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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6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10-12 12:40:07

    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6篇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6篇,供大家参考。

    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6篇

    篇一: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牢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课题。

     近日,xx 省 xx 市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工作实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查找监察体制改革后日常监督存在的短板,并在深入分析基础上提出提升日常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主要承担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以及谈话函询等职责,重在发现问题。

     但是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上普遍出现了“不便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等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监督信息不足,存在“无的放矢”问题。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的信息来源主要依赖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以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立案查处等渠道,既没有“事前”对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政治生态、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研判,也没有对监督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履职状况等深入了解。信息匮乏造成日常监督往往是一叶障目、就事论事,难以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把握,精准确定监督重点。以 xx 市为例,近年来靠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不足 5%,多数还局限在“四风”问题上。

     (二)监督方式不多,存在“缺乏抓手”问题。虽然在监察体制改革前对日常监督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要节点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等,但仍然没有真正把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普遍感到茫然。特别是对非党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办法不多、方式不新。

     (三)监督效果不显,存在“事倍功半”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抓早抓小效果不明显。由于“事前”功夫下得不够,很多问题未能在苗头性、倾向性显现时及时纠正。二是线索处置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线索由于缺乏日常监督的信息支撑,导致在处置研判时不够全面精准,经常出现“一谈了之”“初核未果”等问题。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处理往往就事论事,既没有加深教育、警示惩戒,也没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还缺乏主体责任的反思剖析,未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存在认识偏差。监察体制改革前,各纪检监察室承担对联系地区、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的双重职责,主要精力集中在查办案件上。监委成立后,虽然将部分纪检监察室改名为监督检查室,专司日常监督职责,但传统思维定势根深蒂固。特别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很多地方将建章立制的重心放在履行调查处置职能上,而在履行监督职责上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探索不够。认识的偏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二)重业务培训轻素质提升,存在本领恐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普遍侧重对查办案件等业务知识的培训,

     忽视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等综合能力的提升,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仅仅满足于按程序做好具体的事、按步骤完成既定的工作,既不能够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处理事务;也不善于把握运用政策、耐心细致做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稳妥处置问题线索。能力素质差距,也是掣肘日常监督的重要因素。

     (三)重单兵作战轻联动协作,存在机制不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构建起了权力监督新格局。但是长期以来,各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往往是各管一块、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不仅造成大量监督信息闲置浪费,而且使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长期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这种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势必造成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策措施 (一)做好“三篇文章”,夯实监督基础。一是做好“研判”文章,要将掌握政治生态状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做到既见“树木”又看“森林”,通过建立日常监督综合信息库、畅通监督信息共享交流渠、实行干部廉情双向分析制

     等方式,使日常监督有的放矢。二是做好“学习”文章,既要注重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和调查处置的业务能力,又注重培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的能力水平,特别是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能力。三是做好“拓展”文章,要在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对各领域监察工作,着力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

     (二)构建“三项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一是构建发现问题机制,要主动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经常旁听”发现问题;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沟通互动”发现问题。二是构建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在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时严把“三关”,即线索处置研判关、谈话函询质量关、初核了结案件审核关,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科学合理。三是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室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以及机关其他内设机构“一抄三报一提供”的工作制度。“一抄”,即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巡察监督和案件监督管理等方面信息,及时抄送相关监督检查室;“三报”,即派驻机构及时报送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情况、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关键少数”相关情况和问题线索、自办案件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一提供”,即监督检查室主动向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地区和单位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派员参加巡察工作。

     (三)突出“三个到位”,提升监督效果。一是突出延伸谈话函询效果,“红脸出汗”到位。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职责定位,强化谈话函询成果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运用。二是突出强化问责整改通报,“以儆效尤”到位。通过在典型案件发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当事人检讨、分管领导反思“一岗双责”、党委书记牢记主体责任,促进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三是突出政治生态评价,“惩前毖后”到位。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定期“会诊”、作出客观评价,并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篇二: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

     范文(三篇)

     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 篇一

     为全面了解 xx 乡纪委 20xx 年开展政治监督的有关情况,xx 乡纪委及时总结梳理,深入了解本地区开展政治监督现状,对开展政治监督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开展政治监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职责定位不准确。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监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政治监督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是对某些职能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为再监督再检查。乡镇纪委工作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或者自身理解来开展,往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于同级监督就缺乏抓手和依据。

      二是觉得政治监督无从下手。虽然上级纪委每季度都会下发政治监督工作清单,但在实际政治监督工作中却很难运用上,工作中找不到切入点和着力点,没有把监督执纪问责与深挖背后的政治问题统筹考虑,不知道如何监督,从哪下手,怎么监督,对政治监督的范围把握不准,与日常监督混为一谈,没有有效途径开展监督,没有衡量标准难以监督。

     三是政治监督本领不强。感到能力不足,不会监督,大部分为纪检监察新兵,不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形势和任务需要,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学习思考不够,对政策不熟,方式方法研究探索不够,专业化程度不高。

      二、存在问题原因及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重视。部分领导干部对于政治监督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还不是很理解。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以案件论英雄”的思维,不注重日常监督,不注重“四种形态”抓早抓小。

      二是监督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对于监督的内容不是很了解,过分依赖上级下发的政治监督工作清单,监督的方式方法有限,缺乏主动性创新性。

      三是监督力量较为薄弱。主要依靠乡镇纪委书记及纪检专干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村级监督机构发挥作用还不够明显。

      三、如何开展好政治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要把政治监督工作提高到政治任务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政

     治监督,推动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立足“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政治监督有效途径,综合运用参加党委会、专项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督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政治监督,精准监督方为效监督。

      三是充分调动各项监督力量。充分调动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利用他们身处群众一线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线索的优势,确保政治监督工作能够向基层延伸。

     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 篇二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 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 XX 名党员,XX 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 年,XX 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XX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

     发现问题线索 XX 件,仅占比 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

     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

     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 1+,但目前 4 个 1+小于 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 XX 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 XX 市委“XX”部署,推动 XX 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

     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 APP 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 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 篇三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更宽、权限更大、社会关注度更高。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要求也越来越严,如何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多方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现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益的对策和建议。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督意识存在偏差。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察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无论纪委还是监委,监督职责都处于基础性地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既是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实施者,也是监督的客体、被监督的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方方面...

    篇三: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党内政治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经典范文三篇 加强党内政治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一

      整改问题一:

      组织刚刚建立,各项制度不健全,在具体指标、运行流程、评定考核、制度规范等方面缺乏经验。

      整改落实情景:

      提前制定工作计划,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讨论组织生活活动安排,落实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每季度一次的党员大会和支部书记讲党课,向优秀党支部学习,不断改善,不断完善。

      整改问题二:

      支部活动局限于开会、看电影等,形式单一,缺乏创新。不仅仅不能调动大家的进取性,并且效果不大。

      整改落实情景:

      创新支部活动的形式,例如举办时事热点讨论会,围绕“高校应不应当严进严出”这一话题展开讨论,支部成员各抒己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活动充分调动了支部成员的进取性,也引导党员们关注时事政治,懂得辨别事实真伪,正确独立思考。

      整改问题三:

      在学习过程中,对一些理论文件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

      整改落实情景:

     定期举办支部书记讲党课、热点话题讨论会等活动,进行深层次、多角度的探讨,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加强支部成员之间的交流,构成团结和谐的学生党支部。

      加强党内政治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二

      回顾这一年来,我一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学习,不断进取,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充分发挥了作为一名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学习和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这段时间以来,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配合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社会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坚决抵制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二、忠于职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工作上,本人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

      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自己,以作为党员而骄傲

      回顾自己一年来学习和工作,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要求,我感到,尽管自己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有些方面还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但自己的精神状态是良好的,工作作风是务实的,思想观念是能够与时俱进的,在过去的一年我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

      我觉得我与新时期党员的标准之间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更多的学习理论知识,深入领会,并坚持作到身体力行。以更加饱满的学习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综上所述,一年来,尽管自己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但我认为,自己这些缺点和不足通过我的努力一定能够克服和改正。因此党员评议要求,我认为自己基本属于合格党员。

      加强党内政治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对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新经验的总结和固化,回应了社会关切,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监督方面发挥表率作用,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头雁效应,体现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权力无论大小都要受到有效监督,一旦失去有效监督,权力就会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央政治局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全党作出了榜样。《条例》明确,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开诚布公,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如实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

     问题和矛盾能力的有效途径。民主生活会在党内监督中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作用,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及时性,具体化,有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要认真对待,接到揭发检举,经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组织约谈函询提出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批评。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班子成员,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把自己摆进去,这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做出表率示范。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监督不“走过场”。各地各级要增强“四个意识”,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脉“反馈问题”,对症下药,厘清责任,整改落实具体到人、到事,明确整改时限,动真碰硬,不达目的不罢休。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是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有关负责同志要按规定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让民主生活会成为党内监督的一项生动实践,使得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激发广

     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篇四: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政治监督面临的现实困难及对策建议 干部政治监督是政治良好环境建设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干部政治监督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党的十八大要求不断加强干部政治监督体系建设,这要求干部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针对问题,不断探究形式,突破重点难点工作,提高干部政治监督能力,打造良好政治环境。

     当前,干部政治监督工作中一些问题较为突出,在政治监督环节中存在缺位、不作为现象。一是干部党内政治监督难落实。干部政治监督参与积极性不高或缺失参与机会,在部分地区、单位,领导干部存在“老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得罪人;二是在政治监督中出现“小团体”决定或“一言堂”现象。部分单位面对问题往往是“班子”开个会就解决或者“一把手”拍板决定,其他人员基本没发言权或没参与机会。三是公开制度不完善。一些问题往往不公开,群众、干部不知晓等问题,在政策公开上严重缺位,民主公开成了“真空”。监督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缺位现象,导致政治监督工作中的难题。

     面对这些问题,在新时代、新机遇中。一加强自我监督,构筑思想防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树牢“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党性提升,培养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度。通过警示教育,时刻警示自己,防微杜渐,不越雷池。二是发挥职能作用,构筑预警防线。政治监督中要做到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在工作职责中做到不缺位,充分发挥职能监督责任。副职在工作中要做好“参谋”,拒绝当“帮凶”,摒弃“老好人”事项,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做到敢于揭发,与破坏政治建设的腐败分子做斗争。三是完善监督制度,构筑制度防线。在政治监督中要以制度来完善监督保障工作,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提升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杜绝“一言堂”“小团体”现象出现,让政治环境建设阳光透明。

    篇五: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关于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关于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摘要]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税收制度屡经改革,税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但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日益发展,现行的税收制度显现出了它的不足与缺陷。税制结构指的是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以及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税制结构是否得当,是税收制度健全与否、税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现行税收制度;存在问题;解决思路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税收制度屡经改革,税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但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日益发展,现行的税收制度显现出了它的不足与缺陷。税制结构指的是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以及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税制结构是否得当,是税收制度健全与否、税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重要前提。这样的税制结构实施以来效果显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税制本身某些先天的不足,使现行的税收制度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

      从现行的税收制度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 税收制度本身结构的缺陷

     2

     (一)税种结构的不合理

      经过数次的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行为税、财产税为辅助税种的复合税制体系,且这种体系已经与世界税收的制度顺利接轨。但是从主体税种的收入来看,所得税的收入一直持续在一个低水平的状态,仅为 20%;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却占了税收总收入的 70%。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在保障税收增长的同时弱化了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另外,个人所得税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来源于高收入者的比例非常小。从 2002-2004 年的税收情况来看,个人所得税中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占的比例分别为 46.35%、52.32%、54.13%。根据统计,2001 年中国 7 万亿元的存款中,人数不到 20%的富人的资产占了 80%的比重。但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到 10%。至今,这一状况仍未得到改变。

      (二)主要的税种存在的问题

      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中应该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税种。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方法不同,项目之间税率的不同,税负轻重的不同,使得个人所得税在征收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在整个税收体系中,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最容易逃税的、范围最大、受各方面影响最重、征收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是增值税的设计与征管环境的不协调,使得偷税、逃税

     3 现象屡禁不止,且日益严重。从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实际水平和税收管理的状况来看,增值税的征管成本比较高,且税收损失较重。

      (三)税负结构的不合理

      与其他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相比,我国现在实行的增值税的税负设计明显偏高,实际的调控作用倾向于一般收入水平者,从税负情况来看,这些年以来我国税收收入占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四)征管方面不合理

      自 1994 年的新税收的制度实施以来,各地区在征收管理方面下了很多功夫。但是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很多地方还停留在以往的征收大厅的建设层面,税收工作人员的能力不高,征管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各级政府部门存在权力的划分,所以过分关注本级政府可以使用的税金的现象普遍存在,越权减税、欠税、截留等现象十分常见。使得我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大打折扣,税收弱化的问题十分严重。

      二 税收立宪方面的欠缺

      目前,我国宪法中只有第 56 条对税收进行了规定,而且是从保障国家权力、保证人民履行义务的层面规定的,没有保护人民的基本财产和自由权。这很难确定我国已经进行了税收立宪。

     4

     三 环保设计方面的不足

      现阶段我国对环境侵害的补偿、调节污染者的行为、筹集防污资金等主要是通过排污收费实现的。而在当今激烈的竞争中,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千方百计的逃避监管。排污费得征收对象主要集中于大中型城市的企业,而大多数规模小的和非法企业的污染主体很难监管。排污费主要是由地方环保部门负责征收的,实施的环境缺乏有效的监督。当前资源收费的着眼点为微观环境,征收的主体偏重于大中型的企业;收费标准也低,征收面比较窄,而且渠道单一;征收管理杂乱,部门职能的交叉,以及部门利益的冲突严重。针对上述的问题及矛盾,“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我国财务税收体制改革的三大方案,即税收制度的改革、预算制度的改革和财政体制的改革。三方人手深化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这将成为未来几年我国财政发展的主旋律。一方面,从宏观税负结构来看,税收占 GDP 比重偏低,“税弱费强”。我国现行的宏观财政收入大约占 GDP 的 30%左右。

      四 我国目前的税制改革的主要思路和对策措施为:

      (一)科学的选择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

      主体税种的选择应继续坚持“双主体”税制结构,即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所得税。正确恰当的选择有特定功能的辅助税种,为补充主体税种在实现税收政策目标中的不足,可

     5 根据税收环境的变化,适时地对现行税收制度中的辅助税种进行适当的调节,使两者更加完善,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优化主要税种的内部结构

      应扩大增值税的范围,合理调整增值税的税率体系。

      (三)完善地方与中央的税制结构

      一方面,应改变当前企业缴纳的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实行按税种划分收入。应当把与对收入分配密切的税种和收入规模比较大的税种作为中央税。最好把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也作为中央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应作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实现税源共享,并且取消中央对地方税的返还。另一方面,在给予地方政府必要的征税权的基础上改善地方税收系统。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作为地方主要的税收来源,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征新的税种。建立完善省以下的分税制度。建立、完善省以下分税制可以使省以下的各级地方政府把其经济增长相关的,有增长潜力的税种作为当地的主要税种,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地方税制体系,保证地方经济和各级政府税收收入的稳定、有效的增长。

      依据预算的完整性的原则,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国家的各项税收费用、行政规费均要列入财政的预算当中,而且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税收,其他收费仅占很小的一部分。而

     6 我国的财政收入中预算外的和制度外的收入占的比重非常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是否合理,能体现出宏观的经济管理水平的效果的高低。因此,建立健全与相匹配的财务税收体系,可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这是下一步财务税收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一个难点。财税规划纲要指出。要“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合理调整各政府间的财政收入划分。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的财政管理体系。”我国原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解释说,凡是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而市场又没有办法解决或者解决不了的,财政就必须介入,要做到“不缺位”;凡是市场能够办得了的,要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财政要尽快退出来,做到“不越位”;而对于介于两者之间的,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积极的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大产业都取得了较快较大的发展,但是不同的产业之间税负仍不平衡,根据统计可知,第一产业的税负呈上升趋势;第二产业的税负略有下降;而第三产业的税负则下降明显。另外,在产业内部不同的行业之间税负也不均衡,原材料、能源等基础产业税负明显上升,而加工工业和商品流通行业的税负则是呈下降的趋势的,许多商业、企业出现了零申报或者是负申报。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这就使得外购原材料比较少的基础产业的税

     7 负远远重于外购原材料较多的、扣除率高的一般加工性的工业和商业。再一方面就是不同的地区间税负的差距仍在不断扩大。东部各地区的 GDP 总量和人均 GDP 的占有量均比中部和西部地区要高,而税收负担相对却低。除了征收管理方面的因素,东部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无税增加值迅速上升,增加了 GDP 的总量,减少了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增长。而西部地区则由于现行的生产型的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加重了采掘企业的税负,所以尽管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所征的资源税却不可以完全转嫁给购买和使用资源的部门,相反却增加了企业本身税收负担。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仍存在着非常之多的问题,当前税收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日益发展的经济形势,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当前的问题和矛盾,扎实有效地完善我国现阶段的税收制度。

      作者简介:丁晓东(1973- ),男,汉族,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方向:经济学。

    篇六:政治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党内政治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对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新经验的总结和固化,回应了社会关切,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监督方面发挥表率作用,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头雁效应,体现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权力无论大小都要受到有效监督,一旦失去有效监督,权力就会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央政治局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全党作出了榜样。《条例》明确,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开诚布公,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如实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的有效途径。民主生活会在党内监督中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作用,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及时性,具体化,有针

     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要认真对待,接到揭发检举,经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组织约谈函询提出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批评。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班子成员,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把自己摆进去,这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做出表率示范。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监督不“走过场 ”。各地各级要增强“四个意识”,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脉“反馈问题”,对症下药,厘清责任,整改落实具体到人、到事,明确整改时限,动真碰硬,不达目的不罢休。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是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有关负责同志要按规定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让民主生活会成为党内监督的一项生动实践,使得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强党内政治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引起了党内外的广泛关注,这是我们党全面强化监督,建设廉洁政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的必要性 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说:“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源于党章,臻于实践。它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遵循党章、维护党章、践行党章,着力把党章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一,强化党内监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宗明义作出的重要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认识,也体现着我

     们党对自身历史使命的责任担当。而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管党治党的力度,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取得了显著成绩。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进行解决。只有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来抓,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强化党内监督是解决当前党内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政党一贯重视加强党内监督,这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党经历过多次错误,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是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具有自我修复的能力。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存在着党不管党,全党纪律严重松弛的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全面加强党内监督。

     第三,强化党内监督是完成新时期党的历史使命的迫切需要。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96 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8 周年。时间过得非常快,很快我们的党就要面临一百岁生日。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国家可

     以有着成百上千年的历史,但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过一个连续执政超过百年的大党。一些老牌执政党丢权垮台的事例值得我们深深警醒。当前,党面临的“四大考验”长期而复杂,面临的“四大危险”尖锐而严峻,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以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二、强化党内监督的原则 强化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主要应把握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的领导,最大优势也是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修订完成的。《条例》强调:“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强化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等有效机制,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一方面党内监督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置,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体现“惩”的威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实现“治”的功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对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把党内监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列宁当年领导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之所以能在只有 20 万党员的情况下推翻了沙皇专制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国家,这其中民主集中制起了重要作用。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这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正确方向和根本途径。

     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单设一章,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的相互监督作用,是对现行《条例》的一大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在主动开展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上率先垂范,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职位越高、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坦诚接受监督。2016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时,再次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强化党内监督,要从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做起。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者和推动者,也是党内监督的信号塔和标杆尺,全党看这里的信号,全党以这里为标尺。

     “我们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从立法、执法到司法,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层,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 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 95%。因此,监督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是党内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说。新《条例》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三、全面强化监督,建设廉洁政治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党内监督方面作出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

     验。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弘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党内监督的内容范畴方法途径等方面与时俱进,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党内监督中,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理念的创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宝库。

     党内监督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都与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执行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比如纪法不分,执纪不严,对一些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使党的纪律成为摆设和橡皮筋,形成“破窗效应”,党内监督的硬约束和严肃性不足,党内监督存在盲区和漏洞。这都要求我们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党员干部发生违纪问题之前,“良医治未病”,加强纪律教育,使其受警醒、明底线;在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之后,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使广大党员时刻感到纪律的约束,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

     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要促使监督取得成效,就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促进监督的精准高效。《条例》规定了巡视、巡察、党内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多种党内监督形式,以促进监督取得成效。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过设置举报专区、开设廉政留言板和加强交流互动等形式,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正能量。同时,还应尝试大力推广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信访应用和远程视频接访等,要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发挥新技术新手段的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进一步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

     第三,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条例》在构建科学完整的党内监督顶层设计的同时,拿出专章对“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进行了规定,构筑了以党内监督为龙头,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各种监督方式相衔接、协调一致的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

     “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1941 年,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党的纪律

     检查委员会要坚持开门搞监督,让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党委支持保证同级人大、政府、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保障人民政协依章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监督,重视民主党派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监督体系。

     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必须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因此需要持之以恒地强化党内监督,以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建设廉洁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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