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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洗钱培训计划3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9-17 11:50:11

    反洗钱培训计划3篇反洗钱培训计划 反洗钱培训总结反洗钱宣传总结(三篇)反洗钱培训总结反洗钱宣传总结(三篇) 反洗钱培训总结反洗钱宣传总结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洗钱培训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

    反洗钱培训计划3篇

    篇一:反洗钱培训计划

    钱培训总结 反洗钱宣传总结( 三篇) 反洗钱培训总结 反洗钱宣传总结(三篇)

     反洗钱培训总结 反洗钱宣传总结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提高我行支付信誉,保障各项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分行统一部署,我行于 12 月在辖内网点开展了”反洗钱知识宣传月”活动,透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此次活动的开展状况、取得的实际效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反洗钱工作的推荐总结如下:

     一、活动开展状况

     此次宣传活动采取内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对内组织员工系统地学习反洗钱相关知识,深入学习反洗钱的法律制度和案例分析,加强员工自身的宣传教育,正确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的职责和保密义务;对外采取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横幅,设立反洗钱咨询台,发放反洗钱宣传单,同时组织熟悉反洗钱业务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进行宣传,向过往群众进行反洗钱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让群众了解洗钱活动的危害性和进行反洗钱活动的重要性,更好地配合银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

     二、取得的实际效果

     透过此次”反洗钱法规宣传月”活动,我行员工深入学习了反洗钱的法律、法规,更加明确了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也使我行公众客户更加准确地理解和认识了反洗钱法律法规,有效消除了客户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带给身份证原件和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的疑虑,使客户对反洗钱工作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到达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一是提高了我行工作人员对反洗钱的认识水平,普及了反洗钱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行反洗钱工作人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全行员工进一步明确洗钱的概念、洗钱的渠道、洗钱对国家和金融机构带来的后果和灾难,知晓我行所承担的反洗钱义务、职责和权利。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反洗钱意识。使广大客户对反洗钱的认知度明显增强,透过宣传活动,不仅仅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洗钱危害性的认识,同时也大大的提升了我行的社会形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普遍对反洗钱认识片面。多数群众包括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反洗钱是国家的事,经常发生在大城市且金额较大,而蓬溪是小县城,一般不会发生洗钱活动,造成认识片面,重视不够。

     2、技术支持得不到保证,反洗钱的识别工作量十分大,如果全部靠人工甄别,难度大

     且准确率低。且反洗钱方面的操作培训工作不足,有效性不强,操作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员工的反洗钱潜力不高,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实效。

     3、整改落实不到位,虽多次要求柜员认真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大额可疑交易分析,但实际工作方法仍依靠于习惯性思维和传统做法,工作态度不严谨。

     四、反洗钱下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还要深入学习反洗钱法,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1、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反洗钱理论学习,从反洗钱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以及不一样业务岗位洗钱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试和总结,以提高全行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工作技能。

     2、认真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柜员要有意识的关注频繁大额交易或有可疑特征的交易客户,负职责的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和大额可疑交易分析工作。

     3、加强宣传工作,普及反洗钱知识,帮忙客户树立法律意识,主动和用心配合银行的合法要求,使反洗钱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反洗钱培训总结 反洗钱宣传总结二

     为全面推进 xx 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持续社会安定,提高信用社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根据人民银行 xx 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xx 联社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12 日在全市所辖网点开展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透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了管理人员的学习,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由联社领导、中层干部、及各网点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主任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人民银行丹江口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务必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透过与各商业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一样时间和不一样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培训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构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培训过程中,请资深人士向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讲授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

     与任务的同时,还传授了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市联主党组就明确要求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加强信合系统反洗钱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反洗钱专家”的人才战略和长远目标。为此,联社在会计科设置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处,各社也按要求设置了工作岗位。为保证反洗钱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并对全系统的人员培训计划作出了明确部署。

     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潜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目前,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中,71。68%为中青年干部,67%以上人员在经济金融、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获得专科以上的学位。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丹江联社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接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丹江口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科;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用心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构成合力。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职责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丹江口市实际状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三是透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透过检查摸清状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职责意识;

     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潜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丹江联社以开展”建立学习型单位”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全市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联社机关培训工作的基础上(suibi8。),督促、指导和协助辖区各社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

     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资料统一。

      一是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透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明白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组织辖网点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 11 月 6 日先后组织 30名干部职工透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是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市农村信用社财会部门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四是透过对各类客户在信用社开立帐户的审查,大额和可疑资金的及时报告,组织职工了解和掌握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加强柜面宣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人行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使本次”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取得了实效并获得了圆满成功。

     总之,透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到达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职责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但是,举办这次”反洗钱知识宣传周”活动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距人民银行的要求还存在必须的差距,突出表此刻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操作困难,公众在办理业务时,不理解业务处理程序,不用心配合反洗钱工作等。当然,反洗钱工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反洗钱培训总结 反洗钱宣传总结三

     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熟悉程度,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我们充分明白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务必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用心性和主动性。

     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为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联社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治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办公室;同时,

     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职责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实际状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资料统一。

     一、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透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明白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熟悉,更使他们熟悉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组织辖网点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 7 月 20 日先后组织 60余名干部职工透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把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透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到达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熟悉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职责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篇二:反洗钱培训计划

    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

     与银行业客户身份识别

     ##银行反洗钱处

      金融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

      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意见及建议

      银行业客户身份识别要求

      应重点抓好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 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

      反洗钱机构和岗位履职

     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 配合反洗钱调查  反洗钱保密

      其他

     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  制定内部操作规程 , 这些操作规程应当覆盖与洗钱风险相关的各个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  建立内部监督制度, 对内部反洗钱机构、人员工作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 , 将反洗钱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以强化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并激发其积极性

      (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内容)

     反洗钱机构和岗位履职

      建立专门的反洗钱部门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调畅通的反洗钱工作组织体系,从机构和人员上保障反洗钱义务的有效履行。

     反洗钱机构和岗位履职  在 高级管理层中明确专人负责反洗钱合规管理工作,确保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得所需信息及其他资源;

      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 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反洗钱机构和岗位履职  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岗位信息发生变化时,于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更新情况报当地人行;

      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反洗钱机构和岗位履职  高级管理层能够通过反洗钱工作机构完整、及时、准确地了解本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 对下属分支机构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情况进行 监督管理;

     反洗钱机构和岗位履职 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评估内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

      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

      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 建立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系统,实现联网报送;

      报送系统覆盖本机构及所有存在洗钱风险的业务,筛选指标、处理程序完善,系统运行正常;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 报告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符合规定的标准、要素、时限、方式、格式和填报要求,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 及时将可疑交易报告总部,由总部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 对规定金额以上、或规定情形的交易,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存在漏报大额和可疑交易行为;

      对高风险业务和高风险客户进行严格的可疑交易分析和识别;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 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是否将有关可疑 行为进行报告;

      是否将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情形,纳入可疑交易报告; 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 对已提交的可疑交易,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同时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工作;  对发现涉嫌犯罪可疑交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告 。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

      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人和实际受益人;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确保重现每项交易

      能够提供开展监测分析、调查及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达到规定金额以上,或达到其他规定情形时,采取规定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如客户为外国政要,为其开立账户是否得到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划分客户或账户的风险等级并适时调整,

      定期审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

      对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或者账户,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利用电话、网络、自动柜员机以及其他方式为客户提供非柜台方式的服务时,应实行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手段,强化内部管理程序,识别客户身份;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 更新资料信息;

      对于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应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息,加强交易活动的 监测分析;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要求及时 更新产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采取合理方式 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应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

     除信托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客户的资金或者财产属于信托财产的,应识别信托关系当事人的身份,登记信托委托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出现以下情形时,金融机构应重新识别客户:

      客户要求变更“身份基本信息”的;

      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有关部门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出现以下情形时,金融机构应重新识别客户

      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提供保管箱服务时,应了解保管箱的实际使用人;

       客户由他人代办业务的,应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进行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反洗钱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 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时,应以书面方式明确双方在下班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职责;并经董事会或者其他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 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或接收境外汇入款,登记信息能够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 ;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的内容范围符合法律、行政规章的要求;  保存的交易记录应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 ;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并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

      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 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的,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金融机构应将其至少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 金融机构破产或者解散时,应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移交有关金融监管机构;

     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可行的反洗钱宣传和培训计划

      利用业务场所和其他途径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反洗钱宣传活动;

      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组织的反洗钱宣传、培训活动;  有宣传、培训的文字或音像、图像等记录;

     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 培训效果应达到:

      管理层反洗钱意识到位、措施得力

      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反洗钱意识、技能

      临柜人员和交易报告人员明确大额交易、可疑交易、可疑行为标准、报送流程等规定

      临柜人员知晓客户身份识别相关规定和要求;

      档案管理人员是否知晓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相关规定和要求。

     配合反洗钱调查  配合调查。调查过程中,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支持,按要求向调查人员说明情况,协助查阅、复制、封存有关文件、资料;

      如实提供信息。对被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如实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 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以明示 ( 拒绝 ) 或默示 ( 阻碍 ) 的方式不履行配合调查义务。

     反洗钱保密  对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 身份资料和 交易信息应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单位或个人提供;  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人民银行调查 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  对反洗钱相关 涉密信息资料在收发、传阅、归档中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其他义务  对反洗钱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自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等发现的 问题应及时整改;  本单位、本系统辖内发生的反洗钱工作 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  积极配合、落实人民银行组织、部署的反洗钱阶段性、专项性、应急性以及临时性工作。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思想认识方面

     缺乏大局意识和对反洗钱形势的敏锐判断,对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是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依法合规经营及防范风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依法履职的意识淡薄,反洗钱法律规章制度陆续颁布实施后,没有尽快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法的要求上来,未及时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对新疆严峻的反洗钱形势认识不到位)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组织体系方面

     反洗钱组织架构不完整,牵头部门、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岗位人员不落实,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脱节,新上岗人员缺乏基本知识与技能;反洗钱技术、措施的保障支持系统不健全;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工作部署方面

     反洗钱工作的组织推动力不够,无反洗钱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反洗钱工作的相关记录或资料;

      反洗钱工作的落实薄弱,无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和内部反洗钱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和协调沟通有关情况的记录或资料;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工作部署方面

     未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体系和实现与各项业务工作的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无对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相关记录或资料;

      未对下属机构反洗钱工作定期进行审计检查;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制度体系建设方面

     制定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全面反映反洗钱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金融机构的履行义务的要求,制度不完善;

      未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未将反恐融资内容纳入相关内控制度;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制度体系建设方面

     代理业务未明确双方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职责,

      未对客户或账户划分风险等级;

      未按要求开展反洗钱工作自查并向人行报送检查工作报告;

      制定、更新反洗钱内控制度未按要求报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客户身份识别与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

     为身份资料不全的客户开立账户;

     留存客户身份信息不完整;

     办理代理取款业务时未登记代理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客户身份识别与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

     办理批量存款业务时未留存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单位客户或个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构成要素登记、留存不完整;

      未及时对制式凭证格式中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构成要素进行修订、补充;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客户身份识别与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

     对一名客户一天内或一段时间内开立上百个甚至数百个账户的异常行为不进行关注,不了解意图,不作进一步的客户身份识别,也不进行可疑行为报告;

      对没有正常原因多头开户、销户行为不进行关注、分析、识别、报告;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客户身份识别与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

      对注册资金很小、一日内交易总额高达上亿元或现金交易高达数千万元的客户不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不了解其交易交易目的和资金的来源、去向,不做可疑交易分析报告。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培训方面

     培训工作力度不够,相关人员对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可疑交易识别的标准等掌握欠缺;操作技能培训不足。

     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  履职依据方面

      对反洗钱法颁布实后...

    篇三:反洗钱培训计划

    钱培训法律合规部

     培训提要 反洗钱形势与监管要求 人行在反洗钱监管检查、 绩效评估、 审计及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洗钱类型及风险趋势和分析 洗钱类型及风险趋势和分析 如何做好重点可疑分析报告工作, 提高数据报送质量

     第一部分反洗钱形势与监管要求一、 当前反洗钱工作形势(一)

     国际反洗钱形势2012年2月,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第23届第二次全会通过了新的FATF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标准通过了新的FATF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标准。

     新标准以“风险为本” 理念为核心, 对成员国从国家、 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两个层面提出了要求, 包括对风险进行评估、 充分了解风险并合理分配资源, 并具有管理和降低风险的政策及措新标准以“风险施等。风险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趋势和方向

     (二)

     国内监管反应——出台2个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汇款业务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银发[2012]199号)1、 加强对跨境汇款业务全流程的反洗钱风险管理管理2、 强化对跨境汇款交易的反洗钱监测:3、 防范境外反洗钱监管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在跨境业务合作中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银发[2012] 201号)1、 金融机构在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时, 谨慎的识别和风险控制, 充分收集有关境外金融机构业务、 声誉、 内部控制、 接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

     评估境外金融机构接受反洗钱监管的情况及其反洗钱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其反洗钱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2、 金融机构应在公司(集团)

     层面建立统一的洗钱风险管理政策。3、 在高级管理层中明确专人, 并在业务条线之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境外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4、 定期审计、 报告洗钱问题与风险事件及其防范要求

     (三)

     监管政策导向与机制1. 科学认识和评估洗钱风险——全员性、 实操性2. 反洗钱风险控制体系构建——系统性、 全面性。风控体系要全面覆盖各项金融产品或服务。

     在研发创新型金融产品过程中, 应进行洗钱风险评估, 并书面记录风险评估情况。3. 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定期性、 有效性4. 完善内部管理制约机制——灵活性、 严密性5. 对新聘人员的素质要求和培训6. 对高级管理层反洗钱工作意识和履职能力的要求7. 建立反洗钱培训长效机制8. 梳理负面信息(金融机构、 内部员工)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银发〔2013〕 2号)《关于加强2013年广东省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广州银办发[2013] 183号)1健全反洗钱内控机制, 着力提升反洗钱风险识别和防1健全反洗钱内控机制, 着力提升反洗钱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2持续开展客户识别、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以及风险筹级划分工作, 有效预防洗钱风险3持续推进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完善细化、 贯彻落实执行人行风险评估和分类指引

      三、 继续加强反洗钱金融情报管理, 着力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实效 1、 深入推进综合试点工作 2、 继续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3着力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 3、 着力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区分可疑与异常、 明确监控和报告重点、 提高人工甄别水平、 规范可疑交易报告表述区分可疑 4、 做好反洗钱案件协查及资料保存工作

     四、 加强反洗钱宣传培训与信息调研力度, 提升基础工作质效(一)

     积极推进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职责10周年” 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重点加强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的培训。(二)

     务实开展反洗钱调查研究活动:

     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动态信息、 每半年报送1篇调研信息。

     监管政策导向与机制——指出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 内控机制及人员履职方面。 一是未平衡洗钱风险控制与经营业务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造成反洗钱风险控制措施被弱化, 缺乏执行力。二是董事会的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未能有效落实。

     (向董事会的报告事项范围是否涵盖反洗钱重大事项、 合规管理事项) 三是反洗钱合规管理组织机制(如领导小组)

     不能有效组织相关专业条线和多部门按流程任务开展反洗钱工作。 四是未在业务条线落实反洗钱职责, 反洗钱工作实效难以保障。 五是未给予反洗钱合规部门必要的履职授权或资源保障。

     监管政策导向与机制——指出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客户尽职调查方面一是业务管理措施与反洗钱合规管理要求不匹配。

     申请表、 业务凭证要素设置、 操作规程规定未能满足识别要素要求。二是未按规定确定反洗钱方面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工作流程二是未按规定确定反洗钱方面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工作流程,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难以发挥基础性作用。三是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及交易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四是核心系统或业务系统存在功能性缺陷五是未依法设置具体的客户尽职调查操作规程客户

     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 一是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二是未将反洗钱信息保存于纸质凭证, 未录入计算机系统,难以在实际运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 一是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交易筛选标准或预警阀值不符合反洗钱法律规定 二是未按规定结合客户和交易背景情况, 对系统筛选出的异常交易数据作分析、 甄别或补充尽职调查。

     如未能结合客户职业、 年龄、 收入、 风险等级、 历史交易等背景信息。 三是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流程, 强调痕迹, 确保可稽核性、 必要的复核或审查程序。

     第二部分 5C评估 审计及检查存在问题人民银行5C绩效评估新标准衡量 反洗钱管理架构、 队伍建设薄弱 产品及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尚未健全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应用及指引细化不足, 成果运用滞后 反洗钱数据分析和涉案线索报告质量较低、 精准度不强等

     反洗钱检查存在问题 一是高管人员结合业务对反洗钱进行批示的覆盖面还不够全面 二是个别二级支行反洗钱内控制度未及时修订 三是大额交易报告, 个别网点存在漏报跨境交易或现金结售汇交易 四是部分单位对公客户信贷业务落实反洗钱等级分类的调查确认工作落实不到位 五是未定期对大额交易豁免名单和可疑交易白名单进行风 五是未定期对大额交易豁免名单和可疑交易白名单进行风险重估 六是可疑交易报告人工分析判断不足, 确认的理由依据不充分 七是个别客户风险分类结果不准确, 或未及时动态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八是个别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登记不完整 九是个别客户的负面信息报告未能有效执行 十是部分单位制订的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具体措施未细化

     第三部分 洗钱类型及风险趋势分析 广东省内涉案的洗钱类型较为集中在地下钱庄、 非法集资、 信用卡套现、 毒品、 有组织黑社会、 诈骗、走私、 税收等方面, 呈区域性明显分布, 部分交易出现不同洗钱上游犯罪交织的情况 银行业面临洗钱威胁较大, 网点分布广、 客户规模大且群体特征复杂的国有大中型银行, 以及地方农村银行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更集中 洗钱的手法趋于多样化, 网上业务、 银保业务等新型金融产品易被洗钱所利用

     洗钱类型分析 1地下钱庄 1、 外币汇兑型(1)

     账户资金表现为集中转入分散转出,或分散转入集中转出; (2)

     往往以几个不法分子为核心,发展可信任的下线拓展业务并进行资金调拨; (3)

     为避免银行外币兑换的繁琐流程, 外币兑付采取现金交割方式,而人民币则利用支付结算工具进行资金划转或现金交易,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2非法结算型:

     (1)

     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多个取现的个 2、 非法结算型:

     (1)

     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多个取现的个人账户, 工具账户; (2)

     采用网上银行方式转移资金。利用工具账户接收到上游资金后, 采用网银方式转至其控制的个人账户, 规避面对面的柜台业务的持续客户身份识别; (3)

     个人账户提现主要采取ATM机提现或柜台预约提现的方式; (4)

     日终账面不留余额。 3、 转账提现型:

     (1)

     单位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 或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2)

     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 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3)

     提现主要采取ATM机提现或柜台预约提现的方式。

     洗钱类型分析2 POS机非法套现。

     该类案件多发于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 但近年在粤北(如肇庆)

     也呈现高发态势。 1、 套现型商户的基本情况呈现“三低” 特点。

     一是刷卡扣费率属于较低档次, 二是注册资本低, 三是经营成本低经营成本低; 2、 套现型商户收单情况呈现“三高” 特点。

     一是平均每台POS机具有较高的刷卡总金额, 二是平均每笔刷卡金额较高, 三是使用信用卡的比例极高, 达98%以上; 3、 套现型商户主要通过网上银行将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进行提现; 4、 套现型商户已形成产业化运作。

     洗钱类型分析3新型诈骗案件。

     利用大量开立银行卡、 信用卡实施, 如佛山、东莞(银保联动营销)

     。

     近期银行卡克隆盗刷案件, 珠三角和粤西等地均有发现。 开立信用卡进行透支诈骗, 涉案资金账户具有分散转入、 集中转出、 账户呈现过渡性质, 通过ATM在境外迅速提现, 不计成本频繁利用境外网络柜员机查询等可疑交易特征明显计成本, 频繁利用境外网络柜员机查询等可疑交易特征明显。根据资金的流向, 顺藤摸瓜, 发现其他的可疑交易账户。 某犯罪嫌疑人用23本假“军官证” 到银行开立12张信用卡;另一犯罪嫌疑人假冒8位自然人证件, 并用虚假的房产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向4间银行申请开立19张信用卡。

     成功申请信用卡后, 立即到非法经营的商铺进行虚拟交易, 付出相应手续费, 套取现金。

     洗钱类型分析4毒品案件 毒品洗钱监测模型, 特征指标主要包括:

     交易金额往往是特定数额的倍数; 主要利用ATM机进行转账和提现; 交易时间集中在深夜或凌晨; 资金去向与毒品犯罪高发省份地区联系密切等等品犯罪高发省份地区联系密切等等。 清洗毒资方式主要有:

     1、 购买贵金属、 房产或汽车等; 2、 开办实业, 如酒店、 工厂、 咖啡厅、 养猪场等; 3、 购买股票、 基金和保险等金融产品; 4、 以配偶或亲戚名义现金存入银行; 5、 借款给他人等。

     洗钱类型分析5 依附电话卡销售行业的地下钱庄洗钱。

     从事电话卡销售的个体户、 区域代理商, 网银交易异常突出, 且交易对手方为其他一些无关电讯业务的行业, 如五金、 旅游等。 利用离岸公司走私洗钱。

     2012年下半年以来, 湛江、 江门等地一些进出口企业, 涉嫌利用在香港注册的离岸公司与内地公司签订虚假出合同虚构交易价格公司签订虚假出口合同, 虚构交易价格, 从而达到骗取出口退税或逃避关税目的。

     交易货款从国外买家支付给香港离岸公司后, 离岸公司按低报价格通过正常收结汇渠道支付给出口企业, 多余部分或以预收货款形式流入国内, 或通过个人收汇形式流入。

     此类洗钱行为往往涉及异常的外汇资金往来,特别是一些公司利用员工个人账户, 以旅游、 留学及赡养费等理由进行购汇和结汇, 甚至利用深圳、 广州等地的地下钱庄来平衡外汇资金。从而达到骗取出

     洗钱类型分析6 新《40项建议》 将税收犯罪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加强对该领域的研究, 借鉴、 参考国外有关的税收类洗钱犯罪类型、 手段和趋势分析资料, 结合本机构客户群特性和业务特征, 及以往报告的涉税可疑交完交交易, 完善可疑交易识别标准, 审慎判断涉税可疑交易。标 利用企业单位财务总监、 其他财务人员或企业负责人近亲属个人账户, 处理该单位的营业收入和支出,个别现金存取交易额巨大。

     洗钱类型及线索分析 如何进行高质量的分析——多因素、 可疑行为、 交易特征(识别地下钱庄) 资金分散转入分散转出, 快进快出、 不留或少留余额 频繁混合使用多种金融业务, 往往出现现金交易 交易网点和柜台分散 交易网点和柜台分散 交易人极为敏感、 反应过激 更换账户 后, 资金交易模式基本不变 不倾向于留下详细资料 多个账户 在开户 资料上有相同之处( 开户 人特征、 出生地、 年龄、 地址、 电话)

     洗钱类型及线索分析个人账户 跨行、 跨地频繁交易交易金额接近官方或黑市汇率交易金额或形式规避反洗钱监测或其他监管措施账户 交易与其开户 人身份不符账户 交易与其开户 人身份不符交易凭证往往出现固定的代理人

     地下钱庄网上银行交易的可疑点 一是客户 开立网银后基本不到柜台办理其他业务 二是开户 后留存三个月 以上突然大量发生网上银行转账业务, 账户 基本不留余额 三是同一IP地址、 同一时段会登录3个以上的网上银行账户 , 且频繁发生大额及可疑交易 四是1个IP地址对应频繁大额转账或取现的多个个人账户 五是IP地址不固定频繁变动且汇划资金量巨大。

     不法分子规避监管的手段 (一)

     开户阶段 一是利用空壳公司开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二是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开户或利用雇员或相识的人员开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之后实际操控该账户。员开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之后实际操控该账户。 三是利用虚假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军官证或士兵证开户 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四是在网上购买身份证及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不法分子规避监管的手段 ( 二)

     操作阶段 一是使用移动终端上网操作。

     手机上网或使用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操作进行金融诈骗等非法活动, 易于规避银行对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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