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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6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9-20 10:50:03

    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6篇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措施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6篇

    篇一: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

    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 实施意见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措施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推动我区发展的强大合力,现就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保证。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有利于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对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做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

      国梦。

     二、基本原则 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领导带头。从领导干部和机关抓起,从区委常委做起,从各办事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做起,一级带一级,层层带头,层层跟进。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联系服务群众的神圣职责,满腔热忱地投入到联系服务群众中去,在全区形成群众工作大家做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分类指导。把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放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把握,为强总体设计,科学制定方案,确保有序推进。明确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重点和具体任务。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侧重于宣传好、执行好党的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机关党员干部侧重于把本职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阵地,把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贯穿于本职工作始终;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侧重于了解反映民情、做好面对面的思想工作和力所能及的帮扶工作,通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带动群众。

     (三)坚持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从最需要帮助、带动效应最显著的群体着眼,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并拿出更多精力解决普遍性、全局性问题。统筹用好“四议两公开”、党员志愿者活动、结对帮扶等联系群众的有效平台和载体,

     整合力量和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切实增强联系群众的直接性、针对性、长期性,确保联系工作有力有效。

     (四)坚持主动服务。始终围绕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这个中心,紧紧扭住协调解决群众利益问题这个关键,尊重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支持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不包办、不代替,紧紧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三、具体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 1.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调研主题。要紧扣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调研主题,开展调查研究。区委常委重大调研课题,每年年初由区委办公室同各办事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沟通衔接提出建议,经区委常委会审定后,按照调研方案分头开展调研。其他区级领导干部根据各自分管和联系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各办事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调研课题,由本部门本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2.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调研时间。坚持区委书记、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三带头”,积极开展区级领导干部走遍办事处、办事处领导干部走遍社区、社区干部走遍居民户的“三走遍”活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

      间不少于 35 天,区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30 天,其他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25 天。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20 天,其他科级党员干部不少于 15 天。

     3. 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研作风。党员干部到基层调研,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多到居民院落、企业车间、学校医院等地方去,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倾听群众真实想法,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坚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不走马观花,不弄虚作假,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不给群众增加负担。

     4. 坚持服务决策,用好调研成果。区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完成 2 篇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完成 1 篇调研报告。其他科级党员干部定期向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专题汇报调研成果,为党组织决策提供参考。

     (二)基层联系点制度 1. 广泛联系参与。区级领导干部、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原则上联系到办事处、社区。坚持区、办事处、社区三级联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广泛参与,每个办事处都要有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每个社区都要有区直机关单位联系,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党员干部联系。联

     系点原则上不重复交叉。

     2. 明确联系任务。党员干部到联系点联系服务群众主要任务是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利益诉求,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疏导群众情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建强基层组织,总结推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3. 建立长效机制。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联系基层的牵头领导,应注重加强联系基层单位力量整合和面上工作指导推动,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 12 次。联系社区单位原则上每年进社区不少于 12 次,时间不少于 12 天。每名联户党员干部每年入户不少于 6 次,时间不少于 6 天。基层联系点一次确定联系对象,分期分批进社区入户,并将此项制度长期坚持,保持全年联系工作不断。

     (三)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1. 坚持领导带头,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信访接待 AB 角,区委书记、区长原则上采取重点约访方式,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分管、联系工作相近的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通过互相协商衔接、主动调整补位,采取重点约访和定点接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包案督办的重点信访问题和分管联系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信访问题定期或不定期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并轮流参加全区区级领导信访接待活动。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按上一级法、检系

      统要求的方式和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同时根据需要参加区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办事处及区直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2. 改进接待方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党员领导干部接访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参与。特别是要通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领导包案、领导阅批等方式,解决群众来访中的突出问题。接访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以便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群众,真正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办,办结必复。对人数较多的集体上访,在依法规范、依法处置的同时,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出面接访、化解矛盾。区委、区政府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及群众通过网上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反映的诉求。区直机关党员干部要定期走访群众,办事处、社区党员干部要通过各种方式普遍走访辖区群众,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协调利益纠纷、化解各类矛盾。

     3. 把握政策法规,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协调有关部门查清基本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秉公调解处理。涉访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尽心尽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注重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有关要求,依照法律程序公正处理。

     (四)与干部群众谈心制度 1. 注重日常工作谈心,体现经常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和到基层调研时,要积极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2. 完善民主生活会谈心,体现深入性。党员领导干部谈心活动可与党员民主生活会谈心结合起来安排,谈心活动每年至少开展 2 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在坚持班子成员“两两见面”互相谈心的基础上,重点与分管部门的普通党员干部群众开展深入谈心活动。谈心活动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贵的态度,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动态,提出要求,解决问题。

     3. 与基层党员群众谈心,体现广泛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要与所属党员至少进行 2 次谈心谈话,认真听取党员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情况,要作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三级联动,广泛开展党员干部与群众谈心谈话,努力实现全覆盖。每年至少要与联系群众开展 2 次谈心谈话,如实记录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梳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 改进谈心谈话方式,体现灵活性。谈心谈话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之间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

     (五)征集群众意见制度 1. 方式要多种多样。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群众意见采纳处理情况。探索建立网络群众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党员干部与网民有效沟通机制,运用博客、微博、微信,贴吧、论坛等平台,广泛听取民意,并做好对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

     2. 范围要广泛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常委会有关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规定,区委常委要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慰问、个别访谈、民主恳谈、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重点企业、中小学或幼儿园、党外代表人士、拔尖人才、离退休老同志等各行业、各界别、各阶层群众和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其他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办事处及区直部门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广开言路,多层次、全方位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

     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3. 意见要分析研判。党员干部要及时将了解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各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需,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改进的目标和方向,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1. 明确承诺主旨。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按照提出承诺、公开承诺、履行承诺、评议承诺的方式,组织党员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承诺践诺活动。全区在职党员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承诺践诺活动,又要向所在单位共驻共建社区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主动联系服务身边群众。

     2. 细化承诺内容。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党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明确具体承诺内容。社区党员主要在服务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主要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企业党员主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教育系统的党员

      主要在教书育人、推进教育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卫生系统的党员主要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服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其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的党员主要在建设群众满意窗口、创造优质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主要在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

     3. 丰富承诺载体。实行以“设岗定责+服务承诺+评议定级”为主要内容的党员目标管理模式,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责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以社区基层党员干部为骨干,以网格为单位整合资源,组织党员干部成立联系服务群众团队,创新活动载体,积极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有效服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在日常工作中要采取佩戴党员微章、发放党员服务卡、设立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先锋岗等方式,通过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主要内容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展示良好形象。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

    篇二: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

    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 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中办发[ 2014]18 号)

     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晋办发[ 2014]19号)

     精神, 扎实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密切党群、 干群关系,锻炼提升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 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现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纳入日常工作, 为确保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结合我厅实际,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 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中央对改进作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供了制度保证。

     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 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 同呼吸、 共命运, 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根本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

     当前, 一些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不直接”, 以致脱离群众现象仍然较为突出。

     一些党员干部为了群众、 依

     靠群众的意识越来越淡漠, 不愿直接联系群众; 同人民群众交流越来越少, 不想直接联系群众; 受文山会海等机关弊病所困, 没有时间直接联系群众; 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听汇报、看材料、 写文件, 不会直接联系群众等, 严重损害了党政机关、 领导干部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

     只有走出机关大院,深入基层一线, 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实践中, 才能真正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 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先下地头再回案头, 做出决策才更有准头, 履职尽责才更有底气。

     全厅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 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事关山西转型跨越发展、 再造一个新山西宏伟目标实现的高度, 充分认识到, 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是我们党经受考验、 化解危险的根本保证; 是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 是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集中体现; 是推动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 主要任务     (一)

     走访群众, 了解民情民意。

     带着感情、 带着责任采取实地蹲点、 驻村入户、 随机调研等办法, 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 企业车间, 通过“解剖麻雀” 认识规律, 直接与群众面对面、 心贴心、 零距离交谈交往, 广泛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社情民意, 掌握群众意愿和要求, 实现全覆盖, 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全面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

     题, 及时掌握在上面难以听到、 不易看到和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并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

     集中民智, 推动改革发展。

     带着问题进行走访, 坚持解决问题的方案从群众中来、 办法到群众中找, 从群众的具体建议中发现破解难题的“金点子”, 在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中寻找推动发展的思路对策。

          (三)

     宣讲政策, 帮助群众释惑解难。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引导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利用新闻及编印政策法律、 科技知识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阵地, 清清楚楚、 明明白白地把政策法规交给广大群众, 把中央、 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送进群众心里。

     使基层群众了解中央、 省委省政府各项具体的惠民政策, 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四)

     化解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着力点, 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

     为民办事, 真诚服务群众。

     重点开展送政策、 送技术、 送订单、 送信息、 送人才到基层,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 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围绕群众增收致富, 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 破解发展难题,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从根本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 方式途径 

         (一)

     参与范围。

     以全厅党员干部为主体, 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先行, 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 组织党员干部全员参与服务群众, 实现党员干部全参与、 全覆盖。

                  (二)

     联系对象。

     以我厅选定七条煤基产业创新链相关企业和厅直属单位、 厅扶贫联系点为主要对象, 通过党员干部和群众一起努力, 使制约发展的因素尽早解决, 实现共同发展。

          (三)

     组织形式。

     以结对帮扶为主要形式, 认真做好联系服务、 扶贫帮困、 排忧解难等工作, 形成与困难群众经常的、紧密的思想联系、 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

          (四)

     工作原则。

     以直接联系为基本原则, 重点开展人对人、 人对户、 面对面的结对联系帮扶活动。

     出实招、 办实事、求实效, 先眼前困难, 解决脱贫问题。

     后长远规划, 产业发展, 帮助致富。

            (五)

     走访调研。

     按照省委、 省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 “访民生、 知民情、 解民事” 集中走访活动的安排,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 更好的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

     全厅党员干部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带着课题、 带着问题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

     每年, 厅主要领导调研时间不少于 60 天, 领题调研不少于 1次, 蹲点调研不少于 3天。

     副厅长、 巡视员、 副巡视员和机关处长调研若干次。

     其他党员干部也要把走访调研作为经常

     性工作。

     厅级领导每年撰写 1- 2篇有深度、 有分量的调研报告, 并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要采取集中走访和日常联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认真填写“民情日记”, 详细记录走访情况。

          (六)

     接访下访。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 落实好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通过开门接访、 联合接访、 预约接访、 主动下访、 专题接访、 带案下访等方式, 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切实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厅长、 副厅长、 巡视员、 副巡视员每人每季度接待来访群众至少 1天。

     机关处长, 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适当加大接访的密度, 每人每年安排接访群众不少于 8次,每次接访时间不少于半天, 直接推动疑难问题的有效化解。

          (七)

     蹲点联系。

     坚持领导带头, 厅主要负责人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要率先垂范, 带头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 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带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厅级领导与厅直属单位联系制度, 每人联系一个单位。

     厅长、副厅长、 巡视员、 副巡视员深入联系点每年至少 1次, 机关处长也应到对口联系的厅直属单位建立联系点, 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 2次。厅主要领导要重点联系一户扶贫点的农户,每年住村 1至 2天, 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

     精心安排好走访地点和时间, 要把“人对人、 面对面” 作为走访的主要形式, 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安排, 与群众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 对走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 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别对

     待。

     能够当场答复的问题, 当场给予答复。

     条件不具备或不符合政策规定暂不能解决的, 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不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问题, 不要轻易许诺表态, 要了解清楚情况并做好记录, 属于基层组织职责范围内的, 反馈给基层组织解决; 基层组织不能解决的, 及时上报, 落实给主管部门解决; 涉及多个部门的, 由厅领导报省委省政府确定牵头部门, 协调组织解决。

     广大党员干部要踊跃参加, 找准岗位职能与服务群众的结合点, 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到深入基层、 服务群众上来。

          (八)

     结对帮扶。

     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联创联建,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 与生活困难的党员、 群众结对子、 交朋友, 采取“一帮一”、“多帮一” 等方式, 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又帮助困难党员、 群众树立信心、 提高技能、 自立自强。

          (九)

     志愿服务。

     全厅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开展党员干部献爱心、 送温暖等活动。

     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个人特长, 服务社会和群众。

              四、 组织领导  (一)

     落实领导责任。

     推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赢得群众支持和信任,提高群众满意度的迫切要求, 对推动科学发展、 凝聚群众力量、 促进社会和谐,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厅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

     作。

     书记负总责、 亲自抓, 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 同时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解决问题等工作机制, 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跟踪、 落实和反馈。

       (二)

     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运用报刊、 广播、 电视、 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活动简报, 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 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努力营造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 服务群众、创先争优、 推动发展、 促进和谐的浓厚氛围。

     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强化典型选树和培养, 进一步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

       (三)

     严格纪律要求。

     要把开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提升机关形象、 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强大动力和重要契机。

     整个活动要与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相结合; 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 与创先争优、 效能提速相结合; 与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相结合; 与社情民意调查相结合, 广泛征求群众对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走访中要统筹安排走访地点和时间, 避免过于集中和频繁, 要严守群众工作纪律, 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决不能让走访变成扰民, 以良好作风和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做到开展活动、 做好工作两不误、 两促进。

       (四)

     强化督查考评。

     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检查、 督导和回访力度, 确保措施落实, 效果明显。

     要采取电话访、 现场看等方式, 对组织开展、 措施落实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

     党员干部所在单位要建立

     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台账。

     要把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防止走过场、 流于形式。

      

    篇三: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活动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做好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评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党章》要求,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提高全委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我局的全体党员(含流出党员)。调入我局工作或生活的且党组织关系不在我局的党员可以参加调入地党组织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三、评议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当前形势对党员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关键时刻旗帜鲜明、立场

     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禁止。

     (2)是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3)是否自觉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专业技术知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是否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5)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7)是否能够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一是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 二是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

     坏社会风气的; 三是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四是有“三不”党员行为,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五是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正派,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事实,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双规”、处罚、拘留、逮捕的。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我局各党支部组织实施,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8 年X 月X 日—2018 年X 月X)

     日)

     1 、动员部署。局党委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详细说明活动目的、意义和程序要求;党支部(总支)要采取短信、电话、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支委会成员要组织党员骨干,采取分组、分片的方式,普遍走访一次群众和干部职工,就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等内容进行前期通报。

     2 、学习培训。党支部(总支)要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会成员带头先学一步,重点学习本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了解掌握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充分利用网格驻点日、“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引导党员积极主动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党员交流讨论学习心得,并在办公场所张贴心得体会,分享学习。

     3 、调查摸底。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年审排查工作,基层党委负责具体实施,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就党员有关信息、隶属关系、现实表现、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审核排查。

     对审核排查中发现失去联系的党员,局党委要积极利用公安、社保、人口计生、民政、工商等信息系统查找,主动通过联系其亲友、同事等关系人获得有关信息。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2018 年X 月X 日—2018 年X 月X)

     日)

     根据评议内容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抓好“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四个环节工作。

     组织召开支部(总支)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上级党委挂点帮扶人员、本支部(总支)全体党员,部分群众和干部职工代表。

     会前,党支部(总支)应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并讨论初定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应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派人员参加。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必须经过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现场进行宣布,不计入大会应到会人员,参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员人数的4/5方可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可不参加集中评议,但所在党支部(总支)应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第一环节:个人自评。党员对照《党章》、党员标准和承诺的内容,对践行承诺、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采取口头、书面或语音等方式进行自查自评,重点查找个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并集中填写《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表》(附件1)进行自评打分。

     第二环节:党员互评。党员数在20人以下的支部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互评,党员数在20人以上的支部,可以采取分组、分片、分党小组的形式开展互评,每位党员必须对其他党员提出2条以上意见和建议,并集中填写《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附件2)。互评中,争议比较大、矛盾比较激烈,互评环节可以扩大到支委会上或党员大会进行。

     第三环节:领导点评。互评结束后,党支部(总支)书记负责对党员代表进行现场点评,并对全体党员书面点评打分。点评主要针对亮明身份、践行承诺、发挥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第四环节:群众测评。采取“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广泛邀请干部职工代表对全体党员进行客观评价,群众代表要相对分散,一科室或一部门1人,集中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3)。

     第三阶段:组织定格(2018 年X 月X 日—2018 年X 月X)

     日)

     组织定格由党支部(总支)根据“四评”结果,提出初步定格意见,经重新评议、票决定格等环节最终确定格次。

     第一环节:初定格次。一是综合排名。党支部(总支)要召开支委会,对大会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照1:2:3:4的比例量化打分排名,根据排名情况,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0%,不合格党员的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2%),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是调查核实。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由局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以局党委名义写出结论材料。

     三是结 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

     第二环节:重新评议。对被组织初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本支部(总支)1/5以上党员联合署名同意,支委会研究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重新进行评议,再定格次。再次定格后,不能再次申请评议。

     第三环节:票决定格。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初步定格结果,结合个人道德品质情况、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等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召开支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最终定格。

     第四阶段:公示公告(2018 年X 月X 日—2018 年X 月X)

     日)

     党支部(总支)要将民主评议定格结果及时报局党委审批,局党委必须在接到党支部(总支)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党支部(总支)要及时将定格结果通知每位党员本人,并在办公场所张贴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也可采取编辑短信、微信、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扩大公示范围。

     公示期间,公示对象存在不良反映,党支部(总支)要及时将反映情况上报局党委,由局党委派人,会同支委会成员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阶段:表彰与处置 1 、表彰激励。对于组织定格为优秀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进行表彰通报,并将表彰人员名单(附优秀党员单行事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推荐作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的表彰对象。

     2 、谈话提醒。对于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的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指出评议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积极改正。

     3 、组织处置。对于组织定格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总支)要采取帮教转化、投票表决、上报审批、反馈决定、立卷归档“五步”工作法进行组织处置。

     第 一步:帮教转化。党支部(总支)要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采取“引导、扶助、教育、管

     理”等方式进行帮教,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帮教联系人要将帮教期间现实表现情况如实地向支委会进行集中汇报。帮教期一般为2个月。

     第二步:投票表决。党支部(总支)要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对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

     根据帮教期间现实表现情况,对能认识自身不足、愿意积极改正的应当给予限期改正处置,期限3—6个月;对不承认错误、拒不改正的,应当给予劝其退党处置;对被劝告退党坚持不退的,应当提交支部(总支)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批后,予以除名。

     第三步:上报审批。党支部(总支)需将处置决定报党委审批;县委各部门经过领导班子会研究、县直各单位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汇总所辖党支部(总支)处置决定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原则上上级党委须于基层党支部(总支)上报处置决定之日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反馈。

     第四步: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局党委审批后,党支部(总支)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局党委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不合格党员本人,积极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第五步:立卷归档。党组织要及时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委组织部门备案。党支部(总支)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材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等材料,要及时交局党委委存个人党员档案留存。

     第六阶段:总结提高 表彰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县委组织部。

     五、保障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和指导作用,要从组织、人员、经费、机制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认真组织党支部(总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评出实效。

     1 、组织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和处理民主评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 、人员保障。基层组织要重点从机关干部中抽调3—5名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好的同志具体到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3 、经费保障。党组织要从行政经费、党建经费、党员活动经费中明确不少于XX元的民主评议党员专项经费。

     4 、机制保障。党组织要明确工作纪律,研究提出具体的问责处理办法,明确各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从制度机制上提供坚强保障。

     局党委要亲自指导调度民主评议工作,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带头熟悉工作程序要求,明确工作

     纪律,研究提出具体问责处理办法;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实际工作,经常深入联系点,传达上级文件和党委会议精神,具体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筹备、组织和召开;党支部(总支)要积极组织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号召、要求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活动;党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领头羊作用,带头参与和督促民主评议工作;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评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带头落实整改;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切实履行好党员义务,积极主动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关心和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生活。

     六、有关要求 1 、严格把握标准。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避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局党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区分不同岗位党员的具体情况,制定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评议办法,细化具体的评议内容,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2 、抓住 重点环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过程中,党支部(总支)要把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单薄、宗旨意识不强、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纪律性差、政治觉悟差等现象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真正找准抓住每个党员...

    篇四: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

    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八项制度的实施细则 关于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八项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推动 XX“三个发展”的强大合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委关于省级领导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10 项规定》要求,现就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八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保证。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干部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等工作作风,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凝聚党心民心,对于团结带领全区各族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意义。

     做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践行“三严三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

     系,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经济更加繁荣、环境更加优美、城乡更加文明、社会更加和谐的幸福美丽新 XX。

     二、基本原则

     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领导带头。从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抓起,从区委常委做起,从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做起,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层层带头,层层跟进。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联系服务群众的神圣职责,满腔热忱地投入联系服务群众中去,在全区形成群众工作大家做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分类指导。把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把握,加强总体设计,科学制定方案,确保有序推进。明确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重点和具体任务。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侧重于宣传好、执行好党的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机关党员干部侧重于把本职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阵地,把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贯穿于本职工作始终;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侧重于了解反映民情、做好面对面的思想工作和力所能及的帮扶工作,通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带动群众。

     (三)坚持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从最需要帮助、带动

     效应最显著的群体着眼,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并拿出更多精力解决普遍性、全局性问题。统筹用好群众工作六项制度、“四群”教育、“一教育五行动”、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来信来访、6995、民声回应等联系群众的有效平台和载体,整合力量和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切实增强联系群众的直接性、针对性、长期性,确保联系工作有力有效。

     (四)坚持主动服务。始终围绕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这个中心,紧紧扭住协调解决群众利益问题这个关键,尊重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支持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不包办、不代替,紧紧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三、具体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

     1.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调研主题。要紧扣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调研主题,开展调查研究。区委常委重大调研课题,每年年初由区委办公室同各乡镇、区直各部门沟通衔接提出建议,经区委常委会审定后,按照调研方案分头开展调研。其他区级领导干部根据各自分管和联系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调研课题,由本乡镇(街道)本

     部门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2.坚持统筹兼顾,保证调研时间。坚持区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三带头”,积极开展区级领导干部走遍村、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走遍社、村社干部走遍户“三走遍”活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3 个月,驻村蹲点联户不少于 10 天,走访群众不少于 20 户;其他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3 个月,驻村蹲点不少于 15 天,走访群众不少于 30 户;区直各部门单位“一把手”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4 个月,驻村蹲点不少于 15 天,走访群众不少于 30 户;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驻村蹲点不少于 30 天,走访群众不少于 50 户,其他党员干部驻村蹲点不少于 15 天,走访群众不少于 30 户。通过驻点“解剖麻雀”,认识规律,更好地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党员干部每年要为蹲点村提出 1-2条有价值的工作建议,帮助蹲点村解决 1-2 个实际困难。要创造条件,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利用节假日返乡回家等机会开展随机调研。

     3.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研作风。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要多深入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工矿企业、社会组织,听真话、察实情,防

     止走形式、走过场。调研活动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地方负担。党员干部到各单位、部门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入住超规格房间,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

     4.坚持服务决策,用好调研成果。区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完成 2 篇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部门单位“一把手”及其他科级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完成 1 篇驻村蹲点情况报告或蹲点调研报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直部门单位“一把手”的调研报告及时向区委专题书面汇报,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其他科级党员干部定期向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党组织专题汇报调研成果,为党组织决策提供参考。

     (二)基层联系点制度

     1.广泛联系参与。区级领导干部、区直部门“一把手”、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基层联系点,直接联系到村(社区)。结合群众工作六项制度、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行动、区级领导挂钩乡镇(街道)任务分工,坚持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广泛参与,每个乡镇(街道)都有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每个村都有区直机关单位联系,每个贫困户都有

     党员干部联系。

     2.确定联系对象。结合《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发(2012)21 号)《委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区发(2013)1 号)《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领导挂钩乡镇(街道)的通知》(区办发(2014)56 号)《委“四群”办关于对领导蹲点及部门联村入户挂钩点进行调整的通知》(区群办(2014)6 号)《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区级领导挂钩推进“三重工作”的年度通知》要求,区级四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 16 个乡镇(街道)和 17 个村(社区),每人联系 1-2 个区直部门单位、1-2 户重点企业、1-4个重大项目;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所挂钩乡镇(街道)的 1-2 个软弱涣散党组织,联系 1-3 户农户。所有科级党员干部每人联系农户 1-3 户,其他党员干部每人联系农户不少于 1 户。

     3.明确联系任务。党员干部到联系点联系服务群众可与驻点调研结合起来,与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结合起来,主要任务是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利益诉求,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疏导群众情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建强基层组织、强基固本,总结推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4.建立长效机制。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联系乡镇(街道)的牵头领导,要注重加强联系乡镇联村单位力量整合和面上工作指导推动,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 12 次。联村单位原则上每年进村不少于 12 次,累计时间不少于 30 天。每名联户党员干部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 12 次,时间不少于 15 天。基层联系点一次确定联系对象,分期分批进村入户,保持全年联系工作不断。基层联系点制度要长期坚持,不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不脱钩。

     (三)基层挂职任职制度

     1.坚持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要从区直单位和部门选派党员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乡镇(街道)特别是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基层单位、与群众接触比较直接的岗位等基层一线、急难险重一线、社区服务一线挂职任职,在服务群众最前沿接受锻炼、施展才华、练就本领,挂职期间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3.开展到村(企)任职。结合在“四群”教育中继续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相关要求,重点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发展潜力较大的科级干部和优秀一般干部,优先选派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到本单位结对共建村(社区)或其他工作后进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担任村、企党组织常务书记,挂职任职一年。

     4.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挂职任职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实绩考

     核,组织、派出单位和干部任职所在地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和常务书记考核制度等有关制度,督促挂职干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工作学习在基层、生活交友在基层、锻炼成长在基层。

     (四)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1.坚持“一把手”带头,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一把手”带头接待群众,随机接待或有针对性的约访群众,倾听信访群众的诉求,亲自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答复信访群众。区级领导原则上采取重点约访方式,每月安排不少于 1 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分管、联系工作相近的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通过互相协商衔接、主动调整补位,采取重点约访和定点接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包案督办的重点信访问题和分管联系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信访问题定期或不定期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并轮流参加每周星期五下午的市区信访大厅信访接待日活动。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按市上系统内部要求的方式和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同时根据需要参加区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接访群众不少于 1 天;区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农村、社区基层干部要通过各种方式普遍走访辖区群众,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协调利益纠纷、化解各类矛盾。

     2.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党员领导干部接访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参与。特别是要通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领导包案、领导阅批等方式,解决群众来访中的突出问题。接访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以便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群众,真正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办,办结必复。对人数较多的集体上访,在依法规范、依法处置的同时,各级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出面接访、化解矛盾。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及群众通过网上信箱、热线电话、视频、政务微博等方式反映的诉求。

     3.把握政策法规,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协调有关部门查清基本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秉公调解处理。涉访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尽心尽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注重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有关要求,依照法律程序公正处理。

     (五)与干部群众谈心制度

     1.注重日常工作谈心,体现经常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到基层调研时,要积极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

     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2.完善民主生活会谈心,体现深入性。党员领导干部谈心活动可与党员民主生活会谈心结合起来安排,谈心活动每年至少开展 2 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坚持“四必谈”要求,谈心活动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动态,提出要求、解决问题。

     3.多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谈心,体现广泛性。基层党支部负责人每年要与所属党员至少进行 2 次谈心谈话,认真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情况,要作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广泛开展党员干部与群众谈心谈话,努力实现全覆盖。每年至少要与联系群众开展 2 次谈心谈话,如实记录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梳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改进谈心谈话方式,体现灵活性。谈心谈话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之间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

     (六)征集群众意见制度

     1.方式要多种多样。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电话和邮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等方式,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

    篇五: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

    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工作和“主题党日+”活动,根据《xx 市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五条规定》要求,围绕打造红色教育、生态观光休闲创业小镇奋斗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规定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基层工作日工作 (一)明确日期,确保基层工作时间 。每月 10 日和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下午定为“基层工作日”,各驻村工作组成员联同镇直挂村单位,深入村组入户开展工作。为确保基层工作日制度落实,镇党委规定“基层工作日”当日一般不安排全镇性的会议、活动,镇直挂村单位原则上也不要组织会

     议和活动,确保安排一名以上工作人员随镇驻村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

     (二)明确任务,确保基层工作质量。打铁必需自身硬,服务也要本事高,全体驻村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对农村政策烂熟于心,熟练掌握党建知识应知应会、精准扶贫政策、惠农政策、低保政策、计生政策、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做善于和群众打交道的行家里手。通过调研座谈、入户走访、现场办公等形式,宣传政策、听取意见、排忧解难。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围绕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开展送政策活动,帮助群众掌握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惠民强农政策;二是围绕镇村农业生产生活实际,开展送技术活动,切实把农民急需、急盼的农业实用技术和扶助资金落实到群众手中,帮助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围绕“绿满 xx”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送文化下乡促乡风文明。为驻点村添置环卫设施,完善图书、电教设备和体育器材等,重点是帮助改善村庄环境卫生,特别是要千方百计改变群众乱扔垃圾、乱堆乱放、大操大办等生活陋习,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四是围绕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努力促进镇域和谐稳定。

     (三)明确纪律,确保基层工作效率 。为确保“基层工作日”制度落地、落细,建立“基层工作日志”填写制度。每村一本,由包村工作组组长负责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留印,如实记录当日基层工作开展情况,以保留基层工作痕迹。为防止基层服务“走过场”,镇党委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建立基层工作测评反馈机制,每年召集两次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反馈。测评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广交基层朋友 (一)广交普通群众,确保联系群众全覆盖。建立基层朋友“连心卡”,公布本人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公开承诺事项,全覆盖张贴到各家各户大门之上。积极开展与群众谈心活动,谈心活动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可与各村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通过定期见面、电话交流、微信互动、信函往来等方式,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形式,加强联系沟通,交流思想感情,了解群众内心的所思、所盼、所需以及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交贫困群众,确保服务群众带真情。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关键群体在贫困群众、困难党员,只有补齐贫困群众、困难党员这块“短板”,才能真正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质量。党员干部要敢于、乐于、善于与贫困群众交朋友,摒弃“贫困群众帮扶难”的畏难思想,要在“连心

     卡”、“谈心活动”的基础上,真正用脚工作,走进贫困群众家中揭揭锅盖;用眼工作,看看米缸;用情工作,翻翻被褥,真心实意了解民困民难,实实在在解决具体困难,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扶贫手册信息台账,对照现实困难,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帮扶计划,帮助其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争取贫困户如期脱贫。

     (三)广交致富能手,确保引领致富有头雁。建立健全各村致富能手信息台账,党员干部尤其是驻村工作组及村“两委”班子成员要积极与致富能手谈心交朋友,向致富能手,问致富点子,寻致富路子,了解他们的创业历程和致富经验、渠道,探索建立带领致富奖补机制,鼓励他们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创业致富。

     三、俯下手段推进夜访夜谈 一是夜访听意见。镇机关干部每月访谈 8 户以上困难群众、孤寡老人和致富能人,帮助群众解决和生产生活上的问题。

     二是夜访送“心愿”。在开展夜访过程中,了解搜集贫困群众,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生活中的“微心愿”,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整合政府、镇直单位、村干部的力量,

     每个驻村工作组帮助 5-10 名贫困群众满足他们 2017 年的“微心愿”。

     三是夜访照镜子 。镇党委按照“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工作安排,针对群众急、盼、怨的事,对照检查不足、不实、不周全的地方。每位干部带上《民情日记》,主动上门找群众谈心,在与群众交谈中,查找工作上的不足,作风上的不实之处。同时,开门纳谏,让群众把他们不高兴的事、不满意的话、不认可的做法倾诉出来,真正达到登门一家、纳言一筐,照一次镜子,受到一次教育的目的。

     四、深入开展驻村调研工作 。

     (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调研主题。要立足各村实际,紧扣影响和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调研主题。每年年初由镇各驻村工作组同市直挂点单位、各村党支部沟通衔接提出建议,经镇党委审定备案后,确定调研方案,按照调研方案分头开展调研。

     (二)坚持统筹兼顾,保证调研时间。坚持驻村工作组组长、村党支部书记、挂村镇直单位负责人“三个带头”。带头走遍田间地头、带头走遍各组各户、带头走遍实施项目 “三走遍”活动。各驻村工作组每年到村办公调研时间不少于 52 个工作日,结合驻村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至少 2

     篇;挂村镇直单位负责人每年到村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 40天,结合部门工作,撰写调研报告至少 1 篇。

     (三)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研作风。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村组联户调研,要严格遵守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多到村组干部、老党员、离任干部、困难群众、致富能手家中去,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了解各村真实情况,倾听群众真实想法,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

     五、严格检查考评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镇 17 个党支部要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大力宣传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观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党员干部为群众服务的本领。各单位要积极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特别是“茶庵岭上”微信公众号要争当排头兵,多出精品,推动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

     (二)创新联系方式。各党支部、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大胆开拓创新,不断丰富方式方法,尤其是教育、卫生、农技、畜牧、文体、城建、广电、供电、信用社、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食药所、

     司法所等单位,要结合自身部门优势,千方百计创建工作载体,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三)严格考评奖惩。镇党委把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重点考评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成效。要通过群众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和群众反映。要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制度,让党员干部清楚群众的评价,增强自律意识,明确努力方向。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将组建直接联系群众督查专班,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阶段性督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各驻村工作组、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要坚持每月底向镇党委报告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篇六: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 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提高思想政治深情和业务技能, 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学校教育、 教学的作用, 并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要求, 适时进行党课教育, 以保证党员的思想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当前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对党员进行宗旨教育, 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 以保证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贯彻执行。

      3、 切实抓好党的组织生活, 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每个党员无论职位高低, 都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不允许有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有事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如遇重大情况需要表决, 会前要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或委托他人表态。

      4、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对新进入学校和调离学校的党员要及时做好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与管理。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执行, 党费收缴以党小组为单位, 党支部按规定将党费交上一中党委。

     新入党的党员。

     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 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2005 年 10 月

      支部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间放在每年年底学期结束前)。

      1、 评议工作实行党内、 党外相结合。

     党员个人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个人小结, 再在党内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时, 首先由党员个人进行交流自评、 定格, 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并推出定格为优秀的党员。

      2、 评议工作由党小组长组织实施, 认真作好记录, 并将小组评议意见报告党支部。

      3、 党支部根据评议小组意见, 召开支委会对各党小组评议意见进行汇总, 确定党员个人定格情况后交本人签名。

      4、 评议结果分优秀、 合格、 不合格三个档次, 对评为结果为优秀的党员要进行表扬; 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作出谈话教育、 限期改正、 劝退、 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2005 年 10 月

     1、 认真执行苏州市委教工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的议事规则》, 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 规范化, 逐步形成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2、 党组织领导班子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求,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学校重大问题、 重要决策事项, 必须经过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 决策前要广泛听取意见, 集思广溢, 决定中要充分发表意见,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集体决策后根据分工, 相关人员负责实施。

      4、 个人有不同意见, 可以保留, 但不得在公开场合反对或抵制集体作出的决议。

     对不按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策, 造成的损失要追求个人责任。

     5、 做好会议记录材料归档工作, 并注意保留 (具体细则见文件精神)。

     2005 年 10 月

     为了更好地实践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努力为广大师生服务, 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群众、 服务群众制度。

     1、 每一位党员确定 1~2 个联系对象

     2、 联系的重点对象为:

     (1)

     入党积极分子(青年教师)

     党员教师可以在自己责任区内确定, 也可由党组织安排。

     (2)

     特殊生(学困生、 贫困生、 行为习惯偏差)

     由教导处提供(特殊生名单、 对在学习上暂时有困难的学生或行为习惯差的学生名单), 由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任教年级建立帮教结对。

     (3)

     责任区教职员工 3、 联系的内容:

     (1)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心、 帮助, 了解思想工作情况, 宣传党的性质、 纲领、 指导思想、 宗旨、 任务、 组织原则和纪律, 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和理想。

     (2)

     帮教特殊生, 通过班主任提供基本情况和教师家访, 了解其家庭经济和生活行为习惯等状况, 加强思想交流, 帮助解决在学习上的困难,纠正行为上的偏差, 促进学生进步。

     (3)

     党员教师所在教研组和办公室起先锋模范作用, 团结和帮助同办公室同志, 了解和听取意见、 建议, 协助学校做好释疑解难工作, 向学校反映群众呼声。

     党员教师要牢固树立群众的观念, 认真做好群众工作, 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 把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化为群众自觉行动。

     (4)

     党员教师在责任区要以身作则, 树立良好形象,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团结凝聚责任区教师一起共同努力。

     (5)

     有事同群众商量, 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做好释疑解难工作。

     (6)

     关心并帮助广大教职员工在工作、 生活、 学习上的困难, 维护教职员工的正当利益, 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2005 年 10 月

     (试行)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苏州市教育局苏教办 2005[ 6 ] 文件《关于规范补课和家教行为的规定》 精神, 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管理, 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素养, 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全体教师要充分认清当前教育的形势, 从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决拥护、 认真贯彻执行教工委的决定, 在思想上、 行动上与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

      2、 进一步加强教育、 教学的过程管理, 严格执行教学“六认真”, 加强教研组建设和备课组活动, 积极探索新课程改革, 向课堂教学要效率,努力提高教育、 教学质量。

      3、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努力提高教师的师能和师德, 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认真做好每一件事, 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努力关爱每一位学生, 保证对得起每一个家庭, 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4、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课外辅导活动,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

      5、 党员教师、 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 率先垂范, 身体力行,做好表率。

     (具体细则, 详见文件精神)

      200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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