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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7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9-14 10:30:02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7篇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 —1— 创建XX市望海社区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社区工作方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为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7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7篇

    篇一: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

    mdash;1—

      创建 XX 市望海社区垃圾分类 省级示范社区工作方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为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省文明社区望海社区的优势,围绕其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人流量集中,单位元素众多,涵盖新的居民生活区,商业集中办公区、学校教育区的特点,按照“以点带片、拓展增面、分类实施、全域覆盖”的总体思路,着力培育和打造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望海社区品牌效应,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

      —2— 无害化处理水平,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20 年度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重点任务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望海社区实际,通过宣传发动,科学引导,加强培训,完善机制,强化监督,促进望海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工作体系,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宜居品质,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范围 1、望海社区四址东至海陵南路,南至鼓楼步行街,西至东亭中路,北至望海西路,其中海陵南路、鼓楼步行街、望海西路为省级示范路,辖区内含3480 户,合计 11000 多居民。

     2、望海社区含 7 个物业管理居民小区:东亭二村、东亭五村、怡和花园南北区两个小区、红兰花园、金鹰百合、阳光华庭;13 个单位:国贸、国美、人寿保险公司、电信局(新、老办公场所)、磊达宾

      —3— 馆、消防大队、颐年园(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广新局(百盛广场)、人民剧场、老广电局、万邦商铺集中区、妇幼保健院、飞捷电子;2 所学校:实验初中、台城幼儿园。目前,该社区每日垃圾产生量12000 公斤。

     三、垃圾分类设备种类 针对我市望海社区内涉及老旧小区、新建小区,既有开放式小区,又有封闭管理小区,涵有中学、幼儿园、商场等元素,对此,根据不同类型小区规划安排不同投放点,大致对望海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投放及原有垃圾点改造共分为 3 个种类:智能式分类点、简便式分类亭、开放式分类点。

     1、 、 智能式分类点。

     。选取社区物业管理体系下的居民小区,在显眼,交通便利的地点配备的智能垃圾桶,具体含有玻璃、纸张、金属、塑料、有毒有害的智能收集柜,采用智能识别,电子称重等方式来进行具体的分类可回收物重量的计算。具体营运公司给与居民以相应的积分补偿,创新的投放自动售货机,并通过“互联网+”将线上积分系统和线下实物兑换相结合。

     智能式分类收集点 6 个:东亭二村(幸福小广

      —4— 场东北侧)、怡和花园北区(5 号楼前)、红兰花园北区(16 号楼前)、阳光华庭(物业办公室北侧)、兴城国际(物业办公室西侧)、金地盛大(物业楼北侧)。

     附表 1:XX 市望海社区及城区部分小区智能垃圾桶选址方案。

     附表 2:XX 市望海社区及城区部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垃圾桶方案预算资金测算表。

     2、 、 简便式分类点亭。

     。选址在小区等人群居住密集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起到宣传垃圾分类等的作用。具体设施为垃圾分类宣传亭、PVC宣传板;内配备开放式可回收垃圾桶 1 个、其他垃圾桶 2 个、有毒有害垃圾桶 1 个。在酒店、星级宾馆,有食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厨余垃圾桶若干。另外我处与棉纺织品收集公司合作,在简便式分类点中首次加入棉织物可回收桶,做到更加细化的分类。

     简便式分类收集点 13 个:东亭二村(北大门出口处)、东亭二村(南大门出口处)、东亭二村(西出口处)、东亭五村(北门东侧)、怡和花园南区(寺前街西侧大门口)、怡和花园南区(寺前街东侧垃圾房)、红兰花园南区(7 号楼前小广场)、金鹰百合

      —5— 花园(原垃圾点)、金地盛大(西垃圾点)、金地盛大(东垃圾点)兴城国际(3 号楼东侧)、广电局宿舍(大门口)、飞捷电子宿舍(2-13 东侧)。

     附表 3:望海社区简便式分类亭具体位置。

     3、 、 开放式分类点。

     。在原有垃圾点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起到初步分类,让市民树立相关分类意识作用的普通垃圾分类点。根据具体人流量和垃圾的产量配备可回收垃圾桶若干、其他垃圾桶若干,有毒有害垃圾桶 1 个,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配备厨余垃圾桶。

     开放式分类收集点 12 个:望海居委会、颐年园、妇幼保健院、台城幼儿园、实验初中、国贸大厦、万邦南侧、新电信局、人寿保险公司、XX 宾馆(停车场)、文广新局(百盛广场西北角)、老电信局,其中 XX 宾馆配备厨余垃圾桶。

     住宅小区开放式分类收集点 4 个:红兰花园北区(23 号楼前)、兴城国际(石桥旁)、望海桥西、望海桥东食品厂 望海社区辖区内住宅小区剩余垃圾收集点统一配备其他垃圾收集桶,道路果壳箱按照三分类重新配备。

      —6— 四、规范收运处置 按照智能式分类点、简便式分类亭、开放式分类点三种不同类型的投放设备,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开运输、分别处置的体系,坚决杜绝“分类投放、混合运输、无差别处置”的现象。已根据分类要求,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小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并且拟在年底建立大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1、 、 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织物等由市场化中标单位自主收集运输、管理、实施循环使用和资源化利用。

     2、 、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废弃电子产品等。由所在区域的环卫作业单位收集,先运送至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达到一定数量后统一送往环保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3、 、 其他垃圾。剔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等,由环卫作业单位负责收集清运集中焚烧或填埋处置。

     五、彰显创建特色 至 2020 年底,望海社区基本建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与 XX 高质量城

      —7— 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社会引导激励机制、示范网格模范推进机制,最终建成垃圾分类链条体系。

     1 、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去年我市金水湾、海陵首府等 2 个小区和政务中心、住建局、农委、公安局、交通局等 10 个试点单位的设施安装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今年按照东政发(2020)9 号关于下达 2020 年度为民办实事任务精神和苏城管联席办函(2020)1 号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度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争创一个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小区,在望海社区和金地盛大、兴城国际等 10 个小区安装智能化垃圾分类设备,编制招标文件,经过规范的招标程序,确定市场化运营企业,采取“积分制”方式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市民积分卡中积分换购相应生活日用品等,市场化运营企业通过相应积分获得政府资金补贴,逐步实现小区垃圾分类投放良性循环。

     2。

     、建立社会引导激励机制。示范社区内小区采取“引领居民自治+垃圾分类模式”,实现了垃圾分

      —8— 类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一方面设立“示范楼道”,积极倡导垃圾分类、楼长先行,定期召集楼长和居民积极分子分类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及投放程序。另一方面订立激励机制,激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对于积极参加垃圾分类的楼道、单位进行奖励。根据垃圾分类系统平台数据及电子眼统计居民分类情况,根据住户每月参与分类投放频率、数量及准确率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每月初对上月住户参与垃圾分类综合考量结果排名的进行表彰激励,对未参与、错投乱投严重的住户进行登门或电话回访,通过一对一精准宣传,切实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实效。

     3。

     、建立示范网格模范推进机制。搭建“小区—道路—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场”网格考核机制。配备网格巡视员,定期对网格内小区、道路、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场垃圾分类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对积极参与且效果明显的,给予奖励和表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发挥模范示范作用。努力挖掘打造鼓楼步行街、海陵南路、望海西路、三条省级示范路垃圾分类的亮点,落实示范路两侧的门店、商户率先实行垃圾分类,组织志愿者联合教

      —9— 育局增加垃圾分类进校园的宣讲和实践活动,通过中小学生良好的可塑性,让广大师生更深的体会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培养学生树立“垃圾分类,从小做起”的理念,形成浓烈的创建氛围。

     4 、建立垃圾分类链条体系。

     一是建立可回收物处置链条 。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 100 个,购置可回收物转运车辆 2 辆、总面积 1000 平米以上的临时分拣中心 1 个、设置积分兑换换购点 3 个,积分兑换驿站一个,招聘宣传引导员及分拣人员 50 人,小区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分拆、处置链条已经建成。根据现状将逐步增加箱体溢满报警模块,增加清运车辆和专职工作人员,确保现场可回收物及时清运。督促企事业单位物业收集可回收物,并根据分类品类及附加值高低定期卖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公司。鼓励环卫保洁人员对公共区域果壳箱内可回收物进行收集,送至就近小区垃圾分类智能设备投放,实现公共区城与小区及环卫保洁部门与垃圾分类公司资源的有机整合。

     两网:

     融合: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商业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市场化运作公司通过在各小区设置垃圾分类回

      —10— 收点,不仅可通过市民主动投放进智能分类设备,还可采用 APP 预约回收、上门回等方式,方便市民交售可回收资源。居民交售的可回收物由分类驾驶员转运至分冻中心二次分拣,最后交由下游的再生资源公司回收再利用。

     低附加值物收运:逐步实施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收运工作,从低附加值的纸张、杂塑料、铁皮等开始试点,使用智能电子秤定时定点在小区回收,采取赠送积分、奖励小礼品的方式,鼓励居民参与,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在分拣中心进行细化分拣后低价交由再生资源企业处理。

     二是建立有害垃圾处置链条。有害垃圾收集、处置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将增加有害垃圾投放箱布点,在小区、单位、公共区域新增自带宣传知识的有害垃圾多种类细化投放箱 100 只。加大有害垃圾宣传力度,通过赠送小礼品激发居民有害垃圾投放积极性。提高有害垃圾暂存点规格,实现分类存放、封闭管理。主动对接无锡等具有有害垃圾处理资质的公司,待暂存点存储达到一定量后集中转运进行处置。

     三是规范其他垃圾处置 链条。望海社区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已全面实现市场化运作,现有服务车辆 5 辆、服务中转站 1 座,加强对垃圾桶临

      —11— 时堆放点管理,做到日产日清,车走桶净。

     六、实施办法 1 、硬件投入。对照示范社区设施覆盖率达 80%以上目标,加大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分类投放设施投入。2020 年计划小区智能投放设备10 套;单位实施垃圾分类数量达 16 个;公共区域三分类果壳箱增至 150 只,确保示范社区 300 户以上小区智能投放设备、公共区域分类设施全覆盖。同时加大配套设施及人员投入,确保分类清运、处置正常运转。可回收垃圾日产日清,箱体清洁美观。每月要做好群众投袋情况回访、奖励等工作。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及时分类清运,无垃圾堆积、满溢现象。垃圾清运过程中垃圾分类。指导员每天要按各小区可回收垃圾投放总数的 30%进行检查,并对居民错投乱投的进行电话回访。后台运营管理员采取对班制要每天 12 小时在线查看云数据分析的各类异常情况以及机器的使用情况、效果。

     2 、宣传动员。组织志愿者团队和垃圾分类责任部门联合在金水湾、海陵首府、东亭二村等小区和德润广场、市民广场、百盛广场几个大的开放式广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演垃圾分类

      —12— 流程、垃圾分类互动小游戏、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的推送、积分兑换礼品演示以及免费便民服务,入户指导分类知识等活动,让市民群众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明白垃圾分类的意义,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活动。

     3 、分类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奠定了基础。在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设置相应的回收点,定时定点的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回收。居民、学生、职员可带上可回收物到相应的地点,经过工作人员的协助,把可回收物在智能秤上称重给予相应的积分。二是分类箱体投放。居民在把办公室、家中分好的各类垃圾带到垃圾分类投放点,可回收物通过分类投放获得相应的积分,有害垃圾根据箱体引导正确投放至对应区域。

     三是上门服务。通过入户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并讲解,指导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手机客户端如何绑定并全部住户 100%签字确认,针对小区里的老年群体,指导他们自己如何使用。针对一些屡次分类错误、投放错误的居民,指导员带上宣传资料,上门劝导,从而使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

      —13— 识更加清晰,提升垃圾分类的分类正确率和投放正确率。

     4 、分类转运。严格按照分好的各类垃圾分类清运,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考虑部分小区空间有限、大车进出不便、存在安全隐患等因素,采取小型电动车负责小区内部收集,转运至大车临时停放点,由大车统一转运至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或有害垃圾暂存点。

     5 、分类处置。此项目主要针对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可回收垃圾的处理会与一些可再生资源企业进行对接,实现互利共赢。有毒有害垃圾送至危险废弃处理厂。

     6 、培训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垃圾分类指导员办公室通过培训组织出一支专业的管理团队,以便...

    篇二: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

    县 2 2022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两篇

     篇一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2022 年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印发《xx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办法(2020-2022)》的通知》(X 分类办〔2020〕x 号)、《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办〔2020〕xx 号)、《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办〔2020〕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XXX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 XX 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推进垃圾分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省住建厅有关部署安排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全过程、全链条提升,全域推进、全民参与、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底,推进县城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城区域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县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率达35%以上;县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科学管理 1.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党委政府每季度研究部署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2.结合省、市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建立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清晰。(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每季度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机制,配备专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集中办公。(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建立县、镇、社区三级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联动会议以及开展相关活动等。(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政府)

     6.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机制,根据《xx 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办法(2020-2022 年)》,建立健全评估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考评工作,通报考评成绩。(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7.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建立持续的资金保障长效机制。结合财力情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制定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求的年度资金投入计划,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8.加强源头减量管理,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推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减少或限制餐饮、旅游住宿等行业一次性用品使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践行”光盘行动”,倡导”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局、县文广旅体局、邮政 xx 分公司)

     (二)强化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 9.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

     10.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以镇、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为基础,构建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调动社区志愿者、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引导监督等工作。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提升行动紧密结合,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管

     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程分类,统筹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源头思维,系统治理。

     (三)实施范围 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一般分为四类,公共区域可根据不同场所垃圾产生源确定收集容器设置种类。

     (四)工作目标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20xx 年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到 2025 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拉卜楞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全面动员部署。按州、县既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编制操作性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县直各部门按具体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实人员配置,有效

     运作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开展业务培训。20xx 年 5 月中旬前,组织拉卜楞镇政府、县城环卫队、各小区物业等单位从事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分批组织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20xx 年 5 月底前,完成全县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并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4.创建示范社区。20xx 年 5 月初,选定条件较好的社区(住宅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工作,按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制定试点社区(住宅小区)实施方案,将该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纳入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力争 20xx 年 12 月底前构建起试点社区垃圾分类体系。

     (二)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1.建立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由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垃圾分类责任区域,公示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辖区内各单位、住宅小区和商业、农贸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委托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企业为管理责任单位;自 行管理的,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单位。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

     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邮政局)

     (1)完善投放设施。完善街道两侧、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桶设置,方便投放垃圾;按照“门前四包”要求,临街门店自备分类垃圾容器;夜宵摊位、流动摊贩自备分类垃圾桶或垃圾袋;物业管理小区设分类垃圾桶或封闭式垃圾站;各类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化,分类包装、定点投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2)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餐饮行业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4)抓住关键源头。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厨余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5)推行“净菜入市”。加大对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的监管力度,设置满足需求的垃圾分类容器,将理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菜叶菜头、骨头碎渣等归类为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处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强化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建设工作 1.坚持分类投放。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

     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按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可以分投全类型垃圾的容器,严格按类型投放;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至少设置可以分投两类以上垃圾的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监督员引导、教育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1)设施配置。根据生活区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采购、配置。各责任部门督促管辖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完成分类垃圾桶的设置;抓好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确定直运线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投放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各管理责任单位督促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规定的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负责与收运部门对接,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对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教育引导纠正其行为,并逐步纳入社

     会征信体系。县委、县政府对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实行分类收集。根据州政府要求,建立与州上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由投放管理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容器,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严禁露天倾倒进行二次分拣。(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1)严格执行收运要求。可采用固定点收集、流动收集(收集车)等模式收集分类垃圾,收集作业时垃圾不得洒落,不得污染环境;分类收集应按照收集区域规定的收集频次、时间作业,可回收物可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负责,与城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接,按要求收集运往市容环卫部门指定处理点;有害垃圾收集至环保部门指定暂存点,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移交接备案表。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位置、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公示。(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

    篇三: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

    1

     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3 篇

      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 1 篇

      为巩固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高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根据《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20 年度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提升人居环境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巩固提升 2021 年江南城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完成 2020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任务,持续做好涉农村居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运行体系,不断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 2021 年垃圾分类成效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生活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要牵头做好行业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要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健全

      2 分类标识、规范收运处置、强化系统管理。建立各级公共机构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的两级考核机制,巩固和扩大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示范效应。做细做实 2021 年 17 个示范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其他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参与意识、分类意识、投放意识、传帮带意识,努力形成可推广复制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居民小区分类质量水平。

     (二)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将官陡街道建设成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0 年底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年内示范片区达到单位全覆盖(含党政机关、学校、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公共区域等)、居民小区双 80 的工作目标(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数量占比不少于 80%、开展分类居民户数占比不少于80%)。确保年底通过省、市验。

     建立以街道为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管理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细化推进方案、全面调查摸底、健全工作队伍、全方位组织宣传、定期考核监管。强化示范片区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合理布局标准的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暂存点。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四类垃圾分类高效处置,装潢垃圾、大

      3 件垃圾及时处置。

     (三)做好涉农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面推进涉农村居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推进涉农村居建设阳光堆肥房等同类就地分类、源头减量的垃圾治理设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问题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压紧压实责任,拿出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坚决取缔或改造仍在使用的敞口垃圾池、垃圾房,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按需配备环卫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杜绝就地堆放、填埋或焚烧现象。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企业和环卫人员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工作。到 12 月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以上,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率达到 90%以上。

     (四)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推行可回收物有效回收利用,可回收物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鼓励采用积分奖励等方式,推进可回收物有效回收利用。执行有害垃圾源头单独分类收集,配置垃圾中转点,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处置单位到各中转站点收运后集中处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采用直收直运或送往指定垃圾中转站集中转运等方式,送至市城管局指定的处置场所集中处置。小区内设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暂存点,物业公司及时

      4 送到辖区内指定的场所处置,不长时间堆放在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

     (五)建立垃圾分类计量体系

     结合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采用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设计开发垃圾分类计量系统,作为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减量的重要依据。构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体系,重点考评责任单位与具备资质企业的合同签订率、执行率,分类容器的设置率、完好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等重要指标,以及宣传品设置、计量台账建立情况。

     (六)加大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和专项执法检查

     出台区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和资金奖补管理办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兑现奖补,提高督查考核的针对性、覆盖面,存在问题及时跟踪整改反馈。

     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约束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重点打击混投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各种乱象。依法查处非法倾倒生活垃圾行为,从严打击无资质、无许可从业现象,从严打击使用违规车辆从事垃圾运输现象,从严打击未按规定方式倾倒垃圾现象。

     三、工作要求

     1.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深入贯

      5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持续增强责任意识,属地镇街、开发区扛起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把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部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2.充分发挥基层作用。生活垃圾分类的重点和难点是居民小区,做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关键点、落脚点在镇街、在村居、在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要充分发挥镇街、村居、党员干部的作用,让镇街、村居、党员干部广泛发动、以身作则,把广大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发挥出来,让他们参与、支持、感受到垃圾分类带来的好处。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和考核手段,充分把物业服务企业的作用发挥出来,主动作为,靠前一步。

     3.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全过程。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家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在社会面普及垃圾分类和可循环利用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等多方形成合力,不厌其烦的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告知如何在家中源头分类、如何定点投放,久久为功。加强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开启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孩子们成为家庭垃圾分类的宣传员和督导员。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发挥妇联组织家庭作用,引导全社会推动习惯养成,提高全民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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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强化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加大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区对镇街、相关单位,以及镇街对村居、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办法,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检查、月通报制度,及时兑现考评奖补资金。区分类办不定期对各载体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拿出处理意见,提请区垃圾分类领导组研定。

     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 2 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传〔2021〕14 号)要求,建立完善我县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切实增强垃圾综合治理实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坚持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围绕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统筹谋划、补齐短板、综合治理,加

      7 快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二、工作目标

     我县作为邯郸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县,到 2021年 9 月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成湿垃圾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到 2021 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20%以上。

     到 2020 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四分类处理系统,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标准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源头分类投放体系建设

     1.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四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费胶片及废相纸等。

     (2)湿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物残余。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

      8 塑铝复合包装等。

     (4)干垃圾。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2.分类投放责任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城区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客运站、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5)城中村地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7)举行大型户外运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以上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由新马头镇、街道办或相关部门落实责任人,建立完善辖区属地管理牵头兜底、部门行业管理联动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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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放责任人的职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1)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2)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3)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者垃圾分类收集点,并负责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

     (4)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并定期向牵头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报送数据;

     (6)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统一外观和规格,正面中央位置印刷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不同分类收集容器应设置不同颜色,有害垃圾容器为红色,湿垃圾容器为绿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干垃圾容器为黄色。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

      10 置。

     (1)居住小区:主要指住宅小区、公寓等生活住宅区域。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四分类垃圾投放需要。城中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设置湿垃圾和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相应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容器。

     (2)单位:主要指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2021 年 6 月底前,全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2021 年9 月底前,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3)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公交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干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湿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

     5.分类投放特殊要求。

     (1)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

      11 务单位上门收集,或者单独投放至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废弃物投放点。

     (2)单位和居民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单独进行收集,应当预约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在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6.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以湿垃圾、干垃圾分类投放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类型居住小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的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等。物业企业、居委会等分类投放责任人应当搞好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宣传引导及日常监管。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收运。...

    篇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

    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5 号)相关要求,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底,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市本级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 2025 年底,北海市区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

     县、城区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到 2022 年,建成区至少有 1 个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银海区、铁山港区、涠管委至少有 1 个街道(集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5 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

     用率达到 35%以上。合浦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参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 2025 年底,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

     二、主要任务 (一)

     建立健全 体制机制建设。

     1.调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增加市委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增加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北海市有关工作精神,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北海市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及“四定”任务安排表的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2021 年修订)的通知》。(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组织开展常态化日常检查、联合督导,月度、季度测评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旅游文体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4.2021 年底前,各县、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相关企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漏洞、无死角,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二)完善分类体系建设。

     1.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21),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范围内各类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清楚,投放设施配套合理。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投放和收集环节,建设四分类垃圾分类亭,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等地方设置二分类果皮箱、四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住建局)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全标识规范清晰的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到 2021 年底前,至少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及所有公共机构的分类需求;此后随着生活垃圾分类范围扩大逐步提高,到 2025年底,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

     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三)加快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1.加快建立并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机制。引导垃圾处理企业强化垃圾分拣处理,分离可回收物后,按不同种类分别运送至相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逐步探索推动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加强资源回收利用环节中社会企业的进驻和支持,引进有资质的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从源头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2.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大件垃圾临时收集处置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2022 年底前,各县、区基本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应至少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相匹配,到 2025 年底前,有害垃圾暂存能力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

     活垃圾分类需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有害垃圾收运至暂存点全流程,以及暂存点的管理。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后续运输、贮存、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实行联单管理制度,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4.到 2022 年底,北海市基本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具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的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 2025年底,各县、区基本建成厨余垃圾处理收运、处理体系。2021 年10 月份前厨余垃圾应急处理工程建成;2022 年 11 月份前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运营。加强对餐饮业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实行统一收运管理。(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5.加快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2 年 8 月份前本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置。(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四)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1.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

     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委)

     3.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旅游、住宿、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5.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绿色办公”。(责任单位: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五)加强宣传教育。

     1.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努力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市住建局)

     2.切实从娃娃抓起。以学生为重点,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课堂教学来教育,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

     长效机制。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主题实践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志愿服务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六、保障措施

     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

     2.做好经费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应按照四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作需要来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四类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经费,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市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充分动员,指导行业各管理责任主体根据本单位目标任务,合理的统筹安排生

     活垃圾分类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广、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财政)

    篇五: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社区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社区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9〕26 号)和《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区两级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街统筹、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原则,以“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区实施、网格推进”为抓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前端分流、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系统治理”目标,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 8 个社区、茶场村、二三管区全覆盖,重点打造龙王港社区麓山名园 1 个精品小区,创建龙王港社区、省委党校社区 2 个示范社区和省人防办、街道机关、西湖博才小学、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个示范单位,实现区对街城市管理年度考核一类目标。

      三、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西湖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卫

     副 组 长:康腾飞、张亮宇、周应辉、朱 军、曾 炼(常务)、楚未平、卞 庄、陈志峰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城市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财政所、城管执法中队、综合维护所、各村、管区、社区。

      四、工作职责

      城市管理办公室:牵头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建立街道、社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全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指导、协调、调度,督查考核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按照区垃圾分类办公室的统一规格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牌、指示牌发放至社区并指导安装;负责落实分类设施配套建设和设备发放工作;负责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格林农贸市场开展生活、果蔬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协助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做好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街道机关(含西湖派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做好西湖博才小学、石佳冲小学、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参与市、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负责协助区发改局、区文体局、麓山景区管理局做好辖区内公共机构、星级饭店宾馆、咸嘉湖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综合维护所:负责协助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组织餐厨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的收集运输工作。

      社区(村、管区):具体组织本社区(村、三管区)实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以党建为引领,组织志愿者、楼栋长、党小组长做好示范带头,开展好入户宣传引导;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实施农安小区、单位宿舍区等开放式无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做好分类设备的维护管理。

      小区物业公司:在各村、管区、社区组织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服务管理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开展宣传引导、落实宣传牌和指示牌安装工作;开展好小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将干垃圾送至小区配套垃圾站或公共垃圾站,将湿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送至小区集置点;对全区统一配备的干、湿垃圾桶进行后续维护管理及更新。

      五、方法及步骤

      (一)实施方法

      1、建立基础台账。街道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管区)要摸清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标底数,掌握基础数据资料动态,汇总后及时报送城市管理办。

      2、广泛宣传动员。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在公共区域、楼栋出入通道、电梯间等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以一份倡议书、一张引导卡、一段宣教片、一支志愿者队伍等形式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培训讲座、有奖问答、现场指导等活动,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对各个层次的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楼栋长、党员、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等开展集中培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完善设施设备。在居民小区、餐饮单位、食堂、宾馆餐饮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干、湿两分类,主要设置干、湿垃圾桶两类。道路、广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原则上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桶两类投放桶。按照每类生活垃圾产生量配备合理数量的分类垃圾桶、暂存分拣点、分类运输车辆等投放、收运设施设备。

     (1)小区设施设备的完善(主要指分类垃圾桶)。城区各小区入户湿垃圾桶,单元干、湿垃圾桶首次配备由区政府统一采购配备。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由物业公司进行后续维护管理及更新,无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由社区进行后续维护管理及更新。

      (2)党政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备完善,由各责任主体自行配备,街道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到位。

      4、建立分类体系

      (1)分类投放。按照“干湿分类为主、四分类为辅”的原则,设置干湿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有条件的增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投放设施),在小区指定位置设置大件垃圾(含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投放点。

      (2)分类收集。由物业公司、专业回收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行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含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将湿垃圾集中到小区设置的集置点,将干垃圾集中到小区配套垃圾站或公共垃圾站,将可回收垃圾(含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集中到临时堆放点。

      (3)分类运输。干垃圾、湿垃圾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运至市垃圾固废中转场和市湿垃圾终端处置场;可回收垃圾(含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有害垃圾由收运企业运至资源再生利用处置场、有害垃圾处置场。

      (4)分类处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对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5、指导开展分类。由街道城管办牵头,各社区(村、管区)组织一支或多支由楼栋长、党员、志愿者参加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队伍,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指导物业公司在小区合适地点设置湿垃

     圾集置点,并将居民投放的湿垃圾收集至湿垃圾集置点,将干垃圾集中到小区配套垃圾站或公共垃圾站;指导无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居民在家中将干、湿垃圾区分装袋并投放至小区设置的分类桶中。

      6. 强化示范带动。街道基层党建办、各社区(村、管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逐级纳入基层党建重要内容加以部署,强化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打造 1 个精品小区,创建 2 个示范社区和 4 个示范单位,。

      (二)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2019 年 7 月 30 日前)

      组织召开全街垃圾分类全覆盖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下达工作任务。各社区(茶场村、二三管区)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楼栋长、志愿者参加的垃圾分类动员会,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

      2. 组织实施阶段(2019 年 7 月 1 日—10 月 30 日)

      (1)规范投放设施及标识。按照上级进度要求,切实做好干湿分类设施和标识指引的设置规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制度。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 1 次调度会,由常务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参会人员,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铺排、调度、会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社区(村、管区)主任原则上一周一调度,遇到重大的事情随时进行调度。街道联点领导(一级网格长)和联点部门工作人员(三级网格长)对社区(村、管区)垃圾分类工作要随时关注,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街道相关部门和社区(村、管区)主体责任,街

     道相关部门、社区(村、管区)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城管专干为垃圾分类专职人员,为具体责任人。龙王港社区、省委党校社区作为示范社区打造要明确每栋楼配备1 名分类督导员和 1 名义工(或党员志愿者)。

      (三)强化经费保障。按照“有人、有钱、有章、有责”的要求,确保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奖补经费足额予以保障。市、区对我街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奖补经费全部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足部分由街道财政统筹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社区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龙港镇城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温政办〔2018〕55 号)、《苍南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苍政办〔2018〕68 号)等要求,结合龙港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1+5”目标定位,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综合治理、因地制宜、长效管理”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四分三化”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达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健全“综合协调、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协同部门。加大政策支持,保障所需资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认知度、参与率。

      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

     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挥居民、市场两大主体,普遍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坚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合理确定分类方法,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具体方案,做到一体谋划,全程分类。按照就地处置原则,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处理设施规划。统筹社区、新村社一体化发展,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坚持焚烧为主、填埋为辅。充分发挥处置快、污染少、可产能等优势,完善以焚烧为主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提升。因地制宜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作为城镇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场和焚烧处置的必要补充。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度创新专项行动、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文明风尚专项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到 2020 年底,全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以上,资源利用率达**%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市级分类示范小区2个以上;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个;加大分类宣传力度,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全镇生活垃圾分类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完善全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理等各阶段专项规划,并纳入镇域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废旧家电等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实现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研究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建设、考核评价等相关标准。

     (二)实施强制分类。按照浙江省、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全镇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镇主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重点实施主体: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工业企业等。以上主体,需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强制分类。

      强制分类要求:1.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2.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中小型以上餐饮企业等产生餐厨垃圾的机构,应当按照《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桶,委托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收运处置。

      (三)推进源头减量。一是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商品限制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礼品、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倡导绿色低碳消费;三是开展商场、超市、农贸等市场“限塑令”专项整治;四是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置、净菜进城试点,促进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五是探索运用园林垃圾、大件垃圾破碎技术,实施就地林木堆肥和利用处置。

      (四)健全分类体系。

      1.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财政、土地、税收等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结合浙江省再生...

    篇六: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

    街道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增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助推街道垃圾分类任务部署取得实效,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任务部署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以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和扩大宣传范围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广泛发动各社区,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计划 (一)整合社区力量,组建垃圾分类宣传队伍。各社区整合本社区内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党员志愿者、文明劝导员等力量,组建一支宣传队伍,负责开展辖区内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垃圾分类培训等系列活动。开展宣传时统一着“XX 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装,宣传队员需详细了解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

     能为居民详细的解释垃圾分类的种类、垃圾分类的意义。

     (二)加强日常宣传,形成垃圾分类良好氛围。社区每月通过各小区居民微信群、辖区 LED 显示屏等宣传垃圾分类,且宣传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社区要经常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活动、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垃圾分类督导,引导社区居民形成分类意识,带动居民主动践行垃圾分类。各社区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或培训活动应不少于一次,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简讯形式报至“市容市貌办”。各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引领新时尚,垃圾分类我先行”主题党建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简讯形式报至“市容市貌办”。各社区主动对接“三个一”联系单位,负责安排“双报到”人员到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三个一”行动。

     (三)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各社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进校园”、“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绿色家园”等活动。并利用寒暑假时间以及周末时间,开展社区、学校、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目的。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环境日等时机,在学校、广场、公园、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分类游戏、开展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扩大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覆盖人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到社区重点工作,做到常抓常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带头示范,积极引导市民参加垃圾分类行动,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

     (二)注重工作质量。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明确当下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宣传工作避免“走过场”、“做样子”,上报简讯要注重质量、突出主题、重点,内容详细、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三)积极探索创新,拓展宣传方式。各社区在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努力创新。除街道要求的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外,各社区要主动作为,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探索适合本社区的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加强与街道沟通,工作中有任何宝贵意见,可及时向街道提出商讨。

     (四)加强监督考核,争创垃圾分类先进典型。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每月将对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进行检查,并按照“XX 街道垃圾分类考核评分表”给予评分。并对本月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社区进行整改,次月检查时,上月发现问题还未整改的,将双倍扣分。

    篇七: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

    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整版(附任务分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642 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5 号)《贺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贺城管字〔2021〕53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八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八步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巩固 2020 年工作成果,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2021 年底前,八步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50%,公共机构强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全区人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 95%。

     至 2022 年,八步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 2025 年底,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

     垃圾分类习惯;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 65%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分类类别。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2021 年底前,统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示牌。

     (二)推进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推动全区公共机构 2021 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第一批 5 个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三)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要按照标准逐步实施

     更新改造,2021 年底前,全区要完成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更新改造;2025 年底前,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更新改造,满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需求,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设施。大件垃圾投放点等堆放场地应单独设置。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21 年底前,全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相关企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漏洞、无死角,实现管理全覆盖。

     (四)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全标识规范清晰的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能力要与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相匹配,到 2021 年底,至少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及所有公共机构的分类需求;到 2025年底,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建设大件垃圾处置中心。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可回收物利用产业链。到 2025 年底,基本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满足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可回收物收运处理需求,可回收物经分拣处理后,按不同种类分别运送至相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鼓励可回收物收集、分拣、转运、处理、利用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可回收物处理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建立包括废旧家电回收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积极探索“互联网+”上门回收服务模式。

     (六)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制定有害垃圾处理方案,补齐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合理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积极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探索建设集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到 2025 年底,有害垃圾暂存能力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后续运输、贮存、处置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实行联单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未列入《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有效收集处理厨余垃圾。根据我区规模、人口分布、厨余垃圾产生量,兼顾区域统筹,科学选择处理技术路线,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餐饮业餐厨垃圾的监管,实行统一收运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家畜。到 2022 年底,基本建成餐饮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到 2025 年底,基本建成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在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基础上,统筹家庭厨余垃圾、城市粪便、污泥及园林垃圾等实施协同处置。加快探索适合我区厨余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

     (八)全面推进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原则上,我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力度,开展库容已满的填埋设施封场治理,提升既有填埋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未实现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统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处理,集中布局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动垃圾处置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

     (九)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工作。我区要分别以街道、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区建成区。

     (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统筹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的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十一)切实从娃娃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十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相关

     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和主题公园,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明确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城管执法、环境卫生、经贸、市场监督、文广电旅、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探索采取第三方监管、信息化监管、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三)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开展差别化收费试点。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

     (四)强化法规保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

     (五)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四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作需要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四类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经费,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合理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广、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1.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2.名词解释

     附件 1

      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 2019)、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 )》,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2021 年底前,结合实际统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示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四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分类类别。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以下任务均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并持续推进,不再列出 2 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区经贸局、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区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文广电旅局、经

     利用。

     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

     区经贸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推动全区公共机构 2021 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第一批 5 个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负责 7 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要按照标准逐步实施更新改造,2021 年底前,设区市至少完成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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