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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9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9-02 10:15:05

    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9篇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一把手”监督难的原因及对策 对“一把手”的监督难,难就难在搞“运动的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9篇,供大家参考。

    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9篇

    篇一: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dquo;一把手”监督难的原因及对策

      对“一把手”的监督难,难就难在搞“运动的办法不合法、教育的办法其不怕、治标的办法不奏效、治本的办法不好拿”的“四不”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现行领导体制上的缺陷,使“一把手”的地位越发具有特殊性。目前,我国“人治”的现象还存在。党的领导制度、选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现行的领导体制是造成“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一个主要原因。“一把手”居于核心地位,负有全面责任,起着关键作用,在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建全的情况下,如果“一把手”民主意识不强,很容易导致权力专横和独裁。此外,还有一些具体原因:一是上级党委、政府以“一票否决制”等方式不恰当地强化了“一把手”负总责,各种会议“规格”要求“一把手”亲自参加,各项工作“责任状”都要“一把手”签订,否则就“不能落实”。这在加大“一把手”的责任的同时,也强化了“一把手”的个人决策上的主导地位,削弱了集体领导的作用。“一言堂”、“一把手”说了算难以避免。二是上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在联系工作时过多地与下级“一把手”单线联系。上级“一把手”到下级检查工作,来了主要听“一把手”汇报,很难全面了解内情,客观上为“一把手”专权提供了可能。三是不适当的宣传,突出了一把手的作用,有个人“英雄”创造历史之嫌。各级对“一把手”依赖太大,期望值过高,

     以至于机制、程序、法律、规定等都由主要位置退而求次。第二,政策、制度上的不完善,使“一把手”在用人上具有较强的支配性。由于干部工作的特殊性,使得一些工作有较大的弹性。比如民主推荐情况、测评情况、考察情况等影响干部任用的因素都难以有一个精确的量的规范,在确定人选时可选择的幅度比较大,加上“一把手”在履行程序上具有较大的能动性,能够成为程序的主宰,因此,“一把手”依然能够利用既定程序为任人唯亲服务。用群众的话讲,“程序走了,官也卖了”。第三,人性固有的弱点,使“一把手”与所有人一样存在两面性。欧洲有句名言:“人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是对人的两面性真实的概括,“一把手”既是自然人,具有普通人的共性特征,更是社会人,人性上存在着明显的弱点和缺点。体现在工作上,懂得伪装,善于包装;从反腐败斗争中披露的案件看,一些有重大问题的干部一般来讲都有比较强的能力,位高权重,在社会上比较“红”,他们善于做表面文章,“台上报告讲廉政,台下大肆搞腐败”,具有两副甚至多副面孔。在现象上,他们爱岗敬业,工作大刀阔斧,魄力十足,工作业绩不俗,十足的君子形象。加上舆论工具造势,组织监督视线极易被蒙蔽。但在八小时以外,“一把手”的自然属性得到极大自由随意地张扬。第四,现代社会活动空间的扩大,对“一把手”行为监督的难度加大。多样化的社会生活和快节奏的生活旋律给

     “一把手”的日常工作的自由度越来越大,交通、通讯工具的现代化,使“一把手”的活动空间变大,社会交往日渐频繁。“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空间明显增多,有些干部利用跑项目、跑资金、出差开会等机会,天马行空,独来独往,因脱离了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范围,便放弃自我约束,敢于异地违法违纪,上茶楼,泡舞厅,会情人,甚至养“小蜜”,傍大款,受贿赂,傍大官,送厚礼,以为一般人不得而知。第五,监督机制上存在“四个脱节”的漏洞,使“一把手”的监督缺乏实效性。一是监督职责与监督权相脱节。如果有权威的监督机关不认真受理,这两种监督只能是句空话。另外,下级对“一把手”的监督,由于自己的各种利益和政治命运掌握在“一把手”的手中,常常要看“一把手”的眼色行事,岂敢严格行使监督权?同级监督也难以发挥作用。二是监督与知情相脱节。有的“一把手”采取愚民政策,使群众的“知情权”得不到落实;有的“一把手”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敷衍搪塞,使群众对监督丧失信心;有的“一把手”与基层、与群众的接触太少,平时跟踪监督不够,只能是“雾里看花”。三是职能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相脱节。四是条条监督与块块监督之间脱节。条条党组织关系在地方,但人事任免、工资关系等又属于条条管理,既存在地方监督时条条不同步的现象,也存在条条监督时地方协助不同步的现象。第六,批评武器的部分失落,使“一把手”的监督缺乏指向

     性。在党内,好人主义盛行,庸俗关系学很有市场。少数领导干部缺少责任感、使命感,拿原则做人情,不讲党性讲感情,不讲正气讲和气,不讲同志讲哥们,好走中庸之道,信奉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面对错误的思想缺乏凛然正气。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大家往往只讲工作,不讲思想,只讲个人,不讲集体,只讲现象,不讲实质,只对事不对人,甚至将批评与自我批评扭曲成表扬与自我表扬。遇到“带刺的玫瑰”浑身不自在。有的还存在患得患失的心理,监督上级“一把手”怕丢选票。良好的监督氛围一时很难形成。另外,由于对批评者缺乏保护措施和激励机制,对打击报复缺乏鞭挞措施和处罚机制,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批评者吃亏、被批评者反而神气的现象。为了切实解决监督“一把手”难的问题,我提出如下的思路和对策:强化监督意识,重在营造良好的监督。要克服三种不良心态。首先是“一把手”要自觉克服“不要监督”、“权威受损”的心态。二是要克服“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的心态。党组织要赋予监督主体开展工作所必须的权限,变“虚权”为“实权”变“软权”为“硬权”。三是要克服“难以监督”和“监督不了”的心态,营造民主健康、扶正祛邪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监督机制,重在加强对权力本身的监督。首先要转变监督观念,要由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监督转向对权力的监督,“治人”是治

     标的措施,“治权”才是治本的举措。对此,要从以下几点突破。一是要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纠正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的现象。要建立健全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制度:以无记名投票表决为主要形式的集体决策制度;科学合理的分工制度;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责任制;党委会和“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和主要情况通报制度。二是合理分权,实行权力制衡。首先,要科学规范权力。要明确用权规则,使权力运行法规化、民主化、程序化。其次,要严格制约权力。要简政放权,减少“一把手”以权谋私的“机会”。要合理分权,防止权力向个人集中。要限制权力“越位”,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捞取好处。三是公开用权。即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避免暗箱操作。三是要理顺监督体制,确保监督的权威性。要重视干部监督网络建设,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真正形成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四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实现依法监督。首先要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其次,要加快立法步伐,构建完善的廉政法律体系。三是加大惩治力度,从严执法。要坚决打击,从严查处,在政治上使其身败名裂,经济上使其倾家荡产,从而加大违法违纪者的腐败风险的成本,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对“一把手”的监督,要转变观念,把监督的关口前移,由现在的重查处转移到注重事前事中监督上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关

     口前移。首先要坚持以教育为主。二是要适时开展预警教育。三是要健全惩诫制度,对有明显问题但又够不上党纪处分的,实行诫勉,限期整改,整改规定期限没有明显转变甚至出现新问题的,采取组织措施,予以降职、免职。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做到三点:一是明确监督重点,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危险事件”、“危险时期”、“危险地方”的重点监督。“危险事件”是指“一把手”在任职期间出现的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及家庭遇有的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容易导致违法违纪的事情。“危险时期”是指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一把手”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等时期。“危险地方”是指容易引发“一把手”违法违纪的场所,如宾馆饭店、美容按摩厅以及一些黄赌毒场所等。二要拓宽监督信息渠道。同步监督和超前监督,监督机构必须做到底数清、信息灵,这就从来信来访、群众举报、干部考察、执纪执法部门提供、民主评议、干部公示、“三讲”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等渠道广泛收集信息。要加强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归口管理干部监督信息的机构,对所掌握的领导干部及“一把手”的违法违纪事实,处理情况要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三是要采取正确的监督方法。如设计领导干部和“一把手”的八小时以外行为情况表格,将其量化、具体化,组织单位干部或可能知情人填写。再如公开曝光法,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那些大摆筵席、用

     公开摆阔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其他明目张胆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开曝光。还可以采取交友法、访谈法、公示法等形式,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一把手”生活圈里有最亲的人、最亲密的人、最依赖的人。“一把手”可能没有“娱乐圈”,但必定有“生活圈”。“一把手”身边的三种人是其政治思想首先品质表现的一个缩影。不少“一把手”以权谋权搞不正当的幕后交易就是授意通过这“三种人”来完成的,当然,也不排除这“三种人”往往打着“一把手”的牌子到处招摇撞骗,搞不正之风。监督“娱乐圈”却是极为现实的。鉴于此,对“一把手”生活圈的监督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上级监督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到“一把手”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暗访。二是要定期不定期到执法执纪部门了解反映“一把手”家庭座谈会。四是要对“一把手”家庭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五是“一把手”司机、秘书大多是“一把手”“钦定”的,受“一把手”的特别照顾,他们对“一把手”日常不检点行为往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组织上调查起来也是“守口如瓶”。鉴于此,很有必要对“一把手”的司机、秘书改由组织选派,定期轮换。六是要建立家属亲友过错“一把手”连带责任制。只要上述“三种人”犯了工作和经济错误就要追究“一把手”相应的责任,促使“一把手”除管住自身外,还要管住家人,管住自己身边的人。

    篇二: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 一把手” 违纪违法监督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近年来,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从 XX区情况来看,近年来共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 X 起。综合分析起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违规用人,借选拔任用干部、组织人事调整之机收受钱物、索贿受贿、买官卖官。二是违规用权,利用手中掌握的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收受贿赂,谋取私利。三是违规决策,在“三重一大”问题上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致使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四是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五是违规收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红包”问题。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其权力运行,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一把手”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综合分析“一把手违纪违法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1 、思想政治素质滑坡。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不强,没有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把本应为人民谋取利益的权力变成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有的受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影响,官本位意识强,喜欢搞家长制、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专横跋扈,独断专行。有的纪律规矩和法制观念淡薄,纪律和法律常识缺失,有的不懂法、有的不畏法,置党规国法于不顾。少数“一把手”由于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所拥有的特殊权力,认为自己只有监督他人的权利,缺乏接受监督的意识,甚至以各种借口逃避监督、拒绝监督,导致错误决策和歪风邪气的产生。

     2。

     、权力过于集中。“一把手”在一个领导班子中地位最高、权力最大,很多的“一把手”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很多事情强调“一把手”负总责,使“一把手”实际上拥有了决策主导权和决定权。由于权力过度集中又没得到有效的制约,使“一把手”权力行使的自由裁量空间很大,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一些领导班子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要求没有落到实处,权力得不到有效地分解和制约,致使少数“一把手”独断专行。一些地方和单位

     党务、政务、财务、事务的公开机制还不健全,为权力的“暗箱操作”预留了空间。

     3 、缺乏有效监督。上级监督方面,由于时空距离,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下级“一把手”的真实情况,很难进行全面监督。同级监督方面,班子成员慑于“一把手”的权威,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干部群众监督方面,由于公开机制不完善,致使他们对“一把手”情况不熟悉,只能是“雾里看花”,因而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

     二、在“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1、 、“ 一把手” 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受“官本位”思想影响,有些“一把手”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对自己的监督,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差,认为自己素质高、坐得正、行得端,不需要监督;特别对来自群众的监督视为挑毛病、不支持,对来自同事的监督视为设障碍、不合作,对来自上级的监督视为找茬子、不信任;淡忘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要权力,不要监督,排斥监督。从近些年查出的腐败案件来看,不少“一把手”个人素质较差,缺乏起码的民主素养,人称“一霸手”。常常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堂”、“家长制”,唯我独尊,容不下各方面的监督。

     2 、上级组织对“ 一把手” 重选任、疏监管。应该说,上级组织的监督是最为有效的监督。长期以来,在干部管理中普遍存在重选拔任用、轻监督管理的问题,上级组织的监督管理作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上级组织往往只注重“一把手”的入口关,对干部任职后的管理和监督重视不够,对“一把手”平时的思想动态、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不多。在对“一把手”评价上,往往只看重“一把手”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只要经济发展等几项主要指标完成得好,“一把手”个人一些“小节”问题可以“忽略不计”,对“一把手”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进行教育和警醒,导致一些“一把手”一旦犯错误就是大问题。

     3 、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不便监督。在同级班子中,有的成员认为“提了意见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不愿意被“一把手”误解为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遭“一把手”打击报复,或被上级组织当成“闹不团结”,而影响自己的进退留转。

     4 、干部群众碍于权威,不敢监督、难以监督。群众缺乏知情权、参与权,根本无法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有的干部群众出于种种利害关系考虑,对“一把

     手”想监督又不敢监督,认为“一把手”职高权大,对他们实施监督,会遭来打击报复。

     5 、监督机制不完善,不好监督,不利监督。目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各级组织虽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规定,但有的规章制度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致使监督机关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把握标准,具体程序不易操作,使一些制度流于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

     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建议 1 、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 一把手” 的教育管理。选拔“一把手”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严把选拔关,真正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一把手”工作岗位上来。要健全教育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教育,引导“一把手”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廉洁从政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教育,筑牢“一把手”拒腐防变和思想道德防线。

     2 、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 一把手” 用权的有。

     效制约。科学界定“一把手”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降低

     “一把手”权力滥用的风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一把手”廉洁从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其主动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好班子,抓好队伍,管好自己。

     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 一把手” 的有效监督。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着重抓好对“一把手”重大问题决策和人事权、财权和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作风情况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提升监督实效。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层级监督。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教育、监督和管理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定期谈话制度、重点监管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纠正。三是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内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在班子内部实行分权制约,防止“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民主、科学决策,

     防止“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四是整合监督资源,强化“全方位”监督。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审计、财政、司法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研究问题,落实对策,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一把手”的监督。五是完善公开机制,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司法等公开机制,重点围绕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一把手”职责、权限和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结果等情况公开制度,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

     4 、强化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加大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一把手”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到实处。

     5 、强化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一是建立“一把手”轮岗交流制度。在保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前

     提下,对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的党政“一把手”进行轮岗交流。这样既可以打破关系网,避免形成地方利益、集团利益,又可以净化可能滋长腐败的土壤。二是健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先审计、后上岗的要求,紧紧围绕反映“一把手”实绩的主要方面,重点审计“一把手”在原工作单位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项目经营管理情况、个人经济收支情况以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三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制度,不定期对“一把手”进行考察考核,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篇三: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几点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 我们党在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监督制约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党内监督的法规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首次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一把手”成为党内监督的重点。

     2008 年 7 月 1 日, 我国首部《行政许可法》 颁布实施, 被认为是中国政府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

     然而,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 当前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 在任或曾任“一把手”“出事”的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足以说明对“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

     “一把手”监督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挑战, 如何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根据县纪委的安排, 本人围绕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进行了认真思考, 就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提几点建议, 不妥之处, 敬请批评指正。

     一、 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受“官本位”思想影响, 有些“一把手”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对自己的监督, 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差, 认为自己素质高、 坐得正、 行得端, 不需要监督; 有的特权意识严重, 认为监督是对自己权力的削弱, 是对自己的不信任、 不支持、不合作, 淡忘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只要权力, 不要监督, 排斥监督。

     封建专制传统和现实社会中的种种不良因素对部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仍然存在影响。

     改革开放后, 拜金主义等资本主义文化中腐朽没落的东西大量涌入, 加之我国在体制转换过程中法制和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或存在疏漏, 权力的寻租和出租市场逐渐形成, 腐败更有了生存的土壤。

     许多党政“一把手”逐渐弱化和淡化了“公仆意识”、 “为人民服务意识”, 而部分机关干部甚至是同级班子成员有求于“一把手”或利用“一把手”谋求政治进步, 崇权、 畏权、 拜权, 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二)

     多种监督手段作用并不明显。

     一是班子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多数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愿监督、 不便监督。

     认为提了意见没有用, 还得罪人。

     有的怕被“一把手”误解为自己有“野心”、 “想篡权”, 还有的怕对“一把手”提意见多了 , 上级组织把自己当成与“一把手”闹不团结, 影响自己的前程。

     二是群众监督渠道不通。

     群众缺乏知情权、 参与权, 根本无法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

     有的干部群众出于种种利害关系考虑, 对“一把手”想监督又不敢监督, 认为“一把手”职高权大, 对他们实施监督, 会遭来打击报复。

     另外, “一把手”关系网复杂, 有层层保护网, 即使“一把手”有什么违纪问题, 也难立案, 难处理, 群众更是不敢监督。

     (三)

     上级组织对“一把手”重选任、 疏监管。

     应该说, 上级组织的监督是最为有效的监督。长期以来, 在干部管理中普遍存在重选拔任用、 轻监督管理的问题, 上级组织的监督管理作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上级组织往往只注重“一把手”的入口关, 对干部任职后的管理和监督重视不够, 对“一把手”平时的思想动态、 廉政勤政、 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不多。在对“一把手”评价上, 只看重“一把手”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只要经济发展等几项主要指标完成得好, “一把手”个人一些“小节”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对“一把手”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进行教育和警醒, 导致一些“一把手”一旦犯错误就是大问题。

     (四)

     监督机制不健全, 监督措施难以到位。

     我国现有的监督法规和制度还比较原则, 不够具体, 操作起来弹性很大, “刚”性不够。

     监督的性质、 地位、 作用、 基本原则和方法、 途

     径缺乏系统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当前对“一把手”监督的面比较窄, 特别是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难度很大。

     对不接受监督、 不执行制度的领导干部追究的办法缺少刚性规定, 以致有些监督制度流于形式。

     特别是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三、 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

      (一)

     明确监督重点, 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对“一把手”监督的范围包括“德、 能、 勤、 绩、 廉”的现实表现, 但监督的重点是权力监督。笔者认为, 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进行监督的重点, 排在第一位的是选人用人权, 其他依次是重大决策权、 资金使用权和项目安排权。

     必须围绕“一把手”正确行使“用人、 用钱、 决策、审批”等权力, 加强预防监督, 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通过制权、 晒权、 行权、 控权、 评权, 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行使。

     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的权力。

     规范动议提名, 对动议提名主体、 程序进行规范, 强化提名责任, 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署名制, 防止动议提名的随意性; 对“一把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行使的权力进行全过程记录, 增强用权责任。

     要提前介入重大决策, 防止决策失误和以权谋私。

     建立上级派员参与下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监督决策全过程; 大力推广“一把手”“五项不直接分管”的做法, 形成“副职分管、 正职监管、 集体领导、 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 加强“一把手”在权力运行中的行为监督,避免直接插手、 打招呼等现象发生。

     要约束“一把手”财物开支权, 配套建立“一把手”职务消费制度, 明确“一把手”正当行使职责的自由裁量权, 促使“一把手”正常履职、 合理用钱。

     开列“一把手”权力清单, 明确“一把手”权力边界。

     在实际操作中, 要把中高级领导干部和县处级以上“一把手”作为重点对象, 严格监督、 严格管理、 严肃查处。

     要抓好关键岗位、 关键领域和行业的“一把手”监督管理, 特别是对国企、 高校、 人权事权和财权高度集中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强监督。

     对与广大群众联系紧密的县市及县级以下部门站所的“一把手”更要高度重视, 他们的情况群众最清楚、 也最关注。

     对这些“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我们党的评价和信心。

     (二)

     拓宽监督渠道, 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对“一把手”的监督, 需要整合各方力量, 破解“上级监督太远、 同级监督太软、 下级监督太难”的难题。

     要强化“一把手”自我监督意识。

     上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 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按照“自重、 自省、 自警、 自励”的要求, 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 工作和生活, 警钟长鸣,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要建立上级监督机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凡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力的, 要追究上级监督

     机关的责任。

     要重视发挥巡视组的作用, 从巡视经费自理、 巡视时间灵活掌握、 巡视方式手段多样等方面入手, 保证巡视工作不受干扰, 并积极运用好巡视成果。

     要进一步明确同级监督机构责任, 赋予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更多的对“一把手”的监督权限。

     继续探索人大、 政协实施监督可行管用的具体办法, 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一把手”向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 建立人大直接罢免“一把手”制度等。

     正确引导舆论监督, 从“日记门”、 “香烟门”到“表哥”、 “房叔”, 无不显示着舆论监督的强大潜力。

     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中, 要赋予新闻媒体更多更大的监督权, 对媒体和互联网披露的“一把手”有关问题, 应有完备并且及时的应对、 答复、 查处机制, 大力推行电视网络问政等有效做法, 充分发挥媒体和互联网的监督作用。

     还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丰富完善群众参与监督的实现形式, 把“一把手”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注重听取群众意见, 重视社会监督, 探索、 引导和培育民间反腐组织,重视民间反腐力量, 推动以重要岗位“一把手”为重点对象的监督和反腐治贪的社会化。

     (三)

     完善制度建设, 改进监督方式手段

      认真执行现有制度。

     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 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

     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 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 基层评议机关、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 特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进行检查落实,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要抓紧对那些事关全局和根本的体制、 制度和机制进行改革, 使“一把手”监督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

     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真正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力交给组织、 还给人民,而不是掌握在“一把手”手中。

     继续改革行政审批体制, 解决中央和省级部门中管钱、 管项目、管审批的部门及其“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有步骤地下放部分审批权力, 打破权力垄断,防止和克服国家公共权力部门化, 部门权力“一把手”化的现象。

     充分保障监察司法机关的独立性, 着力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权大于法、 少数“一把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问题。

     推进“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常态化。

     建立健全“一把手”问题预警机制, 尽量把监督关口前移,力求能尽早发现问题。

     加大监督力度, 实现“全方位”、 “全天候”监督, 做到“一把手”到哪里,监督措施和网络就延伸到哪里, 特别要加强对重要节假日、 “一把手”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

     加强“一把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按照风险发生概率、 危害程度、 风险后果等因素确定廉政风险等级, 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

     要加强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监控, 因为很多问题产生在下班时间。

     对各种渠道获取的各类关于“一把手”的监督信息, 必须认真对待、 综合分析、 科学运用。

     发现问题的, 不论涉及到谁, 不论官大官小, 决不能姑息养奸、 包容纵容, 必须毫不留情、 从严从速、 一查到底。

    篇四: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 一把手” 权力运行监督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他们位高权重,拥有实际上的人事权、经营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职务、薪资调动权,往往成为不法分子腐蚀的主要目标;他们接触面宽、关系广、应酬多,容易被人情世故所左右;他们受到直接监督相对较少,有的本身也不乐意接受监督,发生问题的概率比较大。他们一旦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深入分析对“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难的问题,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规范其从政行为,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的突出问题 毋庸讳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人际关系变化和各种利益关

     系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对有些单位、部门和地区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尽管近年来,江苏各地坚持以体系建设为统揽,加强权力监控,加大惩治和预防力度,但在这方面也不例外。

     一是自律意识不强,不愿接受监督。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一把手”存在着不愿被监督的现象。主要源于有的对自己过于自信,认为自己过去没有错,将来也不会犯错,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监督自己就是对自己挑毛病、找茬子,有损自己的权威,于是放纵自我,不愿接受监督;有的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自视高人一等,抵制监督;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把自己掌握的公共权力当成私有财产,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不同意见,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想方设法拒绝或逃避监督。

     二是监督体制不顺,监督先天乏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并以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为主,特别是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么由同级党委或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兼任,要么由同级党委或行政机关任命,这在客观上决定了监督者缺乏执纪的自主性、独立性,对“一把手”的监督也会停留在“华而不实”的状态。尤其是派驻在各部门的纪检

     组,因人、财、物权受制于监督客体,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所谓的监督往往停留于“纸上谈兵”。至于人大、政协及社会舆论等相对独立的监督系统,其监督对象又大都交叉分布在各有关单位内,具体运行时监督合力很难形成,这必然会严重影响监督作用的发挥,弱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效能。

     三是内部监督乏力,下级监督薄弱。目前,自上而下的监督相对较为有力,但自下而上的监督或是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则相对薄弱。由于“一把手”大权在握,委员很难起到监督作用。有的成员内心也反对“一把手”违法乱纪,但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求洁身自好,不愿去冒监督“一把手”的风险;有的认为自己是“一把手”提拔的应感恩,或者以后的个人升迁还需仰仗“一把手”,就不想监督;有的明知“一把手”作出的决策是违背党的方针政策,但这个决策对自己或亲友或熟人有好处,也就不愿对“一把手”监督,而是顺水推舟;有的过多考虑自己的政治前途、地位,更怕被打击报复,不敢得罪“一把手”,等等,致使对“一把手”用权行为本应严格监督的,反而成了监督的“盲区”。

     四是存在神秘行政,群众监督不到。由于当前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还不是很高,监督信息不够畅通,社会实施有效监督的难度较大。加之,党政“一把手”的权力

     运行往往是在特殊的环境里利用特殊的方式来完成,如各种形式的会议、上下左右打招呼、个别几个人的口头交代、电话指示等。当“一把手”为了某种私利,其权力运行由光明转入黑暗,不公开真实信息,不搞评估论证,不搞专家咨询,不征求群众意见,在这种神秘行政情况下,监督渠道就会被堵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四权”皆空,就无法实施有效监督。

     二、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的原因分析 “一把手”的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很容易发生权权、权钱、权色交易。分析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原因之一:“ 一把手”。

     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党政“一把手”常常由一人担任,有的“一把手”甚至身兼数职,许多重大事项,“一把手”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致使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无论一个地方,还是一个部门,“一把手”都处在权力的中心位置,掌管着人财物的决策权,决定着下属的前途和命运,如果“一把手”愈独断专行,敢于监督他的人就愈少,投其所好的人就愈多。即使“一把手”比较民主,有接受监督的度量,但由于一些人有求于他或想利用他谋求政治进步,或是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就会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原因之二:权力滥施时暗箱操作。有些“一把手”不是把人民赋予他相应的权力,看作是党和人民的信任,而是把职务和权力视作自己的资本,作为自己为所欲为的工具,只是将制度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把民主集中制原则抛在一边,不商量,不讨论,决策往往处于封闭状况,个人说了算,或是搞假民主,走走程序,走走过场,对不同意见置之不理,实施形式上的民主、实质上的独断,或者不讲程序,一杆子插到底,集决策和执行于一身,事前不打招呼,事后也不向班子其他成员通气,内情不透明,或者知悉的人极少,或是以需保密为由,应该公开的事情也不公开,使他人无法监督。

     原因之三:监督主体的地位没有独立。监督客体领导监督主体、监督主体依附于监督客体的事实,决定了监督机关很难能自主、独立地履行对同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即使在对下级党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过程中,如发现被监督单位及个人的违纪问题,尤其是一些重大敏感问题时,要不要向上级反映,反映到什么程度,也要事先向同级党委或政府请示汇报征得同意后,才能履行监督机关自身职能,一旦同级党委、政府有异议,或者不同意,监督机关也只有无能为力。

     原因之四:内部监督的环境欠佳。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党内最主要、最有效的一种监督,因为班子成员朝夕相处,同堂议事,知根知底,监督起来既有针对性,又有说服力。但随着工作和生活的秩序化,权力和利益的诱惑作用越来越强,有的班子成员的政治激情逐渐消退,政治责任心下降,不愿在原则问题上较真,明哲保身,视人情高于原则,为人情牺牲原则的情况越来越多,以至于习以为常,因而在领导班子内部,面对“一把手”的违法乱纪行为,思想顾虑重重。还有,虽然党委(党组)班子名义上是集体领导,但同时又强调个人的作用,上级对下级的希望过多地寄托在“一把手”身上,许多工作都明确要求“一把手”挂帅,造成对“班长”作用过分强调,挤压了班子成员的监督空间,很难形成监督氛围,致使谁强调监督,就会被其他人视为争权夺利,就会失去信任,受到孤立。

     三、对“一把手”权力有效监督的几点对策 近年来,江苏各地重视从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入手,积极改革创新监督制度和监督方式,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要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结合实际,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解决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

     (一)加强学习提高,强化自我监督意识。“一把手”要注重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内容上要构建“三个框架”:一是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框架;二是以党的性质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条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性框架;三是以文化修养、道德情操、生活情趣等人文素质为主要内容的辅助性框架。通过学习来不断牢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要认清自我监督的重要性,认识到:自身没有抵制被腐蚀拉拢的先天禀赋,如果丧失警觉,放松思想改造,规避监督,发生变化变质的可能性就严重存在;社会对腐败问题的不容忍度已史无前例,在当今计算机联结,或可谓人脑串联的互联网时代,腐败行为无所遁形;腐败分子露出一个,必然完蛋一个,不会有其他结局的悬念。要摒弃四种心理:一是攀比心理。自以为素质、智商、地位比商人高,而人家富自己却“清贫”,心理不平衡。二是从众心理。以为别人或许也在收礼,这是一种人情往来的常态,没必要计较。三是弥补心理。觉得自己为官辛苦,到头来仍两手空空不划算,因此能捞则捞。四是侥幸心理。以为收礼是“一对一”活动,比较隐蔽不会有人知晓。从而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警钟长鸣,自觉接受监督。

     ( 二) 理顺监督体制,增强监督主体权威。纪检监察组织应实行分级直管的垂直领导体制,直接对上级和同级党代会负责,割断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利益纽带,变同级监督为独立监督,解决“不敢监督,无法监督,不愿监督”同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一把手”的问题,也避免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因“鞭长莫及”而造成对下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乏力的问题。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割断与部门单位的供给关系、利益关系和工作关系,强化监督职责,建立职责明晰而又统一协调的监督关系,形成对部门单位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合力。在乡镇,要在落实党代表监督制的同时,着眼区域便利,整合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建立协调机制,采取交叉监督、交叉检查、联合办信办案等方式,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这样有利于监督主体排除各种权力的干扰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 三) 实行科学分权,促使权力相互制衡。“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其在承担重大责任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为打破这一状况,江苏各地注重对涉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职权,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进行适度分解,取得了较好效果。要进一步完善权力结构,比如就人事、财务和重点工程重要项目交副职直接分管,由“一把手”担任监督组长,推行“副职分管、主官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决策机制,有利于降低“一把手”犯错误的概

     率,有利于调动副职的积极性。要清晰界定权限和职责,对哪些是集体权限,哪些是“一把手”个人权限,哪些是下一级单位的权限,哪些是班子其他成员的权限,都应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便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效防止“一把手”变集中为集权,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在重大决策的表决方式上,要不怕麻烦,不怕烦琐,坚持票决制,真正由单一的“一把手”拍板,变为“一把手”拍板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投票表决相结合,减少决策风险,防止决策失误。要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有限责任政府出发,在严格落实好部门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多部门审批“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从根本上削弱“一把手”行政审批决策权;公共资源、公共资产交易要严格依托统一市场交易平台,真正市场化运作诸如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大项目,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官商勾结、沆瀣一气,缩减“一把手”行政权力的决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市场交易监控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市场交易廉洁规范有序。

     (四)抓住监督重点,防止权力滥用变质。在对象上:突出年长资深的。他们容易自恃资格老,惟我独尊,固执己见,搞特殊化;容易自恃阅历深,经历经验丰富,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筹,自以为是;容易自恃根基深、情况熟、关系好,出了问题好解决,放纵自己。突出“讳疾忌医”的。他们自身

     存在不少问题而又不愿意改正,有的认识偏激,心胸狭隘,自高自大,老虎屁股摸不得;有的对别人严,对自己宽,容不得人,容不得事,更容不得委屈,听不进不同意见;有的居功自傲,忘乎所以,拒绝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甚至凌驾于组织之上,为所欲为。在内容上:突出用人权。用人上的腐败是政治上最大的腐败,能否选准人、用好人,各级“一把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健全并落实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重点看其是否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是否出于公心,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是否坚持干部职务安排由组织决策的原则,带头刹住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封官许愿等消极腐败现象,是否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突出用财权。看“一把手”是否严格执行廉政规定,生活待遇上有无谋求照顾、搞特殊化;是否严守财经纪律,有无乱花公款,化公为私,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是否随意决定重大开支和投资,不讲效益乱投资,不顾长远“杀鸡取卵”,有无为追求“政绩”而违背经济规律搞“面子工程”,以及“有钱就花完,无钱就借贷,还贷下一届”等不正之风。在时机上:突出重要决策时。看“一

     把手”是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有无集体控权;是否认真落实决策咨询制度,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是否走群众路线,开展专家论证、评审和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等工作,并进行廉政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群众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是否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防止“一把手”把行政职务带入党委决策活动,在其个人影响下出现决策失误、集体违规等问题。突出接近离任时。...

    篇五: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监督问题原因分析与

     对策建议探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本文拟从同级监督难表现形式入手,分析形成原因,进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是同级监督氛围未形成。从被监督对象来看,不少人错误认为监督就是对其不信任,对纪委监督产生抵触和排斥心理;从纪委自身来看,有的纪检干部欠缺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的责任心和应有的担当,“老好人”思想严重,不敢监督;从企业员工的更大范围看,认为监督严了、限制多了,会影响完成安全生产经营指标的“绊脚石”。

     二是同级监督思想顾虑多。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监督主体在很多方面要依附监督的客体,工作中服从的多,往往有意忽视了监督。纪委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吃里扒外”、“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另外,本单位出现了违纪案件,往往会影响到领导和职工收入待遇,有意淡化了监督意识,进而对存在问题多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

     三是同级监督机制障碍多。纪委人财物受制于同级党委,独立性、权威性不够。多年来,多起腐败案件,几乎没有同级纪委检举揭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案例,就很说明问题。客观上,纪检干部监督党委领导,有体制和机制难题横在面前,同级领导往往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尽力规避监督,满满的“戒备”,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有不少纪委书记被“边缘化”、坐“冷板凳”。甚至很多情况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参与权、知情权和查处权职能被抵制,被弱化,同级监督的效果不好就成必然。

     四是同级监督能力素质有欠缺。国企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主观上大多还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尤其在对其业绩考核强制性不强。有个别在纪委

     书记岗位的人员,不具备在履职必备的知识储备和能力要求,还有的把纪委书记岗位作为照顾安置的岗位。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封建专制糟粕文化的影响。我们的日常社会形态中,权力往往过分集中的,人们习惯于在权威下工作、生活。同级党委居于本单位的领导核心地位,党委“一把手”的特殊地位,更是决定了其拥有较大的权力。权力与监督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体,在权力集中的体制下,监督难本身就是一种常态,同级监督更是难上加难。

     二是体制机制的制约。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而各单位的人财物又都属于党委的职权管辖范围,在这样的体制机制下,同级监督困难客观存在。在现实的情况下,很多单位往往把纪委视为同级党委的一个职能部门,在企业机构改革中被撤并也屡见不鲜,从监督定位和人员力量上,无法满足监督的需要。

     三是监督主体不作为。同级监督贵在日常、贵在有恒。由于缺乏对同级监督的考核奖惩,很多单位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偏松偏软,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

     四是同级监督制度缺失。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大,对强化同级监督也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明确的要求。但在党的基层组织如何规范操作层面,还没形成明确的制度规范,目前正处于探索逐步规范的阶段,由此也带来同级监督难题,特别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接受同级监督的自觉性。深化党委领导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增强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凡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都必须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深化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自觉性的教育,逐步扩大公开的范围,明确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深化对同级党委领导成员自觉过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督促党委按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要求,积极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二是要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到位,国有企业的纪检体制改革也将逐步深化,同级监督体制机制障碍难题也必将被移除。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要积极借鉴外部的成功经验,积极作为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改革。

     三是健全完善同级监督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党内监督的制度规定越来越完善,也为我们加强国企同级监督提供了依据,也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指导下,逐步在各个层面完善细化同级监督的制度规范,明确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程序方式等,让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起来更有章法、更有底气。

     四是提高纪委作为同级监督主体的整体素质和监督能力。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首要的是要提高树牢“四个意识”的能力。在政治上,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坚决维护以習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专业上,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同级监督、执纪审查的本领。其次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就是调查研究,同级监督就更需要调查研究,目的就是力求在同级监督内容更有针对性,同级监督措施更实。再次要紧跟时代大潮,提升信息网络能力,用好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手段,不断提升同级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篇六: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党政“ 一把手” 行使权力监督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就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当前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相当部分为“一把手”腐败。这些案件的产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县乡党政“一把手”是领导班子的核心,处于主导、指挥、督导广大基层的特殊地位,对全局工作至关重要。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事业的兴衰成败,影响到一个区域的党风、社会风气乃至整个干部队伍。但当前“一把手” 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恰恰已是不容小觑的问题。

     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就指出:“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因此,加强对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其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监督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对县乡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存在的问题

     从制度体系上看,当前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的制度规定还是较全面、完善的,但从监督力度和效果来看,当前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还不够理想,实际存在许多监督不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上级监督乏力。从监督机制和权属关系来看,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被认为当前最为有力的监督方式。但因人力、时空等原因,其监督形式大多数是以听汇报了解情况为主,以奖励评比为主,辅以巡视、检查、年中年末考核。这种监督只能看到一些表面现象,很难发现问题。

     2 、同级监督无力。同级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督。然而,同为一个班子成员,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风气的丢失,再加上一些党政“一把手”存在压制行为,在“一把手”面前,谁都不愿给“一把手”提不同意见,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

     对党政“一把手”的所作所为,班子成员只好看在眼里、埋在心里,不愿行使权力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责。

     3 、下级监督吃力。作为同体监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计部门,其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干部任免、供给关系均在地方,且为下级或同级部门,级别低微,对涉及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的问题,也就自然而然没人敢过问了,所以下级监督被群众戏称为“看得见的管不着”。

     4 、异体监 督难用力。人大监督、民主党派监督虽属异体监督,但人大和民主党派一方面必须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其供给关系和个人仕途升迁与党政“一把手”有着直接的关系,再加上民主法治意识不强,其对党政“一把手”仍然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第三,群众、舆论媒体由于缺乏与党政“一把手”接触的渠道,根本无法对其进行监督。

     5 、自我监督不给力。县乡党政“一把手”大都是一步一步从一般干部成长起来的,好不容易熬到今天这个岗位,随着条件的改善,地位的提升,不少人理想信念开始弱化、宗旨意识淡薄,加上受官僚主义、家长作风的影响,对岗位赋予自身的权力行使就显得无拘无束,从而不愿接受别人的监督,自我监督、约束的意识也严重缺失。

     二、强化监督的对策措施

     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监督机制,关键是完善权力公开制度和权力监督体系,笔者以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 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重点在于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要确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确保公布的范围覆盖面广,做到常态化、规范化,让广大群众对党务政务有一个全面、真实的了解。在原有的党务政务公开形式上:一是要创新开展党政“一把手”公开述职述廉制度。推行网络问政、电视述职述廉等有效形式,拓宽述职述廉传播范围,让党政“一把手”在公众面前面对面亮家底、曝隐私。二是充分利用民情网、96333、信访热线等,建立和完善立体信息发布网络,不断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收集处理群众诉求,方便群众咨询、了解、掌握党务政务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构建实体化的监督机构,拓宽群众参与其中的参政问政议政渠道。

     2. 进一步强化上一级对相关规范、约束行使权力行为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到目前为止,对权力的规范行使,各级各地已建立一整套较完整的制度。如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开招投标制度,“双述双评”

     制度等等执行情况,应加大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的力度。要建立健全党政正职用权失当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党政正职用权失当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责任追究,不断形成震慑作用,从而使党政“一把手”在行使手中权力时真正做慎权、畏权,最后善使手中的权力。

     3. 进一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检察部门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执法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完善党政正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坚持离任必审、任满一届必审的同时,对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三年以上的党政正职,要定期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充分发挥检察对党政“一把手”违法犯罪行为监督作用,做到违法必究。

     4. 充分发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果,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有序进行。要继续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用制度确保党内民主生活会的经常性和有效性,不搞一团和气,不走过场;要切实执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确保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贯彻落实,严禁搞“一言堂”,建立健全党内言论、诉求的畅通渠道。

     5. 增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强化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人大、政协应加强代表、委员的

     教育、培训和考核,确实增强其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对于未认真履职的,应依法劝退或依法予以罢免。

     6. 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奖励、保护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从立法上保护群众,使其敢于真正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7. 深入推进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促使党政“一把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能力,真正用好人民赋予他们手中的权力。

     8. 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树立全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篇七: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ldquo;一把手”权力监督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近年来,一些单位和部门“一把手”权力缺乏监督制约,导致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在领导干部犯罪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密切关注。如何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掌权用权,是我们党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当前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把手”监督难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权力过度集中、监督主体缺失、监督制度不完善等是造成对“一把手”监督难的主要原因。

     (一)权力强势,内部难以监督。领导的意图,尤其是

     “一把手”的意图,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直接成为组织意图,有些“一把手”无论大事小事都由自己定夺,个人说了算,下属敢怒不敢言,内部监督形同摆设。

     。

     (二)体制制约,没有形成有效监督。现行领导体制下,对“一把手”的权力约束十分有限,导致部分“一把手”用权失控,决策失误,甚至违法乱纪。在一些地方,人事权、财权、物权往往都在“一把手”的掌控之下,导致“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了”现状。

     (三)决策封闭,外部无法监督。从现行对“一把手”监督的方式看,同级监督、上下级监督、党内外监督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监督者往往受被监督者领导,缺乏独立性、权威性,极易造成监督流于形式;二是上级部门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政“一把手”活动情况和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

     二、主要原因

     (一)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不愿接受监督。一些人走上“一把手”领导岗位后,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容不下别人提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个别“一把手”放弃对主观世界的改造,三观扭曲,

     出现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等行为。

     (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利于监督。由于认识不到位,有些人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是吹毛求疵,没事找事;对上级的监督认为是不信任;对一般干部群众的监督,认为是多管闲事,甚至打击报复。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班子成员怕遭受白眼或冷嘲热讽,谁也不批评谁,谁也不监督谁。

     (三)监督机制不 完善,不便于监督。现有的领导干部监督制度,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监督制度形同摆设。各级纪委作为行使党内监督权力的专门机关,由于其既是由同级党代会产生,又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人确有一定的困难,监督不到位也在所难免。

     (四)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彻底。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给予了“一把手”过大过多的权力,使民主集中制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许多重大事情“一把手”早已私下定好,然后形式上开个党委会,带有宣布性的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其他成员有意见也不敢提,不同意也只好同意,实际上还是“一把手”说了算。

     (五)对监督出的问题处理力度不够。对查出的问题,

     处理不痛不痒,不能起到警示效果,存在“官官相护”现象,影响了干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有问题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偏于宽松,致使个别领导干部心存侥幸,更加胆大妄为,顶风违纪。

     三、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的对策

     权力失去监督制约,就会导致权力滥用,滋生腐败。只有加大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和运用,有效防止腐败的滋生和蔓延,从而保持清正廉明和政令畅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抓教育,正确对待权力。一是抓好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抓好警示教育。推行典型事件案件剖析、通报制度,使教育入耳入脑入心,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三是加强权力观教育。引导各级“一把手”认识到权由民赋,要向人民负责;权为民用,要为人民谋利;权归民属,要受人民监督。

     (二)抓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

     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党政“一把手”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机关重大决策公告制度、听证会制度。依托互联网设立政府门户网公开专栏,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处理结果逐步实行网上公开。

     ( 三)抓制度,规范运行 权力。防治腐败的关键在于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要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开的权责清单,履行好权力责任,追责“三位一体”的权责体系,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杜绝“一把手”一人说了算的不正常现象。

     (四)抓合力,监督制约权力。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体系,把上下监督、内外监督、左右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强大合力。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熟悉情况,监督及时的独特作用。二是加强纪检监督。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管理体制,探索纪检机构对同级党组织监督的有效办法,增强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三是强化群众监督。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渠道畅通,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

     问题,鼓励和调动人民群众同腐败作斗争的积极性。四是强化舆论监督。抓住领导干部“不怕记过不怕降,就怕新闻大曝光”的弱点,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揭露、批评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篇八: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思考共三篇 (一)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XX 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 XX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精神为切入点,结合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梳理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对策建议,推动《意见》《监督意见》落实落地。

     一、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方向盘”把得不正,自我革命精神丧失,自我监督意识不强 《意见》《监督意见》贯穿着“讲政治”的要求,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

     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从我们查处的“一把手”案例看,一个显著的共性特征,就是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很多违纪违法“一把手”在《忏悔书》中反省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时,大多把“放松政治学习,丧失理想信念”放在了首要位置。有的“一把手”自我革命、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如龙州县公安局部分民警涉私系列腐败案,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请托人规避打私稽查,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42 人被立案查处,其中涉及“一把手”13 人。有的“一把手”甚至不信马列信鬼神,如大新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赵冠海,为了祈求消灾化吉、官运亨通,花费 100 多万元烧香拜佛,委托神婆代为到越南烧香找大师做法事;如宁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原主任罗丹山,沉迷于风水迷信,经常购买风水书籍“钻研学习”,为他人看风水,并收取费用,被人称为“罗大师”。

     (二)“安全带”扎得不紧,“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 “一把手”往往集决策权、人事权、指挥权、监督权于一身,但有的部门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不到位,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剖析凭祥市“5.25”专案,发现事发的主要原因是对权力运行失去制约和监督,相关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失管失教,导致系统性腐败。比如,农国华在担任凭祥市委常委、政法

     委书记期间,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但自己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 100 多万元,还带头破坏政治生态,与下属共同贪污 250 多万元,导致凭祥市政法系统部分干部同流合污。比如,扶绥县工商局党组原书记、局长莫云光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曾经说过,“在单位做一把手,就是要对单位的全部事情负责,对所有重大事情必须要亲自拍板,钱、财、物开支,人事调动、提拔都要经过我点头,没有人能有反对意见,也不敢有反对意见”。于是负责全面工作就变成了拥有决策主导权和决定权,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行使的自由裁量空间很大,未能完全实施有效的监督。

     (三)“刹车板”踩不到位,党内监督链条未形成闭环落到实处 在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中,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缺位、监督乏力等突出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互之间的监督链条未形成有效闭环。上级监督“弱化缺位”。作为上级的领导对下级“一把手”一般重使用、轻监管,如 XX 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在职期间,其作为上级领导担心挫伤下一级“一把手”从事主要工作的积极性,于是对下级“一把手”“细枝末节”的违纪行为很少关注,导致 2017 年至 2020 年大新县先后发生了县国土局原局长赵冠海、县文化旅游局原局长覃志贵等 7 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当地良

     好的政治生态。同级监督“宽松乏软”。一些同级班子成员因“一把手”霸道、不愿接受监督而不敢监督;一些同级班子成员认为同在一个班子共事,“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好意思监督;还有的出于与“一把手”保持高度一致、明哲保身等考虑,不愿监督,甚至同流合污。下级监督“三缄其口”。一些下级出于“不犯上”“得罪不起”等考虑,或视而不见,或充耳不闻,或敢怒不敢言;有的甚至出于站队、上位等考虑,推波助澜。

     (四)“导航图”尚未精细,监督体制机制落地运转效能有待提高 贯彻落实《意见》《监督意见》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制定“一把手”监督管理制度过于原则、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落实力度不够,监督效率发挥不明显。比如,对“一把手”的权限如何设置、权力运行程序如何规范等,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监督治理效能提升存在短板,监督合力尚未形成。比如,统筹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衔接、融会贯通方式方法少,对民主监督、部门监督等方式运用有待提升,致使对“一把手”的监督尚未形成完备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对策建议 (一)聚焦政治靶向发力,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围绕“五个强化”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监督意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重点监督落实“五个强化”,尤其是紧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 XX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在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中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品行、制度执行、权力运行、职责履行,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继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事业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是常态化做深做实政治谈话。探索建立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政治谈话制度,开展常态化政治谈话,强化对各级“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对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严肃批评教育,督促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扛牢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全覆盖开展廉洁政治家访。探索建立“一把手”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入户廉政家访工作制度,通过拉家常、访家情和察家风,了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思想

     动态和社交等情况,对“八小时以外”工作生活进行监督,确保一届任期内完成廉政家访、日常走访全覆盖。同时,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家庭反腐防线。

     (二)聚焦构建“六位一体”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督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组织的监督对下级是最有权威和最有实效的监督,研究制定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清单,定期开展谈话,重点加强对下级“一把手”教育、监管和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常态化开展走访,收集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或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在日常监督中,重视信访问题核实,发现问题抓早抓小,推动提醒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同时上级“一把手”定期选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以及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以及违纪违法案件等“五个重大”情形的领域,对下级“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责任。

     二是加强同级监督。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一起工作,对“一把手”的工作情况最了解,对监督“一把手”最有发言权。建立健全同级监督直接报告、信息保密等机制,消除同级监督顾虑,推动同级班子

     成员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探索建立同级班子成员发现“一把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报告制度和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倒查追究连带责任制度,倒逼班子成员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敢于较真,“咬耳扯袖”、防微杜渐,相互监督提醒,共同提高进步。

     三是加强下级监督。明确把接受下级监督作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一种必备的政治素养,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基本功,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习惯在监督与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畅通下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渠道,对涉及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要事项决策、执行的,通过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邀请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相关会议等,广泛听取下级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下级部门要担当作为、知法明纪,既要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抓落实放在第一位,又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对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明显违纪违法的行为敢于发声、善于监督。

     四是加强自我监督。勇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风雨历程的经验总结,也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自身建设需要继续发扬的优良传统与制度保障。“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敬畏权力、正视权力,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带头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

     入,切实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特别是要规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发挥民主生活会监督作用,严把民主生活会质量关,确保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对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个人重大事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作出说明,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针对性。

     五是加强身边人监督。领导不受监督约束,身边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有自觉接受监督约束的意识。细数近年来查办的腐败案件,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参与其中,有的甚至起到了重要因素。如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工作人员农卡伦,是 XX 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原县委书记赵丽的专职司机。农卡伦通过赵丽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工程老板承揽项目,并在拨付工程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最终,赵丽伙同农卡伦收受他人“好处费”1100 多万元。所以,要加强领导干部身边人的双向监督,即“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教育管理亲属,管好身边人;“一把手”的身边人,也要加强自我管理,遵纪守法,并时刻提醒、监督“一把手”廉洁从政,正确用权。六是加强各方监督。加快制定完善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协作配合意见,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时常提醒“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规范用权,防止以权谋私,

     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努力做到务实、为民、清廉。

     (三)聚焦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坚持细化和完善监督制度体系,紧紧围绕《意见》《监督意见》提出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针对近年来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探索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重点在选人用人、审批监管、物资采购、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上厘清权力边界。特别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将“一把手”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在班子内部实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防止“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形成有效的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四)聚焦教育监管关口前移,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一是提拔任用廉政把关前移。加快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廉政档案,对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认真核查所反映的问题线索,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前移。加强对“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制度,加大对“一把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做好审计整改落实。

     三是重要节点廉政提醒前移。进一步完善重要节假日“一把手”廉政提醒工作机制,紧盯重要节假日等人情往来密集、“四风”问题多发时间点,由纪检监察机关以发送廉政短信、廉政提醒函,召开廉政谈话、集体约谈等多种形式方式提醒引导“一把手”严守纪律、严防“四风”。

     四是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前移。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依托 XX 特色边关文化、红色廉政文化,深入开展党性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树立和宣传勤政廉政榜样,引导“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修身齐家、廉洁用权,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督导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警示、一案一评议”的以案促改“六个一”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引导教育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吸取教训,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使“三不”有机融合、一体贯通,形成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二)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

    篇九:解决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的思考建议

    关于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调研报告

     近期,**省**市通江县纪委监委围绕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进行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开展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愿接受监督。个别党委(党组)书记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委监督的意识淡薄,虽在口头上承诺接受监督,却在思想上抵触监督,在行为上逃避监督。二是不敢开展监督。个别纪委监委干部存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思想,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导致出现“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三是不会开展监督。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对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刻,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等把握研判不准,能力水平不高、精准度不强,不能正确处理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的辩证统一关系,同级监督效果打了折扣。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厘清党委(党组)的权力和职责,明确党委(党组)一把手不直接管理各项具体事务,做到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强化常委会(党组)成员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约束。对“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共同研究决定,提高党委(党组)权力公开透明度,不断规范党委(党组)权责范围。二是落实监督责任。纪委要对同级党委(党组)的重要决策实时进行监督,确保党委能够按照议事程序依法决策和行使权力。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督政策,确保纪委监督不受干扰,尤其是在一些腐败高发领域,党委(党组)行使决策权时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三是严格“一案三查”。盯住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领域,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查清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

      2 督责任方面的失职失责问题,既查主体责任、又查监督责任,还查落实不力的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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