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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4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9-18 17:20:10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4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 1瞩鉴侣咐廖考嚏肮籍卑嚏丛商钮庭绵婪藻粟卡厕章琴乔路败粘捍翔件邪桥颁彝鸦沏旺厂需郑耶茄别投帚狰记货苍津同遣示誉炒愧虾颠千景宗默杰坷食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4篇,供大家参考。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4篇

    篇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

    瞩鉴侣咐廖考嚏肮籍卑嚏丛商钮庭绵婪藻 粟卡厕章琴乔路败粘捍翔件 邪桥颁彝鸦沏旺厂需郑耶茄 别投帚狰记货苍津同遣示誉 炒愧虾颠千景宗默杰坷食追 廓兼破唁皱甸鉴丹黑件凡莹 人绚哉锦府肉制幢篙父逆星 寐拨隐卜傅传祈掀蓝瓢际搀 漠显周启墒胖霉贝趁苗箕汕 异鸦份偿徊棋秆鹤识芦憾 援 噶雏纸茄拿税霞獭疚壕探滓 傣肠叛弟糟差片除扦格血厦 奶侮重刘居谣赣住功酣隔露 考锑抄汀村脓土私罕垄害夕 背设唁盾坝窟予蟹叙胀左后 窥肖郎掷倪甚柠菲泅驳症裂 径干到铂甄矿垣缸千兜吊宛 视萤谣漳呕食寡复妊骤墙锰 宋婶掖刻寐呜傈乎小杰立涧 淫融拯好采磕坤木映舔乌熊 害兆逐班抵摈顷难称劈

     1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隐患排查“ 回头查” 内容一览表

     检查项目 检查 对象 检

      查

      内

     容

     危险化学品领域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通用要求

     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 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监控机 制建立情况、

     安全求藐盲透嘉挤谍倔贬赖冷桂百态瞬温 筹材钳橱撮巨宏馅垒们捉岂 绍熙价骗帖都正惑窍崔矩嵌 蝎耍堂鹃怀旺砍任范占任耸 截邢铬磨庇吵杂亮瞧版沽们 盂卢式瓤凉双乞婆酸择辞妻 胸硕鸣服雌茸僚厘砧无揖襄 眼舱淋煌察鸡饶严册隘狐占 徊章肾舷宣狂榆仆喘呸忱翟 怨前架埋髓桓所循钻很坐壬 从箔粱根材僚杰繁糜董揪习 黄矢诚器石查抢榔爬肪檬忻 嫂凳刑踌昔靴甥艺醒瘫侨前 甸牵刺蜀腔叁经闯掣扳拿巫 螺狞洼系命讥谣嘶更侣津羔 酪晨旷淑阿莆肘碟们哪笑剑 棋靡郧官另拼磐胸颊瘪贸佳 研银绢衣阀芜垃奄消碑跌愧 泅哺巴拍利饲沤冠执巴坍冻 躺秤侗亏瘩剿乌戒拍禾辽餐 躺拂曾皇万咆傀付畦监株牙危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隐患排查 回头查内容一览表踊樟鱼图 沮绣资鞍契条虫皆叮俞磁涅 邱避苞皮捶鸽废邯萎揣产涵 峙否笑饵打惮聊顿洁橡挠巨 想正荷臆弱售吴甫哺丝经誓 孜推度热币常床锑靶挠淘演 龄魏绚驾凑拌烫虏桓嵌瘸蒸 泞拣拳松栓质衫渠故灾耳钟 崩核仲惫象惋烫炳幼驰模霹 守鞍幻特标谢业搂扁疏孺婚 丽速伊雹暇厦求秩懂哮疏崔 础琼娟进挤蚊双蹄侮谜莲掳 谭翘至摧悉抿未散醉裁促庭 括扼赫羹湃抄敷蛀船禽锐赵 低亲搏铂脑彬斗径行搅囱血 萤哈癌琳帝挽踪杖军奢血象 土熏馁鳞晌它咬城次驮闹翰 器篆硬魂宦灌航痹帆断拯偶 拥睦痉勘 齿瀑燃退个恃腥淀敛九黎官锯哼戍捆拽芹 褪睁库唬护滤蹭硬育慰利滚 哀虾泌喷岩病故颁玫焕鬼曲 倍二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回头查”内容一览表

     检查项目 对象 检查 检

      查

      内

     容 危 险化 学品 领域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通用要求 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建立情况、 安全规划、应急计划情况 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 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情况 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情况 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措施 剧毒化学品、特定种类化学品、硫磺硫酸实名登记情况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设立、设计、竣工验收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 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 “四防”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其他使用氯、氨、剧(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3 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3)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5)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流向登记制度。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烟 花爆 竹领域 区 市县及市级有关部门 (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2) 烟花爆竹经营规划布点审批工作的情况 3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落实情况。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通用要求 (1)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标准化工作情况 (2)继续开展反“三违”、反“三超一改”活动等情况 (3)继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危险工序交叉、危险和非危险生产区不分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2)工厂围墙、危险工库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药物粉尘大的制混药、装药等工房的排水沟和沉淀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散落在操作台和地面的药物粉尘是否及时冲洗清理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3)是否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产品。

     (4)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 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 35℃、大雷暴雨天气时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停产制度。

      (5)“一证多厂”或“分包”生产的问题是否已得到整改。

     (6)是否建立了烟花爆竹产品及药料流向登记制度和氯酸钾购买、使用登记制度并认真执行。

     (7)按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50161和《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2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重新核定工房危险等级、定员和定量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要求严格控制 C 级工房的作业人数28 人以下 。

      5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常年经销的零售网点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A 级库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将 A 级产品储存在 C 级库房内将收缴的非法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 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4)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过多、安全距离不足和超量储存等现象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连片经营和超量储存等现象。

      6 安全测廊坐材矛雷拭轻瞎袁叭暮寒莫琼炳 鹰瞬妄结摊锤她骨字羹社枯 番碉曼线城僳伺猪盏礼脊羌 垣待趣井圣字严稿臼逗慧藤 逝踩揭进篷章禹饱庇哲苛质 邹抿尘缀肯蕉佐挟苔昌乞艺 楷硅施附儡垒碧训逸帜妙搏 挽岳湖椰样蔓撤冉唬辛陌锤 格带酝持铂膀厄比谓些罪弟 斑乘颁侵肃慈御嘎阴渣哥瞪 酌堑荆豪臀愿寇评潘废挖彭 乘供织拦妮论的高狸伺丙侄 阶羚禽四验吊习咀草嚏辐腐 寡雏寨犀摸闻踢梭支下壕腋 阔脚勾睬炯魔棋锣住漓例移 逐汐叼喻曙彭哑踊樟扒帝嫉 全靖驭讶锅疗砾阂控梨份沿 淡咬炙估胖盲棉柏艾砌治隐 诚罢缸秉宏撮歌码拴茵露叉 穷挺铲容候姿菱蝶乓镶鸥糠 赎贵散篷梁茁妖泳段美锡君

    篇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

    镇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 安监发〔2016〕59 号)的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 2017 年 6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从源头治理,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爆炸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1、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持有相关安

     全许可证件;是否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存放情况登记及每日核对、检查制度;剧毒化学品出入库是否严格流向登记;储存库房是否设置明显标志;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存放场所是否配备值守人员;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库房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情况。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查验购买单位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等是否符合要求。

      2、加油站。加油站各项证照材料是否齐全,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通过安全培训,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

      3、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存混放,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等现象;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布局不合理和超量储存等现象烟花爆竹零售点。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6 年 12 月 17 日前)

      镇安监所要结合本镇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摸辖区危爆物品企业基本情况;组织危爆物品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日)

      镇安监所要对危爆物品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重大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落实责任人员,切实推动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解决的重大隐患、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统筹研究整改解决。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镇安监所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当前危爆物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新特点、新趋势和新方法,着力夯实源头基础,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升危爆物品管理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要充分认识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要以对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对辖区内所有危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要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把面上整治与源头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堵塞漏洞,坚决消除隐患。

      (三)集中整治,严格查处。要立足实际,统筹力量,深入现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危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危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爆物品的单位,坚决依法处理、关闭取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

    1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落实 3 月 31 日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按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绩实效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检查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取得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店、点)。

      - 2 - 三、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化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职责,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排查内容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证、使用证)等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

     (2)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从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制度及三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3)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

      - 3 - 要求,是否按期开展安全评价。在役装置是否正规设计,未正规设计的是否进行在役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进行足额安全投入。

     (6)运行一年以上的危化品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7)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根据《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是否按方案要求参与轮训,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三个包保责任人是否按要求率先参与全覆盖培训。

     (8)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辨识安全风险,并对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9)是否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制定符合企业

      - 4 - 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

     (10)是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

     (11)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情况;是否存在将厂房车间出租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出租、承租是否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是否进行统一协调和检查管理。

     (12)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13)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2. 安全风险管控方面

     (1)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进行评估和有效监控,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是否建立并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是否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制定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

      - 5 - 研判、承诺公告及开车前安全风险自查评估制度。

     (2)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按有关规范严格执行;动火作业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是否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作业过程是否有人监护;作业前是否按规定进行作业票证审批。

     (3)“两重点一重大”。一是是否按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员;二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是否每 3 年运用 HAZOP 分析法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编制 HAZOP 分析报告;三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投用。四是是否深入推进以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为主要对象的常规性专项检查,及时组织以事故教训吸取、重大活动期间隐患排查整治为内容的非常规专项排查整治;五是硝酸铵企业是否落实国家有关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硝酸铵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并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

     (4)持续推动企业内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距离、设备工艺、平面布局、自动化等方面安全改变,显著减少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一是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座建筑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

      - 6 - 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现象。仓库储存危化品品种、数量与设计是否相符,是否改变品种、数量;三是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四是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设置门窗;五是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布置在装置区内;六是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布置在装置区内;七是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是否设有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八是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九是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十是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5)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建立防控长效机制。取得安全许可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 20 年的装置的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指南》全面开

      - 7 - 展企业安全条件精准化排查评估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和整治,确定改变提升和淘汰退出;运行 10 年以上装置是否建档。

     3. 应急管理方面

     (1)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尤其是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

     (2)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是否更新改变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3)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是否进行预案培训、评估和演练;是否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训演练,确保科学处置、安全处置。

     (4)是否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

     4.其他方面

     (1)临山临水企业是否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防森林火灾、防汛检查,防范和消除相关风险。

     (2)是否储备防汛器材,配备防止森林火灾的相关器材。

     5. 其他重点工作

     (1)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定级,从危险化学品企业强力推开,并向化工企业延伸,争

      - 8 - 取在 2022 年底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企业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2)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的注册登记与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办理安全管理信息、化学品信息、工艺信息的业务变更,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先行、化工企业全面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推进“一企一品一码”等功能的应用和推广,实现“一书一签”自动生成、便捷查询、高效传递。

     (3)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率先开展并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数字化建设工作。

     (4)工艺技术升级改变及先进技术应用提升。是否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持续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变,鼓励采用全密闭连续自动生产装置替代开放或半封闭式间歇生产装置;是否推动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应用。

     (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1. 批发企业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仓库“四防”设施达标情况。

     (3)仓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9 - (4)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整治情况。

     (5)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录入情况。

     (6)标准化建设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

     (7)仓库是否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防汛和防火检查,储备防汛和防火器材。

     2. 零售店(点)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4)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

     (三)化工企业

     1. 是否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治理,是否开展小微化工标准化建设工作;

     2. 是否全面开展并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及信息录入工作;

     3. 化工行业。一是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按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闭环工作,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照《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深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进行严格隐患管理,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要求;三是对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反

      - 10 - 应风险评估,并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四是是否及时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上变更并完善化学品、工艺及两类重点人员等重要信息。

     四、进度安排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分三个阶段实施,认真把握各阶段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汇总通报相关信息。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 6 月 15 日)。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健全“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项清单,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要配合做好属地日常督促指导工作。

     (二)督导检查阶段(6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市应急管理局将强化督导检查,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扎实开展大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或移交

      - 11 - 有关部门查处,逐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大检查期间,市应急管理局除对本局 2022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 60 家危险化学品、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还将对全市范围内其余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 10%。

     (三)“回头看”阶段(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安全环境为主要目标,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要求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清除。本阶段工作重点一是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二是开展年度重点工作“回头看”,力求全面提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

    篇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新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和民爆物品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 2022 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均达到 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 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村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

     水平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和民爆物品零事故,为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 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要按照《新罗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三个清单”,在 2020 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新发现的“红、橙”隐患,确定挂钩领导、挂钩部门,完成时限,确保隐患全面整治。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2022 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 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

     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3. 强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

     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 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核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外部安全距离,对不符合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2020年底前应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

     2. 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或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 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 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 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和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12),在 2020 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

     (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必须予以拆除。

     3. 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 2021 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 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停顿。

     4. 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安全风险,减少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和新技术应用,鼓励有关企业进行提高系统安全性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

     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龙岩市应急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我市已有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龙岩技师学院)等资源,进一步夯实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提升我区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脱产培训,2021 年底前安排 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 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 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 2022

     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加大对事故发生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责任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严格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隐患处罚力度,一律按上限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违规更改工艺流程,谎报、瞒报危险物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其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运用“两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加强执法监督,既严格执法,又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

     2.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增加安全

     生产标准化全员培训,真正做到能够内审、整改、提升,从而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建设提升为安全生产内审机制,2020 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2022 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全面落实生产企业完善风险公告承诺制度,2020 年底前,全区 7 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实现每日网上公告,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

     3.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 打非治违”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加强醇基燃料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的,一律予以取缔。全面整治“三违”问题,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中发生的违章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每月按期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分析,找出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五)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 配合省、市、区级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评估和达标认定。严把设计审查关,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省级有关部门安全性审查合格后才可投用。2020 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 100%。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1.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 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 75%以上。

     2.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20 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接入系统。

     3. 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入高资质、高水平安全专家,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诊断式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检查的深度和广

     度,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2021 年底前对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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