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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编制管理做法7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8-29 11:55:05

    机构编制管理做法7篇机构编制管理做法 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进程的几点思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行政体制建设、机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做法7篇,供大家参考。

    机构编制管理做法7篇

    篇一:机构编制管理做法

    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进程的几点思考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直接关系到行政体制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 财政支撑能力等全局性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 党中央、 国务院一直强调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党的十六大再次提出“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今年 2 月 14 日 , 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 这个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法规, 填补了 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制空白。

     在这之前, 中编办、 监察部下发了 《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 。

     3 月 15 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

     《条例》、《通知》 和《暂行规定》 的颁布下发, 充分表明了 党中央、 国务院和中央编委对加强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也对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 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 如何结合太原市实际, 积极探索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就成为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临的首要任务。

     一、 当前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部分, 是随着社会发展、 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

     近几年, 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神, 锐意改革创新, 取得了 一些成效, 但其内在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为“三没有、 三不强”:

     (一) 机构编制管理没有统一标准, 规范性不强。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机构编制部门作为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 依法行政是本质要求。

     但这几年从中央到省在依法管理机构、 编制、 规格等方面都缺少具体、 灵活、 可操作的执行标准。

     有的标准核定过老、 过宽, 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有的标准缺乏弹性, 不利于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后执行。

     一直以来对机构编制的管理, 主要靠三种方法, 一是靠政策, 二是靠经验, 三是靠比较。

     这些方法在一段时期内, 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但面对机构编制管理对象门类广、 单位多、 差很大的复杂情况, 这样做毕竟缺乏科学性、 准确性和说服力。因此, 实际工作中, 经常遇到人为干预、 条条干预等问题, 出现了 编制部门管理缺少权威性、 编制工作纪律难以有效维护等现象。

     2007 年上半年, 太原市编办收到要求增加事业编制的请示有 62 件, 因部门职能转变要求提高机构规格的请示有 28 件, 但由于许多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无标准可依, 使机构编制部门很难顶住各方面的压力,造成机构编制反弹的势头一直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 部门协调机制没有建立完善, “总开关” 作用 不强。

     机构编制无小事。

     我们常说“职能就是权, 机构就是牌, 职数就是帽, 编制就是钱”。

     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都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但由于编办单独设置时间短, 许多工作机制还不规范、 不完善, 编制部门“把关和协调” 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如:

     各级各部门领导职数, 虽然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 但具体配备由组织部门负责, 沟通协调机制的不完善, 使机构编制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手段, 导致部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现象比较严重, 全市 101 个市直部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单位有 20 个。

     而由于这些领导干部挤占了 一般人员 的编制, 又造成了 官多兵少, 人员 结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再比如:

     公务员 考试录用和军转干部安置由人事部门管理, 由于缺少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没有事前审核用编计划, 就出现了“人已到岗工作, 才发现部门没有编制” 的现象。

     经统计, 2005 年至 2006 年底, 太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101 名 ,超编接收的单位有 14 个。

     究其根源主要是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没有建立, 从而造成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三) 机构编制监管职能没有完全发挥, 震慑力不强。

     近几年, 中央和省明显加强了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 中央编办开通了 “12310” 监督举报电话, 出

     台了 “五不准” 规定, 我省也提出了 “三个从严” 的要求, 但超编进人、 超职数配备干部、 随意增加内设机构、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究其原因, 关键是监管不力, 责任不明。

     监管不力主要表现在:

     管庙不管神, 管编不管人, 管职能不管运行。

     管庙不管神, 是指只管机构设立和领导职数的审批, 不管机构组建如何和职数超不超; 管编不管人, 是指只管核定下达编制, 不管编制使用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人员 结构要求; 管职能不管运行, 是指只管确定机构职能, 不管这些职能运行的实际效果。

     “三管三不管” 的后果毋用多言。

     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增加了 干部管理的难度; 超编进人, 使编制失去了 意义, 增加了 财政负担; 不管机构运行的实际效果,有的变成因人设岗、 因人设位的“关系机构”, 有的变成上下强行对口 而不起多大作用的“空壳机构”, 有的变成职能交叉错位的“打架机构” 等。

     责任不明主要表现在:

     机构编制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模糊不清, 缺乏严格的违纪处罚制裁内容, 这也是导致机构编制管理软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比如对超编进人、 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擅自 设立机构的责任追究问题, 我们常常在政策性文件中规定:

     一经发现, 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 的责任, 并责令限期整改。

     但这些都是笼统的概念, “严肃追究” 具体用什么政策来严肃, 严肃到什么程度, 责任到底如何追究,追究到什么程度; “限期整改”, 限到什么时候, 到时不整改又能如何等等。

     二、 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途径的初步探讨 (一) 研究标准化管理机制, 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依法行政、 科学规范。

     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中提出, 要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 核定人员 编制, 实现政府职责、 机构和编制法定化。

     因此, 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标准, 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制定一个相对稳定、全面、 系统、 科学、 合理的机构编制标准, 对于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效益, 实现优化配置执政资源, 有效控制人员 膨胀具有重要意义。

     1、 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要抓住重点。

     机构编制标准具体包括机构设置、 领导职数配备和人员 编制三方面的内容。

     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标准, 必须抓住重点, 循序渐进、 统筹兼顾, 逐步完善。

     首先, 在人员 编制方面制定事业编制管理标准应当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因为行政编制总额是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 再分配到省市县乡 各级, 这一块控制和调节基本到位。

     而事业编制总额则是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 自 行确定, 自 主管理。

     其次, 应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为重点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标准。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 事业单位将分为行政管理类、 社会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三大类, 行政管理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将逐步退出事业机构序列, 社会公益类将成为事业机构的主体, 这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最基本的公益服务职能, 经费来源完全靠政府投入, 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 这类事业单位缺乏规范管理的情况也最为严重。

     第三, 应先行考虑制定某些重点行业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标准。

     我市共有事业单位 3020 个, 这些事业单位门类繁多, 对每一类事业单位都制定机构编制标准也不现实。

     可结合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重点对教育、 卫生、 文化等领域的事业单位进行深入调研, 这些事业单位无论是机构数量, 还是编制数量, 都在事业单位中占有很大比重。

     可经科学论证后, 出台各类学校、 医疗机构等行业的机构编制标准。

     2、 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要科学合理。

     制定管理标准时, 必须认真了 解各方面具体情况, 对影响标准的主要因素进行全方位、 多角度的综合分析研究, 准确衡量各项指标的权重, 并努力把它们在管理标准中合理体现出来。

     同时, 要以现实状况对拟定的编制标准进行比较分析, 验证标准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从而在我市经济发展水平、 机构编制现状和保持社会稳定等各方面找到平衡点。

     如以研究制定事业编制总量标准为例:

     事业编制总量的变化, 主要是随着承担工作任务的变化而变化, 而影响工作任务的诸多因素中, 人口 、 地域面积、 经济总量的影响最大; 同时, 由于事业编制所需经费主要由财政负担, 财政的承受能力也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因此, 首先, 应在现有市县(区) 事业编制总量的基础上, 全面把握市、 县(市、 区) 人口 、 地域面积、 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等因素对机构编制的影响, 准确衡量各要素的权重, 合理确定事业编制总量基数; 其次, 可根据我市社会事业的发展要求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确定一个

     年增长比例, 将每年的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控制在一定总量范围内, 从而有效遏制机构编制的膨胀势头。

     再比如:我市目 前正在进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

     教师编制核定标准主要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03] 29 号) , 这个标准只确定了 师生比一个参照点。

     通过调研, 我们发现还应综合考虑城乡 环境、 班级额度、 学校规模、 教师任教科目 等因素, 这样才能使教师编制核定更为科学合理。

     3、 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要具体规范。

     近年来, 我们从实际出发, 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审批工作流程, 也初步形成了 一些机构编制管理标准, 如:在核定人员 编制数量时, 有机构编制标准的严格按编制标准核定, 没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根据其职责任务,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核定; 部门领导职数原则上按 2-4 名 配备, 内设机构原则上 3 人以上设 1 个内设等。

     但这些标准内容比较单一, 也没有形成规范性文件, 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不强。

     让我们感到高兴的是, 最近国务院颁布的《条例》 中, 对机构编制管理有了 明确规定, 改变了 多年来机构编制管理无法律依据的局面, 但具体实施起来,还必须出台具有刚性的“实施细则”。

     首先, 在制定党政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标准时, 要在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 领导职数配备、 工勤人员编制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如:

     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标准:

     4 名 编制的处室配备 1 职, 5-7 名 编制的处室配备 2 职, 8 名 编制以上的处室配备 3 职, 公安政法部门 20 名 编制以上的处室可以配备 4 职; 工勤人员 编制标准:

     一般按照部门行政编制总数的 10%左右的比例核定工勤人员 编制。

     其中, 人员 编制在 60 名 以下的按 12%核定,60-100 名 的按 10%核定, 100-200 名 的按 8%核定, 200 名 以上的按 5%核定等等。

     其次, 在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标准时, 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管理标准的研究制定。

     一是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管理标准。

     可结合我市人口 、 面积、 财政收入等各方面的因素, 研究制定各类事业单位总量控制标准, 进一步将市、 县两级事业编制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控制增长。

     二是机构规格管理标准。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建立若干不同于行政级别、 能科学反映各类事业单位人员 数量、 专业特点及服务水平的等级规格。

     三是人员结构管理标准。

     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任务, 合理制定各类事业单位人员 编制中管理人员 、 专业人员 、 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 并要求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结构比例使用编制, 配备人员 , 从而优化人员 结构, 提高人员 素质。四是领导职数管理标准。

     可参照党政机构领导职数管理的办法, 根据职责任务和人员 编制总数等情况, 制定管理标准, 实行规范管理。

     4、 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具有法规性质, 一旦出台, 将在较长时间、 较大范围内对机构编制管理产生指导和约束作用, 但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同时还要富有“弹性” 和“变性”。

     所谓“有弹性”, 就是标准中应留有一定的余地,做到宏观管住, 微观放活。

     如:

     在事业编制总量内分类下达使用编制时, 对公益类事业单位保证重点, 促进发展;对行政类事业单位, 严格控制, 定项定量; 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合理定编, 鼓励发展; 对年内凡需增加或调整编制的, 都要控制在总量之内; 编制调整量原则上实行全额向差额、 差额向自 收自 支的“顺向” 流动办法, 保证不增加不必要的财政负担; 对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科研院所、 学校、 医院, 采用“引 进优秀人才增编” 的管理办法予以解决; 对职能弱化或消亡的机构, 清理整顿后相应减少或收回编制, 从而控制编制总量不突破。

     所谓“有变性”, 就是要定期对管理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各方面情况的变化, 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和修订, 以不断适应机构编制管理的需要。

     对现有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进行清理, 有的要明确予以废止, 有的要重新加以修订,逐步建立起符合机构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向的机构编制管理标准体系。

     (二)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 真正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各司 其职、 各负 其责、 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 系统性的工作, 它涉及到组织、 人事、 财政、 纪检等各个职能部门, 如职数控制、 人员 调配、 统配人员 安置、 统发工资等, 绝不能就编制抓编制。

     《条例》、《通知》 和《暂行规定》 也重申和强调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 人事、 财政、 劳动、 纪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 进一步丰...

    篇二:机构编制管理做法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机构编制管理作为 国 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 要 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 政 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 础 础地位。机构编制是“ 龙 龙头” ,是个很敏感的 工 工作。经过多年的工作 实 实践,我们在机构编制 管管理工作中已经摸索出 一 一些成功的、行之有效 的 的经验和做法,如联审 工 工资制度、《机构编制 管 管理证》制度、《行政 事 事业单位入编(减员)

     通 通知单》制度、人员编 制 制管理台帐等。随着新 形 形势的发展,一些不容 忽 忽视的问题也应运而生 , ,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 工 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 、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和部门 对 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 认 认识不够,对机构编制 管 管理存在忽视和松懈的 情 情况 有些部门和单位 对 对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 制 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 不 不足,无视“三定”方 案 案的严肃性,不能站在 全 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 能 能自觉地在转变职能、 精 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 伍 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上 上做文章,而是只强调 本 本部门本单位的困难, 总 总想在增设机构、增人 增 增编、增职数、提升机 构 构规格等方面打主意。

     大 大都强调本部门本单位 的 的重要性和各种困难, 要 要求增加机构、增加编 制 制,很少有单位提出精 简 简机构、减少编制。要 开 开展某一项工作,就要 设 设立一个机构,而且动 辄辄要为行政机构;如果 行 行政机构不能设置,就 要 要求设立为财

     政补助的 事 事业机构,配备相应的 人 人员。

     (二)机构设 置 置的多样性。除了正式 设 设立的机构以外,还以 “ “合署” 、“挂牌” 、 “ “挂靠”等形式设置机 构 构。如农业局增挂牌子 的的机构有乡镇企业局, 经 经济贸易局增挂牌子的 机 机构有企业工委、安全 生 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 体 体制改革办公室等。如 果 果仅仅是挂牌、合署或 挂 挂靠倒未尝不可,问题 是 是挂牌、挂靠之后,组 织 织部门要相应地配备领 导 导干部。领导干部配备 后 后,工作人员就显得不 够 够,出现“官多兵少” 和 和人手紧的现象,导致 政 政事职责不分、政事人 员 员混岗情况的产生,甚 至 至直接导致人员超编。

     (三)编制管理失之于 弱 弱。虽然有“编制就是 法 法”的说法,但在实际 工 工作中,编制管理的软 弱 弱性随处可见。按照国 家 家规定,只有军队转业 干 干部可以超编安置。但 在 在实际工作中,组织部 门 门在领导班子调整时, 超 超编配备领导干部;人 事 事部门在机构撤并、调 整 整时,由于人员分流难 度 度较大,让超编人员暂 时时在岗。有的部门由于 人 人员结构(年龄、专业 、 、职务等)的原因,缺 少 少专业人员或年轻干部 , ,在招考或调剂时,超 编 编配备。更有甚者,一 些 些部门、乡镇及其下属 事 事业单位,视编制规定 而 而不见,大量使用临时 性 性人员。

     对上述问题 , ,我们可从主客观两个 方 方面寻找原因。客观上 , ,目前社会事务方面新 的 的工作很多,一项工作 的 的开展总得有一个机构 来 来管理,造成机构增加 ( (包括行政的挂牌机构 和 和

     事业的实体机构)。

     由 由于目前领导干部能上 不 不能下的情况没有根本 改 改变;或者由于目前就 业 业形势非常严峻,机构 撤 撤并之后,人员分流有 较 较大的难度;或者由于 目 目前公务员队伍中专业 结 结构不合理等原因,不 得 得不适当补充一部分年 纪 纪轻、学历高、专业性 强 强的人员,造成有的单 位 位人员超编配备。主观 上 上,由于有的部门和少 数 数领导机构编制观念不 强 强,在人员配备特别是 领 领导干部配备上,不能 严 严格执行核定的编制数 , ,造成机构增加,人员 超 超编。

     二、解决办法 及 及对策 机构编制是龙 头 头,也是个很敏感的工 作 作,编办作为党委、政 府 府的工作部门,要通过 机 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积 积极构建“廉洁、勤政 、 、务实、高效”的工作 机 机制,充分发挥控制、 把 把关、协调、监督作用 , ,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 位 位的职能、机构、编制 、 、人员结构等进行全过 程 程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 , ,更大程度地发挥机构 编 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责和 职 职能。

     (一)严格维 护 护“三定”方案的严肃 性 性,建立和形成机构编 制 制管理完整的法律体系

      严格执行“三定”方 案 案,对于保持机构和人 员 员编制的相对稳定具有 重 重要作用,必须坚决维 护 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

     未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 部 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自 行 行调整和改变“三定” 中 中关于主要职能、内设 机 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 职 职数的规定。

     从事机 构 构编制管理的人员都知 道 道,在机构编制管理中 , ,有一句话叫做“编制 就 就是法” 。光从这句话 来 来讲,编制就是法不错 ; ;但从这句话也反映出 机 机构设置管理的法治性 不 不强,而“编制就是法 ” ”这句话的落实也有较 大 大的差距。改革开放以 来 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 建 建设的推进,经济社会 各 各项管理特别是经济管 理 理方面的法制建设进展 很 很快,并且取得了较大 的 的成效。相对于其它各 项 项工作,机构编制管理 的 的法制化、规范化进展 不 不大,或者说立法进程 滞 滞后,使机构编制管理 部 部门长期以来不能依法 行 行使自己的职能,它的 行 行政行为更多是体现上 级 级领导的意图,而非完 整 整的法律意志。我们对 前 前几次机构改革的反思 , ,其中一条就是靠不具 备 备法律效力的行政手段 来 来推行的,这就不可避 免 免地在机构编制管理上 打 打下了人为因素的印记 。

     。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 的 的那样,人们“往往把 领 领导的讲话当作‘法’ , ,不赞成领导说的话, 就 就叫‘违法’ ,领导人 的 的话改变了,‘法’也 跟 跟着变” 。如果领导人 之 之间意见分歧,常常使 机 机构编制部门陷入无所 适 适从的两难境地。作为 上 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 成 成部分,要保证经济基 础 础和上层建筑其它部门 的 的正常长期运作,机构 编 编制管理方面的立法是 一 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 决 决定指出:“进一步调 整 整各级政府机构设置, 理 理顺职能分工,实现政 府 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 法 法定化。”这为加快推 进 进机构编制立法进程, 实 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规 范 范化、法制化指明了方 向 向。

     (二)继续完善 机 机构编制管理约束机制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 一 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 涉 涉及到组织、人事、财 政 政等各个部门。机构编 制 制是财政部门拟定财政 预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 依 依据,财政预算控制是 机 机构编制约束的有效手 段 段。进一步完善机构编 制 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 算 算相互制约机制,要以 编 编制为基础,在机构编 制 制部门审核批准的机构 和 和编制的限额之内,核 定 定人员、工资和经费, 办 办理调配、录用、社会 保 保险、工资福利、户口 迁 迁移等手续。进一步完 善 善和强化编制、人员、 工 工资一体化管理的、相 互 互配套制衡的刚性约束 工 工作机制。加快电子化 进 进程,财政局和编办可 以 以实行机构编制、人员 工 工资、财政预算等微机 联 联网,建立数据库,实 行 行人员编制与财政预算 同 同步监测、动态管理。

     (三)建立健全机构编 制 制管理监督机制 一是 进 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 门 门监督检查职能。机构 编 编制管理部门要全面转 变 变习惯于主要抓具体审 批 批和执行的做法,克服 和 和扭转“弱监督、软监 督 督、虚监督甚至无监督 ” ”问题,加强监督职能 , ,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程 序 序和手段。如可以结合 年 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 人 人登记及年检,对各单 位 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进 进行检查。在机构编制 部 部门内部形成强力有效 的 的机制和制度优势,实 现 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 制 制度化、经常化,把监 督 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 期 期的日常业务职能深入 持 持久地开

     展下去。

     二 是 是建立群众公开监督制 度 度。群众监督是最广泛 、 、最有力的监督。建立 机 机构编制数据库,实行 编 编制实名制和“阳光编 制制” ,定编定岗到人, 将 将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置 于 于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之 之下。如机构编制部门 对 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 作 作原则、审批程序、机 关 关事业单位的定编定岗 定 定员情况等,以适当方 式 式向社会公开;机构编 制 制部门通过聘请社会监 督 督员等方式,广泛征求 人 人民群众意见;建立健 全 全投诉举报制度等等, 进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群众 对 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 权 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防 防止和杜绝“暗箱”操 作 作等违法违纪行为,营 造 造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的 良 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 领 领导干部的编制意识, 建 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

     。县乡各单位党政主要 负 负责人是执行机构编制 纪 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 有 有对本地区、本单位机 构 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的 的直接责任。可以视具 体 体情况,建立健全相应 的 的配套措施,如制定相 应 应的年度考核方案,将 机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 各 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 子 子及成员的年度实绩考 核 核目标;纪检、监察、 编 编制、审计部门对机构 改 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 作 作实施同步监督,发现 和 和接举报有违规操作行 为 为的,及时、迅速地介 入入调查,一经查实,坚 决 决处置到位;各单位主 要 要负责人离任时,编办 对 对其任职期间内机构编 制 制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发 发现有违反编制纪律的 , ,实行追究制等等。

    篇三:机构编制管理做法

    构编制管理办法 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根据(国务院令第 486 号)、(中央编办发〔XX〕5 号)、(湘发〔XX〕27 号)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关,是指全市各级使用行政编制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全 睛 环市各级使用行政编制 蝉 的 瞥 国家机关或上述其 收 他组 丽 织利用国有资产 焉 举办的 喷 ,从事教育、 芝 科技、文 叁 化、卫生等 瑞 活动并纳入 销机构编制 肘 管理范围的社 休 会服务 密 组织。?

      第 殷 三 神 条本办法所称机构编 稚 研 制管理是指对机关、事 写 盘 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撤 吝 卫 销、合并、变更规格 包 、 鳞 变更名称、加挂牌 抬 子、 氏 职能配置、经费 釉 渠道、 涎 核定编制、人 请 员结构、 嚷 领导职数等 照 进行审批管 黎 理的活动 跃 。本市行政区 水 域范围 深 内市、县市区各 绒 级机 够 关、事业单位的机 呸 构 侄 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 阎 摇 适用本办法。

      第四 趾 疼 条各级机构编制委员 周 会 葡 及其办公室是本级 钎 机关 恐 、事业单位的机 已 构编制 津 管理机关,各 笋 级机构编 脱 制管理机关 立 按

     照统一领 援 导和分级 婚 管理的体制, 洲 在同级 枕 党委、政府的领 胡 导下 漱 履行本级管理职责 龚 , 狱 并接受上级机构编制 肝 拳 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帐 肢 。

      第五条机关、 拇 事 赌 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伙 管理 米 遵循依法、精简 蜡 、统一 挫 、效能原则, 凿 适应全面 塞 履行职能的 杖 需要,充分 辖 考虑财政 佣 的供养能力, 争 实行总 亭 量控制和动态管 萎 理。

     惫 依照国家和省、市 腕 规 愁 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 掸 衍 、核定的编制、领导职 吏 卤 数和人员结构,是录用 扔 乙 、聘用、调配、交流 叶 工 情 作人员,配备领导 雁 成员 庙 和核拨经费的依 啸 据。

     第 笔 二章机构管 蚌 理

      第六 狭 条各级 寅 机关以职责的科 落 学配 述 置为基础综合设置 椰 机 曾构,做到职责明确、 五 栈 分工合理、机构精简、 痢 名 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 衷 扰 相协调。事业单位设 缓 置 串 以做好公益服务为 汁 目标 懒 ,做到基础优先 辽 、门类 瓢 齐全、区域均 毯 衡、体现 桂 公平、治理 验 规范、运行 庶 高效。

     漳

      第七条机关 帐 、事 诵 业单位职责相同或 挚 者 烟 相近的,原则上由一 忽 咕 个机构承担。机关、事 刁 絮 业单位之间对职责划分 策 要 有异议的,应当协商 臭 解 击 决。协商一致的, 华 报同 斩 级机构编制管理 英 机关备 讶 案;协商不一 兔 致的,由 张 同级机构编 幻 制管理机关 血 提出协调 泄 意见,报同级 壹 党委、 额 政府决定。

      惊 第 旺 八条机关的机构设置 徒 移 应当符合法律、法规、 遥 煎 政策等规定,有明确的 痴 桂 职能职责,不超过规 学 定 茶 的机构限额,坚持 飘

     “撤 申 一建一”的原则 盒 。?

     陪

     事业单位 株 的设置应当 逮 符合党和 估 国家有关政策 弛 规定, 醚 符合经济和社会 侥 事业 脯 发展需要,有明确 诚 的 特 举办主体和职责,有 淘 迁 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 原 槽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符 份 猩 合事业单位法人注册 哼 登 郡 记条件,能独立承 胳 担民 汁 事责任,符合法 践 律、法 冤 规规定的其他 杂 条件。? 别

     第九 周 条市委、市人 身 民政府 找 、县市区委、县 函 市区 絮 人民政府设立工作 侈 部 袱 门、部门管理机构或 勘 信 派出机构等,其中市、 借 薪县两级人民政府工作部 谢 咬 门的设立、撤销或合 吧 并 减 ,应依法报本级人 阁 民代 缘 表大会常务委员 他 会备案 炙 ;乡镇人民政 苫 府只设综 浮合性办事机 将 构;街道办 烟 事处作为 逾 县市区人民政 驶 府的派 浮 出机构,可设立 洲 综合 银 性办事机构。?

     图 仍

     第十条市委、市人民 摇 揣 政府、县市区委、县市 藏 艳 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棋 等 赤 机构及其内设机构 照 名称 慈 应当规范明确, 堂 并符合 墅 其机构的类型 棱 、职责和 末 层级。正处 阔 级机构的内 铲 设机构为 吗正科级,副处 厉 级机构 顺 的内设机构为副 及 科级 衅 。市委、市人民政 渺 府 骋 工作部门一般称部、 桑 井 办、委、局,内设机构 析 擎 一般称科(室);县市 普 演 区委、县市区人民政 帜 府 用 工作部门一般称部 阿 、办 循 、委、局,内设 坝 机构一 滁 般称股(室)

     掖 ;乡镇人 莱 民政府、街 轧 道办事处设 颇 置的综合 鹏 性办事机构称 促 办公室 角 。?

      第十一 畸 条 晰 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 召 看 从严控制,涉及跨部门 傀 贼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 馒 谤 头协调。可以交由现 庙 有 拜 机构承担职

     能的或 腋 者由 疹 现有机构协调可 梢 以解决 婿 问题的,不另 般 设议事协 镭调机构。确 烛 需设立的, 糠 要严格按 羊 规定程序审批 玫 ,并纳 彩 入议事协调机构 狄 限额 檀 管理,明确规定其 余 撤 榜 销的条件和期限。议 塌 汇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 尿 犁 实体性办事机构,具体 酣 寓 工作由有关职能机构 周 承 掳 担,确需保留的, 曾 要在 只 工作部门限额内 抑 设置。

     咕 ?

      第十 扁 二条机关的 箔 机构设立 务 方案应当包括 汪 下列事 烷 项:设立机构的 纬 必要 行 性和可行性,机构 沈 的 仇 类型、名称、规格和 讯 腊 职责,与业务相近的其 琼 澡 他机构的职责划分,内 赴 茅 设机构的数额、名称 块 、 庙 规格和职责,编制 磨 、领 汹 导职数和人员结 原 构。机 硕 关的机构撤销 野 或者合并 彦 方案应当包 诵 括下列事项 咬 :撤销或 揖 者合并机构的 摔 依据和 煮 理由,撤销或者 牙 合并 臣 机构后职责的消失 魂 、 腥 转移情况,撤销或者 敷 姨 合并机构后编制的调整 姆 外 和人员分流安置意见。

     娠 驭 ?

      第十三条除 萌 法律 揭 法规和党中央、 抨 国务院 毁 有关文件规定 利外,不得 碉 将行政职能 犀 转由事业单 语 位承担, 珠 不再批准设立 痘 承担行 州 政职能的事业单 莆 位和 瘟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玩 的 吻 事业单位。因公益服 蜀 象 务事业发展需要,确需 券 邓 增设事业机构的,原则 争 嫡 上在现有总量中进行 椭 调 佑 整。?

      第十 欣 四条事 宝 业单位的机构 则 名称应当 哑 规范准确, 一 能够反映其 邪 机构的性 漂 质特征、举办 便 主体、 漫 所在区域、主要 传 职责 洪 、组织形式等内容 暖 , 蹭 并与党政机关、企业 畴 捷 、社会团体、市场中介 厨 炉 组织的名称相区别。事 断 阜 业单位一般称院、校 潭 、 沟 所、站、

     台、团、 刀 队、 玉 馆、社、园、中 深 心等。

     体 事业单位的规 生 格一般应 当 当比其举办 柱 主体的规格 妨 低一格; 粗 事业单位的内 琴 设机构 骑 只下设一级,事 重 业单 辖 位内设机构的规格 喉 应 涌 当比事业单位低一格 阑 矗 。?

      第十五条事业 碳 郭 单位的机构设立方案 要 应 啼 当包括下列事项:

     盔 设立 坷 机构的必要性和 醒 可行性 消 ,机构的名称 受 、规格、 歧 隶属关系和 靖 职责,内设 渣 机构的数 展 额、名称、规 线 格和职 散 责,编制、经费 渐 渠道 椭 、领导职数和人员 肘 结 充 构。事业单位的机构 皆 照 撤销或者合并方案应当 堪 欲 包括下列事项:撤销或 帛 求 者合并机构的依据和 叮 理 仲 由,撤销或者合并 写 机构 鞭 后其职责的消失 屁 、转移 诡 情况,撤销或 趟 者合并机 形 构后编制的 礁 调整和人员 兆 分流安置 役 意见。?

      躁 第十 邱 六条事业单位有下 暇 列 秀 情况之一的,应当予 纱 迎 以撤销:依照法律法规 睦 怜 应当撤销的,举办主体 证 葬 决定撤销的,承担的 谍职 粗 责消失或者转移的 陈 ,机 侮 构性质改变的, 姨 因合并 侄 或分设需要撤 滦 销的,批 鸦 准成立后一 琵 年以上未履 迄 行职责的 托 ,其他法定事 早 由需要 包 撤销的。?

      厄 第 洋 十七条事业单位经批 邢 川 准设立、合并、撤销、 爸 椭 解散或者变更名称,必 曰 困 须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蜘 , 尼 依法到本级事业单 豺位登 帽 记管理机关办理 统 设立、 占 变更或者注销 轨 登记以及 寻 注销备案手 琼 续。

    篇四:机构编制管理做法

    燃.2011.2真抓严管做好栅构编制管理工作枣庄市台儿庄区编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常抓不懈、严格管理,有效控制了全区机构编制膨胀和人员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始终呈逐年递减趋势,节约了财政支出,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始终保持轻型化状态。一、严格执行各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保持机构编制管理的稳定性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管理规定。在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编办“ 五不准” 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枣庄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研究和审批机构编制事宜。对符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规定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从严控制机构规格、编制数额的原则慎重办理。在机构编制审批中,坚持“ 三统一” ,即:机构编制审批由编委一家承办、主管领导“ 一支笔” 审签、编委文件统一下发。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管理规定。o枣庄市台儿庄区编办2002年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后,我们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数额总量控制规定。除上级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明确规定可以增设的机构和编制外,我们始终坚持做到有关增编设机构的报告不研究。三是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管理规定。各部门本年第四季度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需要向编制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用人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严格审核,依据从严控制的原则,对编制空缺较大,工作上急需用人的单位纳入全区下年度用人计划。二、不断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台儿庄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台儿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原则、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批权限等重要问题,对机构编制的审核审批行为和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二是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况提供了翔实资料,方便了工作开展。三是开展经常性调研活动。经常深入到各部门、各镇街开展调研活动,就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业务开展和运行、结构布局和存在问题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准确及时掌握全区机构编制和人员状况,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三、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制约性一是人员列编实行“ 五联单”

     2011.2制度。经研究同意列编的人员由区编办开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予调入通知单” ,该通知单一式五联,除编办留存备查外,还须持该通知单到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多部门联动制约。没有编制部门的通知单财政部门不拨经费,人社部门不核工资和办理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针对我区科级干部调动编制和工资转移手续存在疏漏的问题,设计了科级干部调动通知单。通知单一式六联,由组织部门分别开具给科级干部的调入调出单位、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各部门凭此为调动的科级干部办理编制调整、工资审批转移、养老保险转移手续。通过多部门联动制约,完善了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控管机制,有效地控制住了各种渠道进人的“ 关口” 。二是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和集中管理制度。区编办、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工作,对全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实现了区财政统一发放,由单位填报工资发放单,经区编制部门审核后,由区人社部门统一审批,然后由财政部f] 委托银行发放。兰是工资审批实行三级联审制度。在工资制度改革中,对于各单位涉及工资改革的人员经过编制、人社部门相关岗位人员审核,确定无误后,才予审批工资,属财政拨款的人员最后交区财政部门拨付工资,有效解决了工资与编制关系不对应的问题。四、健全机构编制工作监督约束机制。增加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一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机构编制管理蠲簟豳—豳黼黼麓黼l列编实行公示。区镇两级机关考录的公务员,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在《枣庄曰报》向社会公示,区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人员也向社会公示后办理列编手续;近年来,通过推行实名制,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在编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抽调编办、纪检<监察) 、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机关事! 也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发放t七弋弋七电七弋七七弋七女弋七女弋七七电女七女弋七七女电女女女弋专电弋弋电女电弋々电々专◆◆≥ o宁阳县“ 一支笔"、羔“ 两道关” 、“ 三本账"管÷ 好机构编制●, 宁阳县编办通过“ 一支0笔” 、“ 两道关” 、“ 三本账” ,严格, 机构编制管理,取得明显成效,0 基本实现全县机构编制零增◆长。山0“ 一支笔” :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对机构编制重要事项j的审议程序和编委工作规则,◆坚持机构编制“ 一支笔” 审批制≥度,做到了机构编制事项由编◆委和编委办公室一家行文,一≥家审批。◆“ 两道关” :一是机构编制◆哇关。所有新设机构和新增编制都要由编委办公室审核后提出意见,报编委审批。二是补充人员关。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必须在编制限额内,于当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增加人员使用编制计划,报编办汇总后,由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再下达各单位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进人。“ 三本账” :一是编办建立机构编制台账,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反映变化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准、心中有数。二是各机关事业单位持有《机构编制人员手册》,单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净

    篇五:机构编制管理做法

    编制管理规定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明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适应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是省委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疟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 纯 下负责全省机构改革和 赏 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领 移 导工作。设区市、县( 侄 市、区)机构编制委员 器会负责本行政区域机构 队 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 甜 日常领导工作。

      县 柔 (市、区)以上机构编 郑 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 振 统称机构编制部门)负 葵 责本行政区域机构编制 哆 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 毯 章机关机构设置

      第 队 五条机关机构的设置以 铡 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 休 ,做到职责明确、分工 攒 合理、机构精干。

      档 第六条各级机关机构, 术 在上级党委、人民政府 躲 规定的

     限额内根据工作 莽 需要设置和调整。

      澡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设立 呐 的工作部门,一般称委 殉 员会、厅、局、办公室 筏 ,机构规格为正厅级、 芍 副厅级;工作部门内设 砧 处、室,机构规格为正 来 处级。

      设区市人民 宣 政府设立的工作部门, 党 一般称委员会、局、办 臭 公室,机构规格为正处 屿 级、副处级;工作部门 旭 内设科、室,机构规格 伴 为正科级。

      县(市 虚 、区)人民政府设立的 兄 工作部门,一般称局、 阎 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 汁 科级、副科级;工作部 忱 门内设股、室,机构规 矩 格为股级。

      乡(镇 琶 )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 咱 工作机构称室,机构规 称 格为股级。

      第八条 豺 县(市、区)以上党委 邑 的工作部门称部、委、 玖 局、办,机构规格与同 新 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相 辗 同,其内设机构的名称 距 、规格与同级人民政府 卿 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相 勿 同。

      其他机关工作 趴 机构规格、内设机构规 获 格参照同级党委、人民 枣 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 噶 和内设机构规格确定。

     格

     第九条县(市、区 脖 )以上机关在必要的时 草 候,按照机构编制管理 衷 权限,经批准可以设置 楞 派出机构。

      第十条 烃 县(市、区)以上党委 旨 和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 港 候,可以设立议事协调 懈 机构。

      设立议事协 雍 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 汪 可以交由现有机构

     承担 治 职责的或者由现有机构 虏 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 查 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 缝 机构。

      第十一条机 智 关机构的设立、撤销、 彦 合并、更名,由机构编 倘 制部门提出方案。

     第十 庸 二条设立机关机构的方 噬 案包括下列事项:

     (一 矩 )设立的必要性、可行 尤 性;

      (二)名称、 搞 类型、规格、职责、隶 蹈 属关系、编制总额和领 糙 导职数;

      (三)内 汛 设机构的名称、职责、 目 编制员额和领导职数; 滥

     (四)与业务相近的机 增 关机构的职责划分。

     灵

     第十三条撤销除尘滤 累 布、合并机关机构的方 铲 案包括下列事项:

     (一 郸 )撤销、合并的理由; 龋

     (二)撤销、合并后职 微 责的消失、转移情况; 兑

     (三)撤销、合并 猿 后编制的调整和人员安 飞 置意见。

     第十四条机关 翘 机构更名的方案包括下 营 列事项:

     (一)更名的 误 理由; (二)更名后职 芬 责调整情况。

      第十 曰 五条机关内设机构的设 絮 立、撤销、合并、更名 岛 的方案,参照机关机构 祈 的设立、撤销、合并、 认 更名的方案制定。

     第三 鲍 章事业单位设置

     第 窃 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设立 抡 应当遵循政事分开、事 啸 企分开、布局合 理、管 赃 理科学的原则。

     第十七 造 条设立事业单位应当具 该 备下列条件:

     (一)符 劣 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罐 ; (二)有规范的名称 厌 ; (三)有明确的举办 帜 主体; (四)有明确的 猩 职责任务; (五)有合 冲 法、稳定的经费来源; 籍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 烽 所和必需的设备设施; 安

     (七)有与其业务活动 殷 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 昭 八)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寄 责任;

      (九)法律 曲 、压滤机滤布厂家法规 蓟 、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宇 。

      第十八条事业单 诱 位设立、撤销、合并、 膳 更名,举办主体应当向 缴 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 热 ,由机构编制部门拟定 稼 方案。

     第十九条设立事 荐 业单位的方案包括下列 压 事项:

     (一)设立的必 藤 要性、可行性;

      ( 滥 二)名称、类型、规格 匠 、隶属关系、编制员额 止 、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 久 职数; (三)职责任务 亿 ;

     (四)经费形式。

     辑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经 心 费形式分为:财政拨款 蔗 事业单位,由财政性资 盈 金基本保证经费;财政 砚 补贴事业单位,由财政 乏性资金定项或者定额补 锚 助;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定 ,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煮 。

      事业单位的经费 额 形式由同级机构编制委 推 员会确定。

      第二十 急 一条事业单位撤销、合 械 并的方案包括下列事项 伞 :

     (一)撤销、合并的 刺 理由、依据;

      (二 贤 )撤销、合并后职责任 益 务的消失、转移情况; 暗

     (三)撤销、合并 洞 后编制的调整和人员安 鸳 置意见;

      (四)撤 诺 销、合并后资产的处置 甸 和债权债务的清算意见 迟 。

      第二十二条事业 凶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臆 ,应当撤销:

     (一)依 医 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 空 撤销; (二)举办主体 之 决定撤销; (三)原定 掏 的职责任务已经消失; 携

     (四)单位性质改变; 矾

     (五)其他事由需要撤 洁 销的。

      第二十三条 运 事业单位更名的方案包 讫 括更名的理由和依据。

     蛊

     第二十四条与本级 澈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级别 扒 相当的事业单位内设机 辗 构的设立、撤销、合并 轴 、更名的方案,参照事 顷业单位设立、撤销、合 姚 并、更名的方案制定。

     此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 岳 位经批准设立、撤销、 旨 合并、更名的,应当按 款 照的规定办理登记。

     妖

     第二十六条除法律、 腻 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依 铡 法委托外,事业单位不 搪 得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爬

    篇六:机构编制管理做法

    构编制工作意义及管理办法

     机构编制工作是研究在一定的政治和社会经济条件下,党和国家的政体、国体、组织形式、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方面相互关系的一门科学。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为了适应其工作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就要不断地调整和改革管理体制、组织形式、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这些工作,就称之为机构编制工作。

     机构编制工作,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机构编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各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决定了机构运转的效能;而作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主要载体的党和国家各级机构,其设置是否合理,能否完全体现党的宗旨和国家的意志,服务于国家的社会经济的发展,符合时代的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生命力。机构编制工作在我们党的政治和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是在党和国家整个组织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由于机构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规格、工作职能与业务范围、编制、编制结构及其领导职数等工作,因此,在党和国家的整个组织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中,机构编制工作处于

     一种基础性地位。要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管理工作和整个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组织千军万马为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奋斗,首先就必须要有机构编制工作。没有机构编制工作,整个的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就无从谈起。

     二是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组建和运转中发挥先导性作用。鉴于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职能和机构编制审批事项本身的法规性,犹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那样,在整个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中,机构编制工作发挥着规划管理的先导性作用。机构编制事项一经批准,党的组织部门、政府人事和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只能遵循机构编制批文,从事具体组建、配备班子、调配人员和拨付经费等工作。具体的组织建设质量、工艺效果如何,是组建部门的事情,而整个框架体系的结构规划是否适应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则是机构编制部门的责任。

     三是在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依法管理中发挥专业性作用。

     三是在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依法管理中发挥专业性作用。鉴于机构编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包含了体制改革、职能管理、机构管理及人员编制的管理等。其中体制改革是指对党政群、人大、政协等机关体制改革提出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职能管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政府职能转变和调整提出整体意见和建议。二是合理配置各部门的职能。三是协调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以及上下级之间的职责分工。四是协调政府与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机构管理主要指对机构设

     置与调整的管理,具体包括对机构设置的总量、性质、名称、级别、规模、布局、序列、层次等诸多内容的管理。人员编制的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人员数额。二是人员的结构比例。三是领导职数。要做好上述的改革与管理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政策业务知识,还需要通晓体制和机构沿革的历史,熟悉各级各类机构的职能特点,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

     为做好工作,市编委从实际出发,不断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完善管理,通过严控行政机构数量、限制事业单位设立及严控编制总量等方式严格控制了机构编制总量,而从机构管理编制、计划审批编制、事前核定编制及动态调整编制和实名制管理编制等方面加强管理,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市编办 晏瑜

    篇七:机构编制管理做法

    201 3.07一、 夯实制度基础, 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机制创新一是探索建立宏观管理机制。

     近几年, 临朐县印发了 《关于贯彻厅字〔2011〕 22 号文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县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事业单位印章制发和收缴规程》 等文件, 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单位实际,对中小学、 医院、 水库、 林场等单位核定了 编制和领导职数, 对 92 个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内部机构进行明确, 基本实现了 机构编制的无缝隙管理。二是健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几年, 我县出台了 《机构编制委员 会工作规则》、《编办主任会议议事制度》、《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办法》 等文件, 并制定工作流程图, 进一步规范了 机构编制事项的报批程序。

     充分发挥编委会议事决策作用, 重大事项及时提交编委会研究, 对单位呈报的机构编制报告,坚持做到“四不受理”( 没有法规政策依据的不予受理 ; 上级党委、 政府没有明确要求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实际, 条条干预、 左右攀比的不予受理 ; 要求设立承担行政职能或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不予受理)、“三不提交”( 不符合程序的不提交编办会议研究 ; 没有进行调查研究的不提交编办领导审核 ;未上编办主任会议的不提交编委研究)。三是健全完善实名 制管理机制。

     我县在原数据库基础上, 启用了 全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和个人卡片管理制度, 建立了 信息系统、 台账、 个人卡片“三位一体” 的实名制管理体系。

     建立机构编制联络员 、 信息实时动态调整、 台账年度审验等制度, 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 强有力的工作基础和保障。

     去年, 组织对人员 编制不够细化的县直派驻镇街机构、 镇街中小学等单位进行定员 定岗, 进一步提升了 精细化管理水平。机构编制管理方法的创新 ○窦乐元四是建立用 编前置审批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 临朐县先后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县直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暂行办法》、《借调人员 管理暂行办法》 等文件,建立了 年度用编计划申报、 日 常增人用编许可、 使用中层干部职数核准、 满( 超)

     编停止进人告知等制度。

     凡增加或调整人员 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前置审批, 编办下达用编计划后, 有关部门再办理招考或调整手续。

     用编计划附带用编条件, 保证了 新进人员 既符合编制结构又符合用人单位需求。五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近几年, 临朐县出台了 《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机构编制与 财政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等文件规定, 并注重从不同层面加强衔接配合。

     如实行“两办把关” 制度, 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 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意见, 不予列入会议议题, 领导不予签批具体意见 ; 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会议, 都邀请机构编制部门参加。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将法院、 质监、公安等 17 个部门 列 为 成员 单位, 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必须查验法人证书, 未取得法人证书或年检不合格的, 不能以事业单位名 义参加社会活动。二、 立足科学管控, 推进机构编制优化模式创新一是事前调研, 切实提升科学决策能力。

     近几年, 县编办提出“调研立办” 的工作思路, 撰写的《临朐县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加强部门职能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等文章纳入了 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决策 ; 黑松林景区的淌水崖水库验收为中型水库后, 应收归水利部门管理, 但由于土地、山林为村集体所有, 景区和水库在开发建设上又不可分割,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 确定了 景区和水库两管理机构合署, 按“属地” 原则委托九山镇管理的工作传真

     51201 3.07设置模式, 确保了 机构运转顺畅。二是突出 重点, 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我们抓住改革契机, 按照“只要有人做事, 不求上下对口 ”的原则, 对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综合设置, 实现了职能衔接、 分工合理的扁平化管理。

     如县政府金融办、 老龄办、 知识产权办等机构, 分别隶属县政府办公室、 人社局和科技局, 民宗局在县委统战部加挂牌子, 均未单独设置。

     而对职责需要加强的单位,则 尽量予以保留或加强, 如针对我县为 林业大县、旅游大县、 砂资源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县的实际, 保留了 林业局、 砂管局, 将旅游局调整为直属县政府的事业单位。

     同时, 机构调整一般采取“化学整合”, 如新组建的住建局、 经信局, 将原房管局、信息产业局的职责分别并入, 实现了 完全融合。三是围绕中心, 不断加大优化整合力度。

     近几年, 县机构编制部门 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大优化整合工作力度, 实现了 机构编制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和“编制为人才所用” 的良好运行态势。

     如去年积极推进“大政法” 体制改革, 将县委防邪办、 群工办调整为挂靠县委政法委,组建了 社会管理服务中 心, 调剂 编制 12 名 , 为 创新社会管理打下了 基础 ; 将妇幼保健院与 计划生育服务站调整为合署办公, 实行婚检、 孕检、 计生“一条龙” 服务 ; 设立了 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服务中 心, 调剂 编制 40 名 , 同 时撤销了 职能弱化的青临铁路指挥部办公室。

     另 外, 对人员 编制适时进行调整优化, 近三年来共内部调剂编制 336 名 , 撤并机构人员 分流或“人随职能走” 等调整人员 86 名 。四是拓宽思路, 破解人员 编制不足难题。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和“以事定费” 等方式发挥行政功能, 提高行政效率, 以市场化改革推进机构编制的精简高效。

     如环卫处、 弥河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实行“花钱买服务” 办法, 所需人员 编制大大减少。

     去年参照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精神, 推行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 允许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总量内自 主招聘 160 名 专业人员 , 缓解了 我县编制使用计划不足的矛盾。

     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制定了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 工管理办法》, 编外用 工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指标, 按计划进人。三、 强化工作落实, 推进机构编制监管手段创新一是建立督查长效机制。

     近年来, 我县出 台了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关于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进人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纪检机关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协作配合的通知》 等文件, 县编办设立了 督查调研科, 配备了 专职人员 。

     工作中, 加强与 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分析和研究督查事项, 形成了 分工协作、 齐抓共管的工作局 面。如开展的“三定” 规定执行情况、 清理清退借调人员 等专项督查, 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 组成联合检查组, 较好地发挥了 整体工作合力。二是探索跟踪评估机制。

     我县于 2011 年出 台了 《临朐县机构编制评估暂行办法》, 将评估结果与 机构编制日 常管理、 下达用 编计划、 绩效考核、干部作风奖惩结合起来, 实现了 机构编制工作由重审批、 轻管理向审批与管理并重转变。

     评估机制建立以来, 先后对 62 个单位进行了 跟踪评估, 其中对 8 个评估分值不高的单位作出了 调整机构编制或年内不予审批用编计划的处理, 进一步严肃了 机构编制纪律。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神秘是掩盖, 明白即公开”。

     我县出台《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 等文件, 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 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 程序、 内容及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等进行公开, 落实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着力 打造“阳 光编制”。

     同 时, 设立举报电话、 聘请了 社会监督员 。

     近几年, 采纳意见或建议 6 件, 较好地发挥了 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四是实行年度目 标考核。

     临朐县于 2011 年出台 了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了 县委、 县政府对镇街、 县直部门工作实绩目 标考核体系, 与 经济、 党建工作同部署、 同检查、 同考核, 增强了 各部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 觉性和主动性。通过不懈探索和努力, 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实现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 的目 标,机构编制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下步将重点在机构编制责任审计、 人员 编制结构管理、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同时, 考虑到创新工作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和矛盾, 且各地做法不尽一致, 也希望上级能够将已经成熟的经验及时推开, 统一模式, 少走弯路, 共同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作者单位 :

     临朐县编办 E: ZY关键词 :

     临朐 机构编制 创新工作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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