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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公章如何管理4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9-19 16:05:06

    公司公章如何管理4篇公司公章如何管理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1、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公章如何管理4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公章如何管理4篇

    篇一:公司公章如何管理

    印章管理规定

      1、 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 是企业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 可靠性和严肃性, 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 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印章的刻制 2. 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 2 行政章、 财务章、 合同章, 由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 印章的形体、 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3 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等), 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 规格。

     2. 4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3、 公司印章的启用 3. 1 新印章要做好戳记, 并统一在行政部留样保存, 以便备查。

     3. 2 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部下发启用通知, 并注明启用日期、 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4、 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 专项业务章(合同章、 财务章、人事章、 生产章)。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 不得超出范

     围使用。

     4. 1 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4. 1.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4. 1.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4, 1.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1.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4. 1. 5 公司章程、 协议。

     4. 1. 6 员工调动。

     4. 1.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4. 1. 8 协议(合同)

     资金担保承诺书。

     4. 2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4. 2. 1 对外投资、 合资、 合作协议。

     4. 2.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4. 3 财务专用章: 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4. 4 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 不得对外。

     5. 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5. 1 公司总经理 负责合同章、 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5. 2 公司副总经理 负责分管部门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监督工作。

     5. 4 印章管理员 5. 4. 1 负责印章的保管。

     5. 4. 2 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5. 4. 3 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5. 4. 4 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6. 公司印章的管理、 使用及保管 6. 1 印章的管理 6. 1. 1 公司行政章、 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

      6. 1. 2 专项业务章(财务章、 人事章等)

     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6. 1. 3 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部备案。

     6. 1. 4 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 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 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 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6. 1. 5 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 财务专用章、 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 监督使用, 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 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7. 印章的使用 7. 1 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 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 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7. 2 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 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7. 3 部门主管私章由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7. 4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7. 5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 确需

     将印章带出使用, 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 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 印章外出期间, 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 6 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 协议、 订购单等, 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 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 用印位置恰当, 要齐年盖月, 字迹端正, 图形清晰。)

     7. 7 私人取物、 取款、 挂失、 办理各种证明, 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部严格审批, 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7. 8 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

     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 字迹须清晰、 正确。

     7. 9 对已调出、 解除、 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 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 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 方可盖章。

     8. 印章的保管 8. 1 印章保管须有记录, 注明印章名称、 颁发部门、 枚数、 收到日期、 启用日期、 领取人、 保管人、 批准人、 图样等信息。

     8. 2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 须加锁保存, 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8. 3 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 应及时上缴印章, 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 以免贻误工作。

     8. 4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8. 5 印章应及时维护、 确保其清晰、 端正。

     8. 6 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 应保护现场, 管理员应及时向行

     政部主管报告, 并备案, 配合查处。

     9. 公司印章的停用 9. 1 有下列情况, 印章须停用:

     9. 1. 1 公司名称变动。

     9. 1. 2 印章使用损坏。

     9. 1. 3 印章遗失或被窃, 声明作废。

     9. 2 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 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销毁, 建立印章上交、 存档、 销毁的登记档案。

      印 章 使 用 审 批 表 存档编号:

     20

      —

     所属部门

     经办人

      年

     月

     日需用印章类别 □行政章

     □党委章

     □法人章

     □合同专用章 详 细 内 容 份 数 1、

     2、

     3、

     4、

     5、

     所属部门主管意见:

      年

     月

     日分管领导审批:

     年

     月

     日注:

     1、 请详细填写审批意见以上内容, 字迹要清晰明了。

     2、 请用碳素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填写内容可打印。

     3、 领导签字后的复印件无效。

     4、 存档编号在存档时编写。

    篇二:公司公章如何管理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 作者:

      日期:

     2014-07-16

      为规范公司业务专用章的使用, 加强用章管理, 制定本规定。

      一、 业务专用章的管理、 保管权限:

      第一条 业务专用章由法务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 法务经理、 风险控制中心主管、 非诉中心主管各保管一枚印章。

      第三条 各保管人不得私下自用、 外借、 丢失印章, 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

      第四条 用印人所在分行、 组别和法务对盖章材料共同对外承担责任。

      二、 业务章使用范围:

      第四条 凡是须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补充协议、 收件收据、 证明或其他材料, 可申请盖章。

     第五条 为规避风险, 法务有权向用印人询问用印材料的相关信息, 并有权决定是否盖章,法务经审核不同意盖章的, 须向用印人说明理由。

      法务不说明不予盖章理由的, 用印人可向法务经理投诉, 由法务经理决定是否盖章。

      三、 用印盖章材料要求:

      第六条 盖章的材料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

     字迹须清晰、 正确。

     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 不得有空白未填写部分。

      第七条 用印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的, 法务不予盖章。

      四、 使用印章程序:

      第八条 用印人申请使用印章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填写《用印申请单》

      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 一类盖章材料填一份申请单。

      申请单由分行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在申请书上签字, 申请单必须是原件, 若传真件、 复印件须电话确认真实性。

      用印申请单经法务经理签字同意后。

     保管人依此进行盖章。

     若无法务经理签字, 且需要立即盖章的, 由保管人电话向经理请示, 经理同意后予以盖章, 事后经理在申请单上补签字。

      各分行需保管用印申请单的复印件, 以便法务与分行对盖章情况进行核实。

      2、 保管人进行盖章

     印章保管人, 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 不得将印章交于他人进行盖章。

     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进行盖章, 或作他用。

      3、 提供盖章材料复印件

     用印材料盖完章后, 需向法务提供复印件一份, 用印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留档保存。

      复印件可由法务在公司进行复印。

      4、 用印人填写《业务章盖章登记表》

      用印人必须如实填写《业务章盖章登记表》。

      5、 保管人核实《用印申请单》、《业务章盖章登记表》、 用印材料、 一致无风险后将用印材料交给用印人。

      第九条 法务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后, 以邮件形式将盖章信息向用印人的主管、 经理进行通报, 并抄送分区、 区域经理。

      五、 用印时间地点:

      第十条 业务专用章要妥善保存, 用印人须在办公时间内申请用印, 如在非工作时间、 节假日使用, 需电话向法务经理申请, 由法务经理指定时间地点印章保管人进行盖章

     第十一条 印章应妥善保管, 原则上不得将公章带出公司办公区域使用。

      六 、 印章的保存

     第十二条 印章在不使用期间, 印章保管人需将印章保存在保险柜、 带锁的文件橱中, 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公章, 否则有此产生的责任有保管人承担。

      第十三条 印章在使用期间, 印章保管人必须保证印章在保管人的控制范围之内。

      第十四条 用完印章须立即将印章收好。

      第十五条 法务确保有一位保管人在办公时间在公司进行盖章。

     如遇公司大型聚会, 法务

     经理另行安排。

      第十六条 未经许可,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行为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 处罚规则

     第十七条 保管人私下自用、 外借、 丢失印章的, 处罚款

      元。

      第十八条 保管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盖章, 并给分行业务造成影响的, 处罚款 元。

      第十九条 保管人对空白材料进行盖章的。

     处罚款 元

     第二十条 由于保管人的原因致使用印人自己盖章的。

     处罚款 。

      第二十一条 保管人私自将公章带出办公区域的。

      第二十二条 保管人没有妥善保管印章, 造成不利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保管人没有按照用印程序进行盖章的. . .

      第二十四条 其他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 印章的使用监督

     第二十五条 法务部诉讼中心监督印章的使用情况, 每月 16 日, 1 日对分行使用印章情况进行核对, 通报。

      第二十六条 罚款由 执行, 罚款费用入

      。

      九 其他规定

    篇三:公司公章如何管理

    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管理印章可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下面是公司公章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篇 1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定制此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岳阳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

     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插注:本文档适用所有相关企业或单位或个人,文字表格可根据您实际情况而做进行随心更改,可删减或增加内容。本文档版权所有,只可使用,不可售卖,望遵守,不便之处请见谅。本段文字您可自行删除。)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部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类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篇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各类公章的日常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责任

      第三条总公司行政中心负责制定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总部各类公章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根据本规定对分公司各类公章进行日常使用管理,或也可授权分公司行政部门专人负责各类公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章使用中出现错误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使用申请记录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公司公章的种类及定义

      第六条印章/鉴:总公司、分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制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财务支票印鉴等)。

      第七条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等职衔的印章。

      第八条部门章:刻有公司重要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第九条签字章:刻有公司董事局主席及总裁、总经理签名的印章,某种程度上也可称之为法人章。

      第十条财务章、合同章:由某些重要部门使用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第四章公司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十一条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二条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公安局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合同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第十五条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第十六条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章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第十九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二十一条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第六章公司印章的保管、停用

      第二十三条印章的管理

      1、公司所有印章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3、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门、分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4、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

     管理。

      5、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6、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章的保管

      1、公章的保管应做到安全、隐蔽、使用方便。公章保管人原则上应将各类公章放置总公司、分公司指定保险柜内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3、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4、公章保管人因公外出时,应委托专人暂时代为保管,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同时及时知会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和各级行政部门领导。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第七章公司印章的停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印章出现以下情况时,需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二十六条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八章印章的使用流程

      第二十七条公司印章只限于发布公司内部文件、对各分公司的通告、公司内部制度、总公司与各分公司之间的文件往来,外部单位、政府部门等得对外发文,及有关合同、协议、担保、证明等事项,为维护公司利益严禁个人未经批准擅自挪用、借用公司公章。

      第二十八条对外公章使用最终审批人一般为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分公司一般为总公司授权审批的分公司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任何类型公章的使用一律实行登记、审批制度。使用人因对公业务需

      要按实际情况不通,使用不同类型的公章时,应统一填写公司《公章使用申请表》。交由部门负责人、行政部门、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使用。

      第三十条因地域或其他原因,总公司领导根据分公司处理日常事务的重要程度可授权分公司领导审批分公司公章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一条紧急情况下(如遇合同签订、银行过户或其他与公司重大利益有关等重要事项,)需要签批公章和公司保管人电话联系确认最终由审批人加盖公章,事后补签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任何公章只能在办公区域内使用,严禁任何人将公章带离工作区域。如确须工作需要或有重要事项须将公章带往异地使用

     的,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章使用时注意事项

      第三十三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第三十四条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类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第三十六条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十章违反使用管理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公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公章富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如公章使用申请人假公济私,未经批准利用公章办理个人事务的,每次罚款 100 元。累计超过两次以上的直接予以辞退或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章保管人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批准

     私自使用公章,违者扣罚保管人 100 元/次,累计超过两次以上的直接予以辞退或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公章保管人因故意或疏忽造成公章遗失的,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如有必要应到当地新闻媒体通告注销、挂失。同时,公司将追究公章保管当事人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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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四:公司公章如何管理

    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公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合法性,杜绝乱用、滥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由公司名义签发的文件,包括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各类文书;代表我公司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公司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公司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

      2.其他情况需加盖公章时,须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批。

      3.公司各部门的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审批单的公文可直接加盖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盖章需在《用章登记簿》上统一登记,明确盖章日期、事由、经办人、承办部门,除公司派车、后勤物资采购等例行性事务盖章可直接由处(室)长签字办理外,其余均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必要时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3.特殊情况急需盖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盖章,但事后应及时补签;对重要文件不得先盖章再补签。

      4.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5.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

     文件,拒绝加盖公章。

      6.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7.规范使用印章,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8.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公司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4.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用章登记簿 序号 盖章日期 盖章事由 经办人 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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