各自项目进行抽样检验和试验,并提供必要的劳力协助。如因缺少安排,导致试件缺项、掉项每项罚款 100~200 元。

     四、实

     施 4.1 项目部每月拿出 5000--10000 元作...

    篇三: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全、质量、环水保及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 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安全、质量、环水保及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 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超常规,不违规,全面工作争第一”核心理念,坚持从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入手,强化作业层在工程安全、质量、环水保和文明施工标准化方面的日常管控,结合工程特点和管理模式,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对线下工区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环境保护、标准化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含试验、拌和站、梁场、各加工场),并对在上述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考核通报及处罚。

     第二章

     考评细则 第三条

     项目部对下检查考核以安质部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标准化、环水保工作的日常例行巡视和专项检查为基本依据,同时将监理、建设、质检、安监等管理和监督单位对我部的例行检查评价纳入考核,采用量化的百分制,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计算评比,月底通报考核奖罚,考核奖罚金额纳入激励约束考核费统一核算。

     第四条

     检查、评分办法 (一)项目部安质部检查考核单位为工区,以自然月为单位,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 4 次,其中每月中旬定期组织开展一次月度安全质量专项大检查活动,依据考核评分内容,针对各作业点(含场、站、生活区)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考核评分详见附表; (二)以自然月为单位,在月度内收到监理整改通知单的,针对

      每项内容,对相应责任单位扣 3 分;收到其停工通知单的,对相应责任单位扣 5 分; (三)以自然月为单位,在月度内收到建设指挥部或其派驻机构、广铁集团协调配合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的,针对每项内容,对相应责任单位扣 5 分;收到其停工通知单的,对相应责任单位扣 8 分; (四)以自然月为单位,在月度内收到广铁集团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下发整改通知单的,针对每项内容,对相应责任单位扣 8 分; (五)以自然月为单位,在月度内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监督部门考核或发牌处罚的,针对每项内容,对相应责任单位按本条(一)至(三)分值双倍扣分,同时,考核处罚金额一并计入相应责任单位的月度考评中累计。

     (六)以自然月为单位,在月度内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较大不良行为或重大不良行为,涉及信用评价扣分的,针对相应工点,每扣一分,对相应责任单位扣减 20 分;在信用评价检查中迎检工点未通报问题的,对迎检工点相应责任单位增加 20 分; (七)以自然月为单位,在月度内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等上级管理和监督部门因安全、质量方面勒令返工及停工并造成重大影响者,针对相应工点,对相应责任单位一次性扣减 30 分; (八)在月度内发生安全质量等事故造成 2 人(含)以下轻伤的,扣减责任单位 50 分;造成 3 人(含)以上轻伤、1 人以上 3 人以下重伤或死亡的,扣减责任单位 100 分;超过 3 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或发生其他更严重事故造成更严重后果的,累计扣减责任单位本季度乃至本年度评分并计算考核处罚。

     (九)项目部每月初在全标段的例行巡检中同步开展“工序亮板”

      推介活动,针对构筑物施工,遴选出工艺水准高、质量控制优良、安全管控到位的工序操作以及规范的内业资料在标段内推广,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考核加 10~30 分,纳入月度考核。同时对相关安全、技术等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奖励金额为加分值÷10(月度考核基数),奖励金额的分配由责任单位根据贡献大小报项目部安质部和财务部审核,由财务部直接兑现发放至本人;月度内对个人的奖励不得抵扣责任单位处罚金额。

     第五条

     考核方法及通报 (一)检查考核基数为每个责任单位每月 10 万元,纳入激励约束考核费统一管理;本细则提及的上级管理、监督部门的考核奖罚另外累加。

     (二)考核奖罚金额均采用内插法计算,同时设调整系数 K,调整系数 K 分为三个档次:100 分以上为 K 取-1.2(奖励),100(含)~85 分间 K 取为 0.8,85(含)~70 分间 K 取为 1.0,70(含)分以下K 取为 1.2; 则月度考核奖罚金额计算式为 K*(10-实际分值/10)+上级考核处罚金额,其中 10 为月度考核基数(万元); (三)项目部安质部在例行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对下发出整改通知单,明确扣分原因、扣分数、整改要求和期限,同时将其纳入问题库并跟踪后续整改销号情况,对非客观原因整改不力的,加倍考核。

     (四)月度安全、质量、环水保和文明施工标准化考核由安质部负责汇总,报项目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正式下发,原则上不晚于每月末日通报。

     第三章

     其 它

      第六条 本细则对工区考核由工区根据施工责任比重考核奖罚责任队伍,对工区负责被考核管段安全、技术等管理人员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奖罚在工资中兑现。

     第七条 工区架子队应结合本细则和管理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奖罚办法,激励和约束作业队伍管控,确实做好现场施工生产各项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部 工程 质量管理及奖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改革和发展要求,强化和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工程质量,多创名牌,多出精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规范运作、逐级监控、争创精品”和“创新提升质量,名牌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实施“三标一体”系列标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以保证企业管理方针、管理目标的实现,使工程质量不断上新台阶。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系统”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创优措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舆论监督等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监控之下,快速、优质、安全、环保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四条

     质量管理目标:树立零缺陷工程质量理念,并遵循“安全良好,质量优良,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系统最优,公众满意”的思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理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率 100%,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不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控制质量通病。

     第二章

     工程质量组织机构

     第 五 条

     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项目其它领导、工程、安质、测量、试验、物资、机运、计划、财务等专业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部。

     组

     长:丁永全 副组长:强俊涛 组

     员:王天亮、丛涛、游峥嵘、孙天颖、刘伟、杨芳东、杨超、滕阳光、刘玉芹、王中建、各施工队负责人 第 六 条

     质量检验工作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与安质部长为副组长,专业(质检)工程师、试验室主任、测量队长为主要成员的质量检验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质量控制,包含各种原材料的进场检验、施工过程控制、成品半成品保护、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另外,每个施工队配有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员,以满足施工需要。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第 七 条

     质量教育。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大工程创优质,小项目

     出精品”的理念,对员工、劳务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规范标准;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和“质量月”活动,切实履行法定的质量义务,做到依法施工生产。

     第 八 条

     技术培训。每项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按照“三标一体”系列标准要求,做好各类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组织员工学习规范、验标和操作规程,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中,进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成果的技术培训和推广,全面提高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 九 条

     技术交底。施工前,必须向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任务、交施工方法、交质量标准、交安全注意事项等)。技术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有交底人员、审核人员和被交底人员签认。

     第十 条

     加强现场试验室和精测队的建设,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测量仪器,坚持定期送检标定制度,配齐计量、试验及测量人员。

     第十 一 条

     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

     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开展 QC 小组活动的规定和要求,对列入创优规划的项目,必须组织开展 QC 小组活动,QC 小组活动采取自愿结合或行政组织等多种方式,围绕单位的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保证安全,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和人员素质为目的,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开展 QC 小组活动要坚持“小、实、活、新”原则,发表成果讲究“真实性”、“效益性”、“科学性”,要密切结合工点实际,扎扎实实开展攻关活动对于项目部下达的创优指标。

     第十 二 条

     坚持标准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是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严格执行项目内控标准及施工工艺标准。各级人员均要做到认真学习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达到标准,克服随意性。

     第十 三 条

      内业资料。重视各项质量记录的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归档工作。要做到记录与施工同步,杜绝内业资料与施工现场不符的现象,做到“三专”(专人、专柜、专盒)管理。质量记录包括:设计图纸、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创优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记录,开竣工报告,施工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变更设计申报及批复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水文地质现场核对资料,桩基检测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设备试运行测试记录,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合格证及抽检记录,原材料检验单、试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同条件试件养护记录,土工试验记录,不合格品报告和

     处置记录,历次质量检查及讲评记录,有关质量问题通知单及回复资料,QC 小组活动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处理记录),施工技术总结,竣工验收记录,重要隐蔽工程的图片资料,与工程有关的声像资料等等。内业资料应满足“三标一体”和业主、用户的要求,保证工程竣工后资料能够顺利交接。

     第十 四 条

     强化质量自控能力 一、扎扎实实贯彻“三标一体”系列标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规定,做到“做我所写,记我所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质检员及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条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四章

     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十 五 条

     建立和完善以下责任制度:

     一、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对承建的工程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

     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负总责,负责监督、落实质量责任分解到项目各个员工,实行全员、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网络体系。

     三、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各级负责人要按各自的职责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试验人员、测量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管理、监督和技术责任。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管责任人调到哪里工作,也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与公司签订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第 十六 条

     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一、项目经理在工程质量上对上级负责,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管理和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认真落实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规定,针对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本工程的《项目管理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项目创优目标,组织制定创优规划及编制实现质量目标的管理和技术保证措施。

     三、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开展 QC 小组活动,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制止施工队伍违反操作规

     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责令返修或返工。

     四、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五、加强对分包队伍和外部劳务的管理,严格监管其工程质量。

     六、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的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成本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七、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领导责任。

     八、参与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办理交工及竣工验收报告手续。

     第 十七 条

     项目总工程师/ / 副经理的质量职责

     一、 项目总工程师的质量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规划和组织开展贯标工作,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制定本工程的《项目管理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具体负责组织工程创优活动,针对工程质量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和验证。

     2、认真审核设计图纸,并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程序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及时纠正质量问题。

     3、 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和 QC 小组活动,总结交流 QC 小组活动经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和先进的工法,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攻关。

     4、加强对实验室、测量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作的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试验。

     5、组织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6、组织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资料,负责组织技术档案的整理工作。

     7、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及不合格工程负直接技术责任。

     二、 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科学组织施工; 2、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各项技术规范、规则、条例以及重大技术措施,在施工中进行督促检查; 3、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第 十八 条

     其他相关部门人员质量责任 一、工程部长质量职责

     1、落实项目技术管理规划,制定并执行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对管段内的工程项目负技术质量责任。

     2、负责组织施工图纸审查和现场核对,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编制关键

     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3、检查指导技术交底实施情况;检查指导检验和试验的技术工作,组织做好测量及其复核工作;组织做好测量放样、试验、隐蔽检查及预检等施工记录,督促检查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审查施工技术资料。

     4、按项目部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

     5、配合安质环保部做好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初步调查,组织有关人员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落实纠正措施。

     6、参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

     二、安质环保部长质量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工程质量自控体系运行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编制工程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制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有关质量控制暂行标准。

     3、制定项目工程质量内控标准,划分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区域,建立并执行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4、明确质检(技术)人员、操作工人质量职责,评价工序质量控制效果。实施工序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验工作制度,开展质量预控活动。监督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班组做好各项质量记录。

     5、负责收集工程质量信息,及时报送质量报告或报表。接受建设、咨询、监理、设计单位和项目总工的有关指令并组织实施。对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咨询、监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实施整改。

     6、组织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讲评质量状况,实施预防和纠偏措施。参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7、对项目分部、施工队质量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落实培训计划。

     8、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质量责任,提出处理建议,落实处理方案,编写质量事故报告。

     三、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

     1、根据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要求具体制定施工方案,并协助领导组织实施。

     2、加强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监管,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的环节和工程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缺陷,组织纠正并及时反馈。

     3、认真收集各种有关质量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协助领导分析质量状况。

     4、收集、保管质量档案,按照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各项质量报表、检查记录、质量评定等资料,保证填写记录的准确、真实性。

     5、参与质量缺陷分析会,做好记录,及时填报有关质量报表。

     6、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工作,指导并参加 QC 小组活动。

     四、测量工程师质量职责

     1、熟悉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测量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对测量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测量规范实施工程放样测量,保证工程放样精度符合规定要求。每项测量都要进行复核,保证建筑物各种断面、几何尺寸、中线、水平准确无误。

     3、作好各项测量记录,真实反映工程形成过程的断面尺寸、坐标位置,施工放样和检查结果。保证完全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的要求。

     4、负责管理本单位使用的检测仪器,保证其性能准确、测量结果、数据无误,仪器性能完全处于良好状态。

     五 、试验工程师职责

     1、认真执行现行有关检验和试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2、具体负责施工检验工作,熟练操作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类检验和试验。

     3、指导、监督检验和试验人员开展工作,积极处理检验试验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4、按时收集、整理检验和试验报告,并及时上报。

     5、参与不合格工程分析和质量事故调查会议,协助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6、不受进度问题干扰和分管行政领导的影响,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检验和试验数据负责。

     第 十九 条

     项目部各部门质量职责 一、办公室质量职责

     1 、负责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管理、发放工作;

     2、负责制定《信息沟通与协商控制程序》,并组织实施; 3、负责汇总收集、获取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监督检查各单位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对企业所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并发布有效法律法规清单; 二、 ...

    篇五: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质量, 规范公司内部质量管理, 落实相关质量责任, 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 责任感, 从而有效 的 达 到激励全员参与, 全员质量之目的。

     二.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产品质量 (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 过程质量)管理。

     2.2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与个人。

     三. 职责 3.1 品管部作为公司的质量主管部门, 负责质量违纪的核查/处罚、 内部质量责任追索和质量奖的评定。

     3.2 各职能部门经理负责责任范围内质量管理, 对自己的工作失误和责任范围内 A、 B 级质量事故负责。

     3.3 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工艺流程要求和相关规定合理安排生产, 对自己的工作失误和责任范围内的质量事故负责。

     3.4 生产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 确保所加工产品(包含装配等)

     满足图纸、 工艺及相关技术要求, 对加工、 装配质量负责。

     3.5 技术人员(含工艺人员)

     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减少设计失误, 对所提供的图纸、 工艺等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符合性负责。

     3.6 辅助人员(周转人员、 仓库管理员等)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对自己的工作失误所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

     3.7 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图纸、 工艺及相关技术、 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认真作好相关记录,对检验结果和检验记录的准确性负责。

     3.8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奖惩的最终核定, 及 A、 B 级质量事故处理的最终核定。

     四、 定义审核

     批准

     颁布日期

     4. 1 质量事故判定标准:

      造成内外部质量成本损失;  顾客对产品交期、 产品性能/质量的重大投诉(不仅限于书面投诉);  产品性能、 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产品交付或造成产品退货、 合同取消;  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隐患;  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发生设备损坏、 人员伤亡事故;  产品在实现过程中出现加工设备损坏、 人员伤亡事故; 4. 2 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按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几类:

      A 级质量事故:

     出现单次质量损失≥2000 元或造成顾客罚款、 索赔或批量性退货。

      B 级质量事故:

     出现单次质量损失 500~1999 元或造成顾客书面投诉、返厂维修、 制程批量性不良。

      C 级质量事故:

     出现单次质量损失在 500 元以下或造成客户电话等抱怨、制程个别报废/返工/返修等。

     当月中, 发生同类性质 C 级质量事故 3 次以上(含 3 次), 可视为 1 次B 级事故。

     4. 3 质量违纪:

     指产品实现过程中(含搬运、 运输、 售后服务过程)

     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作业指导书、 工艺要求、 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现象;

      质量违纪的具体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发现质量事故隐瞒不报; ②不按工艺要求作业; ③没有产品标识报检; ④没有产品标识进行检验; ⑤未经检验及没有产品标识即移转到下一流程投产; ⑥不合格品未标识而乱堆放; ⑦检验合格产品未加贴“合格” 标识; ⑧其他违反生产工艺文件、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体系文件的行为。

     员工由于质量违纪造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处理。

     4. 4 质量奖惩分类  质量奖励:

     指员工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做出贡献时, 公司给于的额外嘉奖, 包含:

     通报表扬、 月度质量奖(简称质量奖)、 额外质量奖金。

      质量处罚(由轻到重):

     口头警告、 通报批评、 扣罚奖金、 扣罚奖金加行政处罚。

     4. 5 质量损失:

     指因工作质量没有做好或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可衡量的经济损失, 包含内部质量损失和外部质量损失。

     4. 6 报废:

     指产品完全不能使用导致重新投料生产, 或者因产品返修、 改作他用造成部分主材不能使用而报废的情况。

     报废损失包括材料损失与所发生生产工时的损失, 成品报废直接按照成品的销售价格(含税)

     计算报废损失金

     额。

     4. 7 批量性不良:

     当某批次产品的不良数超过应抽样数的一半时, 判定该批产品为批量性不良。

     下工序发现上工序的批量性不良视为上工序漏检/错检。

      4. 8 交期延误:

     指产品未在生产计划完成时间点或顾客要求的最后日期到达交货目的地。

     4. 9 漏检:

     指规定要检验的产品或料件已报检完毕, 但没有检验或没有相关检验记录的, 或下工序发现上工序的批量性不良。

     4. 10 错检:

     指有检验记录, 但检验记录与实际质量状况不一致的, 或下工序发现上工序的批量性不良;

     4. 11 相关质量指标定义:

      一次交检合格率=本月 一次交检判定为合格的产品(或零部件)

     件数/本月一次交检的产品(或零部件)

     总件数。(以品管检验记录报表为统计依据)

      一次抽检批合格率=本月一次交检判定为合格的产品(或零部件)

     检验批次/本月一次交检的产品(或零部件)

     总交验批次。(以品管检验记录报表为统计依据)

      顾客书面投诉次数=本月所接到的顾客书面投诉案件的次数。

     五. 质量奖惩办法公司遵循以教育为主、 奖惩为辅的质量奖惩原则, 以质量损失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为质量判定的准绳, 力求质量奖罚的公开、 透明和公平。

     质量奖惩包含“月度质量奖” 和“额外质量奖励”, 此两项为独立考核项目。

     5.1 月度质量奖(简称质量奖):

     指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及管理质量作出贡献的员工的每月嘉奖; 5.1.1 质量奖上限金额根据岗位的不同而定, 详细见综合管理部相关文件; 5.1.2 质量奖每月评定的权限:

     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副经理(含)

     以上)

     的每月质量奖评定;  品管部负责本部门及生产部计件员工的每月质量奖评定;  其余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每月质量奖评定; 5.1.3 质量奖评定细则 发生 A、 B 级质量事故, 经查明判定为主要责任者的, 一律不发质量奖(发现事故的当月), 次要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发或发放部分质量奖;  对于计件操作员工, 没有发生 A、 B 级质量事故, 且月一次交验合格率≥99.5%, 则发放全额质量奖; 一次交验合格率≥95%且小于 99.5%,则按比率发部分质量奖; 一次交验合格率小于 95%, 则不发质量奖;

      检验人员每月漏检或错检达 3 次以上(含 3 次), 或本工序发生批量性不良, 则不发质量奖; 3 次以下, 则视情节轻重发放部分质量奖;  辅助人员(仓管, 搬运等)

     质量违纪 3 次以上(含 3 次), 则不发质量奖; 3 次以下, 则视情节轻重发放部分质量奖;  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

     质量违纪 3 次以上(含 3 次), 或本班组的工序终检报检率小于 97%, 则不发质量奖; 3 次以下, 则视情节轻重发放部分质量奖; 所分管的范围内, 发生 A、 B 类质量事故 1 次以上(含1 次), 不发质量奖;  其余管理人员:

     所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发生 A、 B 类质量事故 2 次以上,则不发质量奖;  品管主管(含质量工程师):

     所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发生 A、 B 类质量事故 2 次以上, 则不发质量奖。

     5.2 额外质量奖励细则(月度质量奖之外)

     5.2.1 操作员的奖励 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的质量隐患, 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 每月举报 3 次以上(含 3 次), 超出次数则视影响程度奖励 20~50 元/次;3 次以下, 则通报表扬;  发现工艺或技术文件等错误, 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每月举报 3 次以上(含 3 次), 超出次数则视影响程度奖励 20~50 元/次; 3 次以下,则通报表扬;  互检时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有严重质量问题, 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 每月举报 3 次以上(含 3 次), 超出次数则视影响程度奖励 20~50 元/次; 3 次以下, 则通报表扬;  向品管人员举报他人质量违纪, 经确认为事实者, 每月举报 2 次以上(含 2 次), 超出次数则视影响程度奖励 20~50 元/次; 2 次以下, 则通报表扬; 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 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而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 给予通报表扬; 改善效益较大者, 则按 30~200 元/次嘉奖; 5.2.2 各职能人员的奖励(基层管理人员/检验/仓管/搬运/其他)

      月度总结中, 在本职工作(及所负责的工作)

     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 或未发生质量违纪的, 除月度质量奖外, 由其部门主管推举表现优异者向公司申请奖励, 视其职务的重要程度给予表扬或嘉奖, 奖金额度 50~200;  对本职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 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

     者, 视其改善效益, 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 奖金额度 100~300;  在质量改进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视贡献程度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奖金额度 100~500; 5.3 内部质量追索(质量处罚)

     5.3.1 内部质量责任追索按发现时段分为过程质量责任追索和出厂质量责任追索。

      过程质量责任追索:

     主要指针对产品实现过程中所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索。

      出厂质量责任追索:

     主要指针对产品销售后用户反馈及保修服务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责任追索。

     5.3.2 内部质量责任判定 为了明确质量责任, 各部门应明确本范围内各岗位的工作要求及质量目标, 并以此作为质量责任判定的依据。

      对于发现质量问题并进行质量责任追索的产品或零部件,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及时处理, 并做好相关记录;  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用户, 各工序都必须树立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 将所发现的不合格品(包括能够发现的非本道工序造成的不合格品)

     区分开来, 交品管人员处置后才能下转,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在接收上道工序交付的零部件时必须进行上线抽检, 发现有不合格品,必须将所发现的不合格品区分开来, 交品管人员处置后才能进行加工或装配,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对产品销售后用户反馈和保修服务过程中所暴露的质量问题, 品管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 探讨纠正与预防措施, 同时对质量责任进行认定, 追究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  品管部负责组织 A、 B 级质量事故处理与责任判定; C 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判定由各自部门负责, 品管部负责监督并备案。

     5.3.3 内部质量责任追索范围 对操作者的质量责任追索, 以检验结果、 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用户反馈及保修服务过程中所暴露的质量问题, 依据质量目标、 岗位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索;  对检验人员的质量责任追索, 以对检验结果复核、 检验记录审核、 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用户反馈及保修服务过程中所暴露的质量问题,依据检验岗位要求进行质量责任追索;  对技术人员的质量责任追索, 以过程中发现、 用户反馈及保修服务过

     程中所暴露的图纸、 工艺等技术资料质量问题, 依据岗位要求进行质量责任追索;  对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

     的质量责任追索, 以过程中发现、 用户反馈及保修服务过程中所暴露的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和责任范围内 A、 B 级质量事故, 依据岗位要求进行质量责任追索;  对辅助人员(周转人员、 仓库管理员等)

     的质量责任追索, 以过程中发现、 用户反馈及保修服务过程中所暴露的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 依据岗位要求进行质量责任追索; 5.3.4 内部质量责任追索细则(试制产品另行规定)

      工废:

     单批 20 件以上批废品率大于 3%, 20 件以下废品大于 2 件, 责任人承担报废材料费及全部已发生的加工费用 (含外协加工等)的 40%;  返修(由他人进行追加工):

     返修合格后, 责任人承担返修所用的全部工时费用; 返修后报废, 按工废处理, 返修加工者不承担责任;  返工(由责任人追加工):

     返工合格后, 责任人不承担额外责任; 返工后报废, 按工废处理;  让步接收:

     扣除该道工序工时的 20%, 且统计时视为不合格品;  因错检、 漏检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少于 3 次则检验员按 20元/次的标准进行追索, 超出 3 次, 超出按 50 元/次, 抽样检验按实际抽样数计算(抽样品应做记号);  首检制度:

     操作者未按规定首件检验, 每批次处罚 20 元, 如果因此出现批量不合格, 将按原追索标准的 2 倍执行, 即无首检的批量不合格的质量追索处罚是有首检的批量不合格处罚的 2 倍;  图纸、 工艺等技术资料出错, 根据影响和损失程度参照相关追索标准执行, 但每处错误质量责任追索不少于 20 元;  管理失误:

     管理人员没有按工艺流程要求或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来安排生产或检验, 造成批量不合格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将按相关标准(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

     的 2 倍处罚执行, 且每次错误质量追索不低于 50 元;  辅助人员(周转人员、 仓库管理人员等)

     因工作失误或质量违纪造成的质量责任, 按不低于所造成损失的 30%处罚, 每次不低于 20 元;  用户反馈及保修服务过程中所暴露的质量问题:

     按质量责任追索的原则判定相关人员的责任, 按 5.1 条款扣除相关责任人的当月质量奖,并视损失程度分别处于 50~500 元的处罚;  对于人为故意造成的质量损失, 责任人必须承担 100%的质量损失,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行政处分和处罚;

      A、B 级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索, 由品管部牵头组织进行责任与损失确认,实施质量责任追索, 原则上所有责任人的处罚金额总和不低于损失的50%; 除追索直接责任人外, 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追索相关管理人员及部门主管的质量责任(如管理责任), 原则上每人不低于 100 元; 5.4 部门发生质量事故, 必须在当日报品管部, 必要时报告总经理, 逾期未报将追究该部门主管责任。

     六.

     附 则 1. 本办法由品管部负责修订、 解释。

     2. 出现质量追索, 如与公司其他规定有差别时, 以本制度为基准;

     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同时废止《质量日常管理暂行规定》 塞工品(2005)

     003 号、 《质量考核管理规定》 塞工品(2006)

     013 号、 《质量目标和质量事故考核管理规定》 塞工品(2008)

     006 号、 《关于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目标及质量事故考核管理的规定》 塞...

    篇六: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第七分局新疆和田光伏电站项目部

     质 量 管 理 及 奖 罚 细 则

      2012 年 9 月 4 日

     质量管理奖罚 实施细则

      目录

     一.质量奖罚总则.......................................................................................1 二.钢筋工程质量奖罚细则.......................................................................2 三.模板工程质量奖罚细则.......................................................................3 四.混凝土施工质量奖罚细则...................................................................4 五.混凝土现浇质量奖罚细则...................................................................5 六.灌注桩施工质量奖罚细则..................................................................5 七.成品保护质量奖罚细则.......................................................................6 八.其他项目质量奖罚规定.......................................................................7

     一.质量奖罚总则:

     为贯彻和执行国家“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 的质量方针及相关质量法则法规, 实施《项目质量管理讲法实施细则》 的规定, 强化员工质量意识, 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质量经济杠杆作用, 实施科学管理, 鼓励多创优质、 精品工程, 杜绝质量事故,防止质量通病, 提高全员整体质量水平, 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队伍人员的质量意识, 切实有效地将质量落到实处,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 特殊制定本奖罚实施细则。

     本工程质量奖罚内容介绍:

     结合本工程的钢筋工程、 模板工程、 砌筑工程及灌注桩工程的质量隐患、 质量事故的处罚及优质分项工程的质量奖励和处罚。

     (一)

     对下列施工质量及情况给予奖励

     1.项目创优质工程, 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 班组、 技公司创优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及奖励。

      2.各施工段分项工程包括钢筋工程经监理验收一次通过、 无整改项、 奖励钢筋工长 100 元, 质检员 100 元, 施工班组 300 元。

      3.模板、 混凝土工程、 每月(施工节点)

     有项目经理(副经理)牵头组织检查评比, 对质量好的施工段奖励有关负责队长 200 元, 质检员 200 元, 施工班组 500 元。

     4.在各个施工段施工中, 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检查, 杜绝质量通病的, 奖励施工队长 100 元, 质检员 100 元, 作业队 300 元.

     5.为激发搞好本工程质量工作的积极性, 每月进行评选一次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施工班组)

     几个人, 并给予 100-500 奖励。

     (二)

     对下列施工质量和情况给予罚款 1.我项目对各部分分项工程均要求样板先进制度, 对于样板施工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施工队伍或未设立样板就进行施工的施工队伍。

     罚款 500-2000 元或停工整顿。

     2.对于因违章指挥和不按设计要求、 施工规范、 有关技术交底等相关文件进行施工造成质量隐患及质量事故的, 给予施工班组500-1000 元罚款, 给予施工队长 100-200 元罚款。

     3.在分项工程中, 反纠正过的问题再次产生, 给予班组 500-1000元罚款该分项负责人给予 100-200 元罚款。

     4.对于不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实施或须返工、 修改的分项工程部按时或拒绝整改的班组, 给予 500-1000 元罚款。

     5.钢筋工程同一部位经监理两次验收仍未通过, 每次处罚责任队长 200 元, 质检员 100 元, 施工班组 500-1000 元。

     6.模板、 混凝土由项目经理(副经理)

     牵头组织参观检查外观检查, 质量差。

     各施工段处罚有关负责工长 100 元、 质检 50 元、 施工班组 200-500 元, 质量事故另作处罚。

     7.每层(施工段)

     钢筋、 模板完成后, 不进行自检程序的, 对负责工长罚款 100-200 元, 施工班组罚款 200-400 元。

     8.上道工序未经校验或检查不合格就插入施工的, 对负责工长罚款 200-500 元, 施工班组罚款 500-1000 元。

     9.对上道工序或本道工序不进行成品保护, 造成返工损失或质量缺陷的, 对施工班组罚 5000-1000 元, 损失另算。

     10.施工中因质量问题, 质检员、 监理、 甲方代表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的, 对施工班组罚款 500-1000 元。

     11.质检人员由于漏检造成质量缺陷的罚款 100-200 元。

     12.施工班组因为施工质量造成返工或既成事实。

     除对施工班组处以 500-1000 元罚款外, 对浪费的材料还将持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赔偿。

     13.质量罚款由项目经理不授权质量部执行, 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 一份送罚款人或单位, 一份送财务, 一份由质量部保存, 对拒绝签收的处理意见, 经项目经理、 质量管理部协商联合签字直接生效。

     14.造成重大隐患、 构成质量事故应在 12 小时内上报项目经理,对隐瞒不报的, 一经发现, 视情节轻重对其施工工长、 质检负责人处以 200-500 元罚款。

     15.因管理不善, 质量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或受到监理通知和业主通报批评的, 经项目经理核实, 依据问题的性质, 估价罚款。

     二.钢筋工程质量奖罚细则 1.钢筋接头连接未验收合格即进行钢筋绑扎, 对施工班组视情节轻重处以 200-500 元罚款。

     2.梁、 柱、 灌注桩等构件内箍筋、 拉钩不得多放, 也不得少放每多放或少放箍筋(拉钩)

     对该施工班组处以 50 元/道的罚款。

     3.竖向钢筋采用绑扎搭接的(支撑梁采用绑扎搭接或单面搭接焊

     的)

     严格控制搭接长度误差控制在 0-100 ㎜之内, 否则造成搭接接头未错开, 对施工班组处罚 200-500 元。

     4.若垫块漏放, 绑扎漏绑扣数等项超过允许误差, 且经质检人员,监理指出仍未整改的, 对施工班组以 1 00-500 元罚款。

     5.现场抽检按照规范要求 1 0%的外观检查, 出现一次不合格视情节轻重处以 1 00-300 元罚款, 提出整改后, 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或呈第三方两次不合格的, 对施工班组处以 1 000-2000 元罚款。

     6.若违反了主控项目的任何一款, 造成返工或既成事实, 通过其他途径处理解决的对有关责任的管理人员处以 1 00-200 元罚款。

     对施工班组估价罚款。

     三.模板工程质量奖罚细则 1 .未按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施工, 对施工班组罚款 200-500 元。

     2.预留。

     预埋漏掉虽有但不准确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经指出仍未整改的施工班组每处罚款 200-500 元。

     3.结构各部位模板线偏移超过规范允许范围 5㎜对施工班组每处罚款 50-1 00 元, 超过规范允许范围 1 0 ㎜每处罚款 1 00-200 元。

     4.由于支模不牢, 造成跑模、 涨模、 爆模等质量问题的, 对施工班组罚款 500-1 000 元。

     5.模板内未认真进行清理每处罚款 1 00-200 元, 模板未涂刷脱模剂每处罚款 1 00-200 元。

     6.拆除模板须持技术部门认可方可拆除,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将对施工班组处以 200-500 元罚款。

     7.其他木工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处以 200-500 元罚款。

     四、 预埋件施工质量奖罚细则

     四、 混凝土施工质量奖罚细则 1 .施工前, 必须提前完成混凝土施工的一切准备工作。

     若因准备不充分而造成不利影响, 则每次罚款 200 元。

     2.混凝土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观察混凝土塌落度, 发现过大或过小应及时向工长、 质检员或试验员汇报。

     严禁擅自在混凝土中加水, 若发现擅自加水每次罚款 1 00 元。

     3.面板施工中, 如因混凝土堆载过量造成面板模板下沉或垮塌将给予责任队伍 500-1 000 元罚款。

     4.抹实收光阶段, 应掌握好时间, 并严格控制混凝土面标高, 保证混凝土面标高准确, 平整度好。

     若板平整度差超过 4 ㎜, 则每处罚款 1 00 元, 层面标高差超过 30 ㎜, 则罚款 1 00 元。

     5.在浇筑吊模内混凝土时, 混凝土应钢筋捅捣密实, 严格出现蜂窝麻面。

     漏振。

     若出现, 则每处罚 1 00 元。

     6.面板混凝土浇筑必须分层浇筑并振捣密实, 若出现一次性浇筑或不振捣, 罚款 200-500 元。

     7.每次混凝土打完后, 应及时对施工用机具进行整理维修保养,跳板、 架子要拆除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堆码整齐; 搅拌机要清洗干净;对落地混凝土进行清理, 并用水冲洗, 所有操作面均应干净整洁, 未下一道工序创造工作面; 以上各条违反一条罚款 1 00 元。

     8.混凝土施工完之后确保七天以上使用塑料薄膜覆盖并浇水养护, 要及时安排人对混凝土进行浇水养护, 若人员不到位或浇水养护不到位, 每次给予罚款 1 00 元。

     五.混凝土现浇结构质量奖罚细则 1 .结构各部位轴线位移、 截面尺寸、 标高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5 ㎜,每处罚款 50-1 00 元, 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1 0 ㎜, 每处罚款 1 00-200 元。

     2.结构各部位垂直度、 平整度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5 ㎜,每处罚款 1 00-200 元。

     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1 0 ㎜, 每处罚款1 00-200 元。

     3.因混凝土振捣原因, 产生蜂窝、 麻面、 漏筋、 孔洞、 爆模、 跑模、 模质量问题的, 对施工班组罚款 200-1 000 元, 不及时上报私自处理的加倍处罚。

     4.不按混凝土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对施工班组处以200-600 元罚款。

     5.拆模严谨使用大锤、 柱、 墙模板拆模后, 阳角及时做护角, 缺损较大或不做成品保护工作处以 1 00 元罚款。

     6.其他混凝土产生的质量问题对施工班组罚款 200-800 元。

     六.成品保护质量奖罚细则 (一)

     对钢筋的成品、 半成品保护 1 .柱、 墙水平筋绑扎完毕后, 不得在钢筋上践踏攀爬。

     主要对象;钢筋工、 木工、 安装工, 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

     2.钢筋绑扎, 从面筋绑扎开始, 其他工种不得将施工面作为主要通道, 施工面内尚有作业内容的(如安装工、 混凝土工)

     须避免任意践踏、 踢动钢筋。

     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

     3.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 混凝土工不得任意扳动柱墙竖向钢筋;有影响浇筑或振捣的部位须及时向现场值班工长反映, 协助处理, 围着罚款 50 元/人次。

     4.柱墙钢筋上的塑料块不得任意取下。

     围着罚款 20 元/人次。

     5.钢筋半成品按要求分类堆码, 不得任意践踏, 尤其是雨雪天不得脚底带泥踩踏钢筋。

     违者罚款 50 元/人。

     6.塔吊吊运材料不得图快, 要避让柱墙竖向钢筋。

     违者对相关人员(班组人员、 塔吊指挥等)

     罚款 50 元/人。

     (二)

     对模板成品、 半成品保护 1 .所有模板的阳角保护。

     不得以模板阳角为支撑点撬钢筋等。

     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

     2.不得在成品模板面上直接堆放材料, 破坏、 污染模板, 尤其是混凝土泵管。

     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

     3.不得在成品模板上任意开孔, 尤其是安装线管在模板上开孔位置不准确, 之后再改动。

     违者罚款 50 元/次。

     4.模板成品(已清理干净)不得脚底带泥踩踏。

     违者罚款 50 元/次。

     5.不得在刚浇筑(1 2 小时内)

     的砂浆模板成品上行走或直接堆放材料, 破坏、 污染模板, 违者罚款 1 00 元/人次。

     (三)

     对混凝土成品、 半成品保护 1 .混凝土成型后模板拆除不得使用大锤, 违者罚款 1 00 元/人次。

     2.梁板混凝土浇筑完, 24 小时内不得荷载(成捆的大批量钢筋、钢管等)。

     同时加强对混凝土面层的保护。

     违者罚款 500-1 000 元/人次。

     3.梁板混凝土浇筑完, 48 小时内梁板手里薄弱部位加载不得超过 2 吨, 尤其是大跨度板中位置(成捆钢管)

     同时加强对混凝土层面的保护。

     违者罚款 500-1 000 元/人次。

     4.为了保护混凝土面层。

     满堂架立杆不得直接立在混凝土层面上必须垫方木或小块模板; 在梁板面堆载材料必须垫方木。

     违者罚款200 元/人次。

     5.木工在拆模后, 必须对主要通道周边柱墙混凝土阳角进行保护处理(用非模板条包角保护), 任何人员得私自拆下保护条。

     违者罚款 1 00 元/人次。

     6.安装人员在接线时, 不得任意凿打混凝土成品, 且线盒边角必须修方正, 违者罚款 1 00 元/处。

     (四)

     对安装工程的成品, 半成品保护 1 .任何人不得将混凝土或其他异物漏 (塞)

     线管中。

     违者罚款 1 00元/人次。

     2.振捣混凝土时不得直接安装线管。

     违者罚款 1 00 元/人次。

    篇七: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岭市箬横镇繁荣新村(一期)

     工程

      项目 部质 量考核办法

     及奖惩细则

      编制单位:

     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温岭市箬横镇繁荣新村(一期)

     工程项目部 编 制 人:

     张灿 编制日期:

     2013 年 8 月 20 日 审 批 人:

     审批日期:

     2013 年 8 月 25 日

      一、 总则 为了 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增强项目 部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现场工程实体质量, 确保实现工程争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质量目 标, 树立市政工程新形象, 造就精品工程, 同时努力提高参与施工的协作队伍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对施工班组的质量管理, 养成良好的施工习 惯, 为工程创优奠定良好基础, 使施工中 容易出 现问题的各环节得到提前预控,我项目 部特制定本质量考核办法。

     二、 管理职能

      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项目 部全体职工及施工班组。

     本办法由项目 部统一制订, 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日 常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实施, 由项目 总工督察。

     三、 考核原则 1、 按“谁施工谁负 责质量” 的原则酌情进行奖罚。

     2、 按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 )

     项目 部的内部质量检查及监理、 业主、 质量监督站等外部质量验收结果进行奖罚 。

     3、 总体上项目 部按照“奖优罚 劣” 的原则 进行奖罚 。

     对于达不到合同规定工程质量等级及项目 部质量管理要求的给予一定程度的罚款, 如高于合同要求给予适当 奖励。

     4、 施工班组按每月 进行一次考核, 对质量评比中第一名 且检查评分达到 90 分以上者,进行奖励 5000 元, 并对相关质量管理人员 进行奖励, 第二名 不奖不罚 , 第三名 进行处罚5000 元; 如均达不到 85 分, 全部进行处罚 5000 元。

     班组质量按照附表各分项工序( 检验批)

     工程质量检查表进行考核。

     四、 奖金来源 1、 项目 部奖励基金。

     2、 质量罚款。

     3、 其他。

     五、 考核对象 1、 本项目 部所有施工管理人员 。

     2、 参与项目 部工程施工并与项目 部签订了 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施工班组。

     六、 质量职责 1、 施工班组的质量职责:

     熟悉国家工程质量施工规范、 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公司 、

      项目 部各项管理规定。

     ( 1)

     配置达到工程质量所要求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和技术操作工人及其他资源;

     ( 2)

     熟悉项目 部提交的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文件;

     ( 3)

     按照项目 部审批的施工方案( 施工工艺)

     或技术要求组织进行施工;

     ( 4)

     施工中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 项目 部工程技术部反映, 问题解决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 5)

     做好每道工序或每个环节的自 检工作并向 项目 部提交规定的技术资料;

     ( 6)

     对于影响达标的工程质量缺陷, 必须按照项目 部制定的方案无条件给予整改或返工;

     ( 7)

     主动参与并积极配合项目 部为提高工程质量而组织的各项活动;

     2、 施工管理人员 质量职责:

     ( 1)

     各施工管理人员 在工程管理中加强质量意识和责任心。

     ( 2)

     严格按照项目 部制订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 3)

     对于不合格工程及时予以制止, 加强现场质量管理。

     七、 质量奖罚细则 1、 施工前控制 ( 1)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 部组织技术交底, 乙方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的内容实施,如依然我行我素, 交底不交底一个样, 责任整改后每次处以 1000~ 2000 元罚 款。

     ( 2)

     施工前应详细审图, 提前向 项目 部反映图纸的错误, 以便与 设计联系 。

     施工时构件尺寸、 结构用 料等严格按图施工, 施工方法以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允许偏差以房屋住宅工程强制性条款和相关行业规范进行控制, 如发现不按图施工、 偷工减料的, 责任整改后每次处以 1000~ 3000 元罚款。

     ( 3)

     用 于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应事前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后方允许用 于结构用料。

     未检或检验不合格材料用 于本工程的, 责任整改后每次处以 3000 元罚款。

     若超过 3 次( 包括 3 次)

     时, 将乙方操作班组清退出 场。

     ( 4)

     设备进场前应按项目 部提供的相关表格进行设备报验, 未经报验的设备用 于本工程, 引 起相关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 责令设备清退外每次处以 2000 元罚 款。

     ( 5)

     用 于本工程的辅助材料进场后应报送项目 部审批、 检验。

     未经检验的辅助材料

      用 于本工程造成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责令材料清退外, 每次处以 5000 元罚款, 必要时将队伍清退。

     ( 6)

     凡因技术质量管理松懈、 工程质量低劣、 发生质量事故的, 项目 部将对施工管理人员 进行相应的处罚 , 处罚 款项在奖金中扣除。

     ( 7)

     对质量意识淡薄、 责任心不强, 造成质量低劣、 粗制滥造, 影响企业形象的,项目 经理部将对有关施工人员 和管理人员 给予 3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 。

     ( 8)

     对严重违反施工工序、 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施工, 影响工程质量, 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影响企业形象的, 项目 部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 500-2000 元的经济处罚。

     2、 钢筋工程 ( 1)

     钢筋施工不得使用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钢筋, 发现后除要求返工外每次处以3000~ 10000 元罚 款。

     ( 2)

     钢筋焊接不得使用 检验不合格的焊条, 发现后除要求返工外每次处以 200~ 400元罚款。

     ( 3)

     钢筋焊接时发现焊接长度不足、 焊缝不饱满、 咬边、 焊渣不清除、 同一截面接头数超过 50% 等缺陷, 整改后按下表进行处罚。

     钢筋焊接缺陷处罚表 缺陷项目

     焊接长度不足 焊缝不饱满 咬边 焊渣不清除 同一截面焊接接头数目 超过 50% 处罚措施 1、 首先视长度不足进行返工或整改;

     2、 焊接长度不足接头总数占同一构件所有接 头 总 数 的 2%(含2%) 以 上时每次处以200 元罚款。

     1 、 首 先 进 行 补焊;

     2、 焊缝不饱满的接头总 数占 同 一构件所有接头总数的 2%(含 2%) 以上 时 每 次 处 以200 元罚款。

     1、 严重咬边的抽取接头进行力 学性能检测;

     2、 咬边接头总数占 同 一构件所有接 头 总 数 的3%(含 3%) 以上时每次处以 200 元罚款。

     1 、 首 先 进 行 整改;

     2、 不清除焊渣接头总 数占 同 一构件所有接头总 数的 3%(含 3%) 以上时每次处以 200元罚款。

     1 、 首 先 进 行 整改;

     2、 每次处以 500元罚款。

     ( 4)

     钢筋施工应严格按图施工, 如发现施工中钢筋尺寸、 规格与图纸不一致或钢筋间距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的, 整改后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 100~ 500 元不等的罚款。

     ( 5)

     钢筋保护层垫块的间距和支垫方法, 应能防止钢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发生位移。

     用砂浆或混凝土做垫块时, 垫块强度和密实性不应低于构件本体砼。

     根据强制性条文规定钢筋保护层不得出 现负偏差, 每发现一处除整改外处以 100~ 300 元罚款。

      ( 6)

     预留施工洞口 、

     预埋管道及预埋件应按图进行施工, 同时进行必要的定位与加固措施, 发现由于定位、加固或混凝土浇捣等原因产生管道移位、 堵塞、 变形、 预埋件错位、 偏移等现象, 除负责返工外每次处以 2000~ 5000 元罚 款。

     3、 模板工程 ( 1)

     模板施工的周转材料和辅助用料必须满足要求, 发现使用 不合格材料的每次处以200~ 300 元罚 款。

     ( 2)

     模板周转使用过程中必须使用清洁脱模剂, 每发现一次不使用脱模剂或脱模剂涂刷不均匀的处以 300 元罚款, 发现使用不合格脱模剂的, 每次处以 300~ 500 元罚款。

     ( 3)

     模板拼缝处应使用 止浆条止浆, 且要保证拼缝处平整( 允许偏差按规范控制),如发现不使用止浆条止浆, 或拼缝处有明显错牙的, 整改后每次处以 200~ 500 元罚 款。

     ( 4)

     模板尺寸必须满足构件尺寸要求, 如发现模板尺寸不能满足构件尺寸要求的( 允许偏差按规范控制), 除要求返工外, 每次处以 500~ 800 元罚款。

     ( 5)

     因材料或施工原因导致模板强度、 刚度不够, 出现尺寸偏差或跑模现象, 造成构件尺寸永久性缺陷的, 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处以每次 1000 元以上的罚 款。

     ( 6)

     因螺杆不牢靠等施工原因导致砼浇筑中或浇筑后出现爆模现象, 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及所有的工、 料、 机损失, 并返工, 同时每次处以 5000~ 10000 元的罚款。

     4、 砼工程 ( 1)

     砼施工中因振捣不当 出现松顶现象, 处以每次 100~ 300 元的罚款。

     ( 2)

     砼施工中 因漏振、 少 振或 不振出 现大面积蜂窝、 麻面或露石现象的处以每处500-5000 元罚 款。

     ( 3)

     因施工方法不当, 砼浇筑后出现结构裂缝, 处以每处 1000 元的罚 款。

     ( 4)

     因养护方法不当 或养护不及时, 砼外表面出 现收缩裂缝, 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100-300 元的罚款。

     ( 5)

     砼浇筑后出现明显起砂现象的, 每处处以每处 300~ 500 元的罚款, 面积较大降低承包价格 10%。

     ( 6)

     砼浇筑中施工缝处理不当 , 出现明显错牙、 色差等缺陷影响构件外观质量的, 每处处以 300 元罚 款。

     ( 7)

     砼结合面需要凿毛, 凿毛不到位甚至不凿毛的, 每处视情节处以 500~ 2000 元罚款。

      ( 8)

     砼未按规定要求养护( 养护龄期、 养护方法)

     而不按规定养护的, 每次处以 500元罚款。

     ( 9)

     砼浇筑后要对螺杆孔等按要求进行修补, 修补不及时或不按项目 部要求修补的,视情节每次处以 300~ 2000 元罚款。

     ( 10)

     砼结构尺寸偏差每超标一次处以 1000 元罚 款, 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高程偏差每超标一处处以 500 元罚 款, 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 11)

     砼缺陷严禁私自 修补, 发现拆模后存在缺陷的应及时上报项目 部工程技术部门 ,并按确定批准的补救措施进行修补, 若存在私自 修补情况, 每次处以 2000~ 3000 元罚款。

     5、 桩基工程 桩基施工一般检查项目 :

     孔深、 孔径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钢筋笼加工按规范要求检查, 焊接及间距按钢筋工程中 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如出现重新成桩, 造成的费用 由施工班组承担, 并按下表中规定进行处罚。

     检查项目

     标准 施工班组 施工员

     质量员

     1、 桩位偏位 超过 10cm 500 元/根 100 元/根 100 元/根 2、 沉渣厚度 超过 10cm 1000 元/根 100 元/根 100 元/根 3、 钢筋笼偏位 超过 2cm 500 元/根 50 元/根 50 元/根 4、 钢筋笼上浮 超过 30cm 500 元/根 50 元/根 50 元/根 5、 声测管堵塞 超过 50%(单个承台)

     1000 元/根 100 元/根 100 元/根 6、 桩头不完整 需接桩处理 1000 元/根 200 元/根 100 元/根 7、 Ⅱ 类桩 超过 10% 5000 元/根 200 元/根 200 元/根 8、 断桩 需重新成桩 10000 元/根 200 元/根 200 元/根 9、 砼抗压强度 需重新成桩 10000 元/根

      6、 承台工程 承台施工一般检查项目 :

     底标高、 顶标高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钢筋加工及安装按规范要求检查, 焊接及间距按钢筋工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模板安装按规范要求进行, 主要检查模板强度、 刚度、 支撑稳定性, 模板拼缝止浆、 清理、 脱模剂等, 按模板工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砼外观及螺杆孔修补按砼工程进行处罚 。

     检查项目

     标准 施工班组 施工员

     质量员

     1、 平面位置尺寸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只 100 元/只 100 元/只

      2、 砼保护层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只 100 元/只 100 元/只 3、 砼松顶 / 500 元/只 50 元/只 50 元/只 4、 麻面、 气泡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只 50 元/只 50 元/只 5、 结合面凿毛 未凿毛或处理不符要求 1000 元/只 100 元/只 100 元/只 6、 养护 出现收缩裂缝 500 元/只 50 元/只 50 元/只 7、 基坑回填 未按设计、 规范要求进行 2000 元/只 100 元/只 100 元/只 7、 柱、 梁板工程 柱身施工一般检查项目 :

     柱、 梁、 板顶标高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钢筋加工按规范要求检查, 焊接、 直螺纹套筒连接及间距按钢筋工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模板安装按规范要求进行, 主要检查模板拼缝、 支撑稳定性, 模板止浆措施、 清理、 脱模剂等, 按模板工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砼外观、 修补按砼工程进行处罚 。

     检查项目

     标准 施工班组 施工员

     质量员

     1、 砼保护层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处 100 元/处 100 元/处 2、 砼松顶 / 500 元/处 50 元/处 50 元/处 3、 砼麻面、 气泡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处 50 元/处 50 元/处 4、 模板除锈、 脱模剂 / 1000 元/处 100 元/处 100 元/处 5、 模板拼缝、 错牙 超过规范要求 1000 元/处 100 元/处 100 元/处 6、 养护 出现收缩裂缝 500 元/处 50 元/处 50 元/处 7、 预埋件位置 偏差超过 5mm 1000 元/处 100 元/处 100 元/处

     八、 其他:

     ( 对专业班组负 责人, 施工管理人员 按班组责任人的 10%同时处罚)

     1、 在质检站、 业主、 监理等单位每次组织的检查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视情节轻重给予 2000-5000 元的处罚; 如受到表扬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对于施工质量高于行业水平较明显的, 按每个分项工程给予 1000-5000 元的奖励。

     3、 对项目 部工程技术部门 书 面或口 头提出 的质量问 题不作整改或整改不力 的罚 款500-1000 元;

     4、 多次发生相同质量问题并不主动采取相应的措施的, 罚 款 1000-2000 元;

     5、 擅自 变更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的,

     每发生一次罚 款 1000-3000 元;

     九、

     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本奖罚 细则是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 与 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即属于总合同有关质量管理细则的部分;

     2、 项目 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由项目 总工签发该细则 的相关内容;

     3、 项目 部出 具罚款通知单, 在每次( 月 )

     结算工程进度款时凭单据扣款。

     4、 本条款实施中, 虽经项目 部相关部门 的检查验收, 但并不能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及处罚。

     5、 本细则有关条款的具体说明权在项目 部;

     6、 本细则 自 2013 年 9 月 5 日 起开始执行。

     7、 特别说明:

     以上条款中 , 允许偏差均以规范为准。

     罚 款条例中的罚款数额, 均为第一次罚 款数额, 屡教不改的, 视情节予以加重处罚并停工整顿直至清除出场。

      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温岭市箬横镇繁荣新村( 一期)

     工程项目 部 2013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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