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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建议4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10-17 15:25:09

    基层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建议4篇基层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建议 疫情下乡村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我国乡村基层治理面临的主要法治问题为:农民公共卫生法治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建议4篇,供大家参考。

    基层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建议4篇

    篇一:基层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建议

    下乡村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我国乡村基层治理面临的主要法治问题为:农民公共卫生法治意识不强,乡村基层公共卫生法治人才不足,乡村基层公共卫生执法存在困难。为此,应采取以下破解之策:加大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乡村基层治理浓郁法治氛围;加强机构建设,夯实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人力基础和组织保障;加大对乡村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

      今年春节,当人们还沉浸在欢度佳节的喜悦之中时,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型冠状病毒已经迅速侵袭了我国大部地区,农历大年初一,随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召开,全国拉开了全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序幕。作为公共卫生问题出

     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毫无声息的出现在人类对于自身掌控自然和社会信心爆棚的今天,是对人类的一次“当头喝棒”,使我们避之不及。这次新型冠状病毒的肆意横行不仅严重影响了广大民众的生产生活,而且给患者带来了生理上的痛苦和极大的心理压力。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疫情当前,如何提升我国乡村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保障农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使乡村基层治理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稳步向前发展,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时代课题。

      一、疫情下我国乡村基层治理面临的主要法治问题剖析

      为了获得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关于乡村公共卫生法治现状的实证资料,笔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等途径对自己远在 XX 省 XX 市 XX 县 XX 镇的家乡的几个行政村的 69 个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所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从业状况、生活经历、受教育程度等各种情况分布都较为合理,所得到的各项调查数据应该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当地农村的公共卫生法治状况。

      1. 农民公共卫生法治意识不强

     自古以来农村地区就是熟人社会,“讲人情”的思想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农村村民世代毗邻而居,并且其中

     还穿插着错综复杂的血缘、姻亲关系,彼此之间具有非常深厚的感情。虽然由于当前随着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接受了城市文明的洗礼,传统的乡村社会模式受到不小的冲击,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依然固守着自己农村家园的老一辈村民的思想观念里,互帮互助、礼尚往来、注重人情等传统习俗依然根深蒂固。这种状况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民群众公共卫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即便明知亲戚邻居得了传染病,为了彼此之间的情谊也要前往看望,而且不做任何的防护措施,以表明对生病的亲戚朋友的不离不弃。更很少主动接受公共卫生法律知识的灌输和熏陶,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公共卫生合法权益,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哪些公共卫生法定义务。其根源在于农民公共卫生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公共卫生法律知识的贫乏和无知。在网络问卷调查中,仅有不到百分之十八的村民了解一些有关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法律法规。

      2. 乡村基层公共卫生法治人才不足

     当前,农村基层法治队伍存在着整体水平不高、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缺乏年轻干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能力素质不足等问题,很多地方乡镇司法所都只是二人所,且工作人员老化、后继乏人,工作力量明显不足。村民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务工作站等村级组织都缺乏专职法律人员,

     工作人员大多是由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农村志愿者等兼任,因缺乏系统、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从而导致提供的法律服务良莠不齐,质量无法保证。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差别的存在,使众多的高校法律毕业生在选择就业时不愿加入到农村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中来,从而导致乡村基层法律人才普遍缺乏,进一步拉低了乡村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3. 乡村基层公共卫生执法存在困难

     一方面,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公共卫生法律知识学习不到位,公共卫生法律知识欠缺,当前疫情下,暴露出其依法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另一方面,乡村基层公共卫生执法较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错误思想的影响,觉得大家都这样自己便也不以为然。在极少数地方暴力抗法的现象甚至时有发生,公共卫生行政执法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规范在广大农村地区根本就没有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有效实施,从而大大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

      二、疫情下我国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破解之策

      疫情当前,我们要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成功地打一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阻击战。

      1. 加大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乡村基层治理

     浓郁法治氛围

     作为推动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保障性工作,当前农村公共卫生法治宣传教育应当突破原有的方法和模式,创新性地开展公共卫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乡村基层治理营造浓厚的公共卫生法治氛围。一方面,深入开展乡村公共卫生普法工作。在普法方面,过去我国大多数地方存在着宪法、刑法、民法等一般性普法非常多,而像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等公共卫生方面的普法是少之又少。迅速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需深入开展乡村公共卫生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等形式,切实把公共卫生法律知识交给农民,让广大农民群众逐步了解到自己享有哪些公共卫生法律权利以及应当履行哪些公共卫生法定义务、疫情防控中哪些行为是违法、哪些行为是犯罪等公共卫生法学知识,逐渐养成自觉尊法、积极学法、认真守法、随时用法的法治思维和理念。当前疫情下,我们要重点普及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以案说法,让广大村民在耳濡目染中不断增强公共卫生法治观念和意识。

      2. 加强机构建设,夯实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人力基础和组织保障

     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加强机构建设,提供坚实的人

     力基础和组织保障,造就一批素质过硬的基层公共卫生法治工作队伍。首先,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法治机构建设,提升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乡镇公共卫生法治网络平台,加大基层人力、财力和物力向乡村基层公共卫生法治机构的倾斜。激励广大乡村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努力工作,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及时的公共卫生法律服务。其次,培育发展农村基层公共卫生组织,为乡村基层公共卫生治理法治化提供组织保障。农村基层公共卫生组织成员主要由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妇女代表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人员所组成,他们虽然原来各自具有不同的工作范圍,但由于他们自身所具有的大多来自于农民的一员的天然身份优势,容易与广大村民打成一片,所以可以为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在农村地区的有效贯彻落实提供一个合适的载体。

     3. 加大对乡村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

     疫情就是命令,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非常时期更要严格执法。乡村公共卫生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执法,不能执法不作为、少作为、慢作为。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米、面、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

     广大农村地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定有序。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员要进行严格问责。同时,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严格公共卫生执法,切实把握好执法的力度和尺度,心无旁骛地将法治作为解决疫情下乡村基层治理问题的压舱石、定盘星。切实防止出现借疫情防控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卑鄙恶劣行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最大限度地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控制疫情的蔓延,打一场漂亮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阻击战。

      痛定思痛,谁也无法预言,未来还会有下一位全新的病毒降临在我们地球上吗?但只要我们认真反省,找出隐患的根源,在法治的轨道上加强乡村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就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下一次隐患发生的风险。

    篇二:基层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建议

    化疫情防控中的社区治理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社区治理是落实、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最后一公里”。当前,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社区治理依然面临防控共识凝聚力弱、公共卫生资源短缺、特殊群体难以纾困、多元主体难以协同的困境。为了建立社区治理共同体这一坚强的防控堡垒,社区治理应在思想上筑牢“党建+”理念,凝聚居民防疫共识;在方向上强化“互联网+”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效率;在行动上积极社区公共卫生资源下沉,提升社区应急处理能力;在机制上完善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的相互协同体制,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社区治理成为落实、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最后一公里”。当前,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如何将重大疫情防控的压力转换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设,进而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已成为当

     前社区治理的重点问题。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最有效关口。把社区这道防线守住就能有效切断疫情扩散蔓延的渠道。

     一、社区治理的内在逻辑 (一)发展逻辑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实现国家治理总体目标的措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治理始终围绕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是提升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最后一公里”。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到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政策顶层设计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视。从社区治理政策的发展来看,2000 年发布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指出:“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明确了社会主义社区建设的共同体特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社会治理等一系列概念从“管理”转变为“治理”,社区治理的内涵和外延从单一的政府治理拓展为各类权力部门、公共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多向度相互影响,体现了公共事务相关主体对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平等参与和协商互动。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社会组织、企业,社会单位、居民等广泛参与的多元主体治理结构,促进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打造共

     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系统地总结了“中国之治”的 13项制度,社区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题中之义。社区治理需要坚持问题意识,围绕老百姓的身边事,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二)理论逻辑

     社区是具有共同价值观的人所组成的社会团体。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空间的向外延展使传统的封闭社区逐渐被开放的社会体所取代,社区作为共同体的形态也经历了从封闭的地域共同体走向开放的社会共同体的发展历程。现代交通通信手段的革新改变了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互联网的出现进一步加强了人们跨地域空间的社会联系。正如鲍曼所言,“失去共同体,意味着失去安全感;得到共同体,如果真的发生的话,意味着将很快失去自由”。社区作为人与人之间共同的生活空间,在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同时,亦成为现代社会人们重构彼此间关系的重要载体,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存在于空间意义上边界划分已无实际价值,社区的真正意义是借于此所形成的对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等情感联系纽带。社区治理的意义也日益凸

     显为在“国家——社会”二元治理结构下解决个人与集体、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个体生活与公共生活之间矛盾与沟壑的具体方式。社区治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必将持久地存在于社会生活内部。

     当前,新冠病毒已波及全球众多国家和地区,成为需要全人类团结起来共同抗击的常态化重大疫情。社区作为外方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关口,不仅是全体成员共享治理成果的利益共同体,更是所有人休戚相关、生死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面对疫情防控的重大考验,社区治理能力与疫情防控效果密切相关。

     二、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 (一)难以凝聚防控共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发达城市对劳动力的巨大需求产生了各种拉动力促使人口的转移,社区聚集着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血缘关系的陌生个体,使社区成员的构成呈现出“异质化”的特征。成员结构的复杂弱化了社区生活的共同性,呈现出千姿百态的居民生活形态。人员流动的加速促进了社会的分化,也打破了传统的社区生活规则。邻里之间缺乏共同生活的目标、兴趣和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产生了陌生感和防备感,社区成了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

     的人群汇集的“机械结合”。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一些居民隐瞒真实行程信息,欺骗调查走访人员,编造虚假的身体健康信息,隐瞒已出现的发热和咳嗽等症状;有的疑似病例蓄意隐瞒密切接触者行踪,放任家人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某些归国华人公然抵抗隔离观察规定,导致发生了病毒扩散的恶性公共危机事件。毋庸置疑,全体居民的主动配合是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的基础,任何藐视公共利益的行为势必干扰和降低社区治理工作有效性。膨胀的自我意识和自私自利的行为导向破坏了社区疫情防控整体的协同格局,阻碍社区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公共卫生资源短缺

     作为居民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网底,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对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社区防控和关口前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自疫情暴发以来,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领域供给不断反映出资源不充足、分配不合理、保障不平衡的问题。据统计,XX 年,我国诊疗量从 X 亿人次增加到 X 亿人次,增长 X%;同期的执业医生从 X 万增加到 X 万,仅增长 X%。在我国,公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属于差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社区医院既没有独立自主的人事聘用权,也没有薪酬决定权。然而,由于社区基层卫生医疗行政级别低,与同处于公益二类的公立医院相比,

     医务人员的薪酬缺乏弹性,工资待遇偏低。此外,受编制限制,社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向上流动的空间有限,专业医疗岗位缺乏吸引力,很难留住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从我国医疗卫生的供给情况来看,居民医疗卫生供给的核心是具有丰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二甲、三甲医院。与这些医院相比,社区医院缺乏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疫设施,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不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结合能力差。人们通常選择高级别的医院或者定点医院进行感冒症状以上的医疗求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疫情防控中未起到实质性的排查监测作用。

     (三)难以纾困特殊群体

     复杂的人员结构和人员异质性特征衍生出复杂多样、层次不一的公共需求。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和隔离措施的实施,社区产生了一些特殊群体:低保家庭、独居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残疾人、无人抚养的事实孤儿……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妥善安置和照顾特殊群体是对社区治理执政温度和精细化水平的考验。然而,社区作为非行政的组织形式,在统一调配资源构建救助体系的问题上,既不能通过组织制度和奖惩措施将所有成员纳入其中,也不能通过契约关系将居民与社区联结起来。如何精简办事流程,加强对特殊群体的走访探视和帮助,

     启动社区救助体系,帮助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特殊群体代购生活用品、常用药品,提供就医支持和经济援助等是常态化疫情中社区所面临的重要治理问题。

     (四)缺乏多元主体间的有效协同

     社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机构,存在居委会,工作站、业主会、物业公司、社工服务机构和广大居民等多元治理主体。由于利益诉求的差异,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行为方式和治理机制存在较大差异。居委会接受街道的行政指令,是社区中的行政主体,居委会所主导的社区公共事务和社会生活构成了社区的行政化治理体系,其行为逻辑遵循命令与控制的原则;物业公司围绕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开展活动,是典型的市场主体,遵循“选择与竞争”的基本逻辑和自由竞争法则;广大居民、业主委员会以及非营利的社工服务机构是社群主体的代表,遵循“认诺与遵从”的原则,通过共同的价值观与社会规范来协调活动。由于多元治理主体实力不均衡,社区治理常常受到精英力量的主宰。当行政力量过强时,行政力量可能跨越权力界限过度干预对市场或社会力量,从而产生权力的错位和越位。社会力量由于经常处于非组织形式,是社区治理的模糊地带,欠缺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有效途径,治理效能较为低下。然而,在社区治理的实践中,单独依赖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和社群机制就能达到善治目标的实例并不

     常见。社区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并非相互替代的关系,需要相互之间的配合与协同,如何构建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协同效应,将对防疫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成效产生直接的影响,是考量国家防疫政策在基层治理中落实的关键。

     三、社区治理共同体疫情防控的路径探讨 (一)强化“党建+ + ”理念,凝聚社区防疫共识

     1.广泛宣传,发挥制度优势。发挥社区党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作用,提高社区治理政治站位,发挥党员的带头示范效应。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社区一线。创新宣传方式,运用通俗易懂、最接地气的明白话向人民群众宣传抗疫、防疫知识和政策法规。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进、共克时艰的优良传统和优良家风,营造良好的防疫道德风尚,培养居民理性自觉、勇于担当、合作互助的共同体精神。

     2.依法抗疫,严格管控违法行为。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0年第 1 号公告已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于任何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拒绝强制隔离、疑似感染者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

     者不服从管理、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编造和传播谣言、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捏造事实诽谤医护人员等行为均依法进行惩治。社区党建工作者应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遵法守法。广泛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尊重科学,消除恐慌情绪,不传谣不信谣,更不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严格做好各项卫生和防控工作。引导居民戒除不良生活陋习,减少聚集,传统节日活动以及婚丧嫁娶等都应从简。

     3.完善责任机制,保护群众生命安全。采用“纵横交错、联防联控”的责任管理机制,在纵向上构建“社区(村)书记—网格员—楼道长—家长”分级管理机制,确保防疫責任落实到人;在横向上建立“居委—物业—社区医院—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具体的突发或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具体的防控工作流程,提升社区卡口防守标准化水平,明确责任划分,有效推进社区防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原则,积极关心患病和生活困难的居民,为成员提供物质资源和精神支持,引导居民之间相互帮助、相互信任,让社区成为居民疫情防控的精神家园。

     (二)强化“ 互联网+ +” 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效率

     1.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疫情监测效率。加强互联网的技防服务能力,发挥信息化手段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是缓解社区疫情防控压力,提高社区疫情防控效率的有效

     途径。大数据在病源追踪、疫情监测和防控中有力地提升了社区政务对疫情态势的研判和防控部署效率。疫情暴发后,很多地区采取了大数据的手段进行疫情防控。在广州,疾控办联合企业推出“穗康”小程序,市民和来穗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申报登记本人 14 天内离、返穗情况及健康状况。在山东烟台自贸区,为了监控社区人员的流动情况,社区以数字信息化为手段对社区人员流动施行电子凭证管理,他们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通过电子凭证介质建立防疫工作管理后台,收集了所有社区居民的身份信息,居民出入小区须通过硬件设备核销电子凭证,工作人员在管理平台上可立即确定人员的身份。通过大数据的信息网络平台,工作人员完成了对该区域 22 个社区、近 2 万人户籍居民的追踪、健康监测、防疫宣传和封闭化管理等多项工作。大数据加强了社区间疫情监控的联动效应,提升了社区精准防控水平。通过百度地图等程序收集收集人员流动数据,密切监控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行动轨迹,通过使用“健康码”管理重点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帮助居民了解疫情动向,助力复工复产。

     2.积极发展在线诊疗,拓展居民就医渠道。为解决居民就医困难,降低交叉感染概率,弥补社区医院水平不足的问题,社区可积极发展在线诊疗业务,充分运用现代化医疗信息手段,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免费互联网诊疗或线上咨询,并为慢性病患者开诊疗处方,利用互联网进行居家健康检测

     和联网诊断,社区医院可针对隔离对象、疑似病例建立“监护医生”一对一监测服务制度,通过电话、APP、微信为病人开展咨询和随访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线问诊、在线诊疗的需求。在保障方面,进一步推动在线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畴,为在线诊疗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3.搭配物联网,保证居民正常生活。在居家隔离的场景下,推动物联网建设将成为满足居民正常生活的重要保障措施。社区应积极运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势,打通农副产品直供家庭的供应链,组建新型城乡供销社,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 和边缘计算平台建设,打造智慧社区。稳定居民消费,加快释放新兴的消费潜力,更好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进一...

    篇三:基层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建议

    期间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疫情期间,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团结带领全体党员民警、辅警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战斗胜利的坚强政治、组织保证。笔者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疫情期间基层党建工作,浅谈几点思考。

     一、疫情期间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面对突发疫情,大队快速进入战时状态,党组织紧急组建大队党员民警、辅警成立防疫党员先锋队。但由于任务重、时间紧,党组织在动员引领工作上存在不够细致、充分的情况,导致部分党员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时,对上级疫情指示精神领会仅停留于行动上,未及时认识到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疫情工作前期,各值守任务派出警力较多、较

     分散,缺少统筹,使冲锋在前的党员同志在实际工作中会缺失组织归属感。

     二、防疫期间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必要性 (一)做好思想引领,增强必胜信心。对上级指示及疫情的思想认知,是指导科学、有效防控疫情的先决条件。及时做好党员民警、辅警的思想动员工作,能使全警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增强行动自觉,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担当,增强“用我必胜”的信心。

     (二)发挥组织优势 ,增强党员斗志。基层党组织是党员生活工作中的坚强后盾,只有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强化好战时党组织管理,通过将参战党员全部纳入一线组织并实行统一管理,把党组织生活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更好的让党员同志全身心的投入到战“疫”斗争中。

     三、加强防控疫情期间党建工作的意见与对策 (一)强化思想教育。大队坚持“大战之前、思想先行”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党员民警、辅警思想发动、教育引领、思想疏导等工作。一是加强战时动员。党支部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理念,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

     前最重要的任务,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召开了动员会和部署会等,深入开展战前动员、战时推进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引领。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和自学相结合,在线开展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上来。组织党员民警围绕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必要性、急迫性,增强全体党员民警的服务意识和党性观念,确保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思想疏导。密切关注、掌握队伍的整体思想动态,关注民警、辅警的心理健康。大队支部班子成员每日至一线工作岗位检查督导工作,与值勤警力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教育引导、思想疏导工作,进一步提振士气,确保广大警务人员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来。

     (二)强化队伍建设。大队党支部是一支纪律严明、团结奋进、作风扎实、潮气蓬勃的战斗队伍。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大队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科学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党员先锋队”,引导全体党员全力以赴投入工作。一是发挥核心力量。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指导、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协作,每日确定一名带班领导,统筹全大队警力安排、工作成效、研判材料等内容,带头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紧盯进度、抓落实。

     充分发挥班子的“主心骨”的核心作用,当好标杆领好队,增强党员归属感。二是灵活组织生活。疫情工作开展以来,党员同志都赴一线执勤,且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因此常态的全员集合式的“三会一课”模式不符合实际工作。大队灵活开展组织生活,通过在线学、自学、各执勤点小范围学等多种模式,学习了中央、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疫情防护知识等内容,把党的组织生活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结合,增强全体党员的向心力、凝聚力、号召力。三是强化岗位荣誉感。在工作中,成立了党员先锋队、示范岗,通过誓师动员、提交请战书、表彰先进人员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一线参战党员民警、辅警的荣誉感,寻找先进模范代表作为典型案例宣传,开展大队内的“亮身份、比作风”活动,发扬敢打必胜、连续作战的精神,全力做好高速卡口管控、集中医学隔离点 24 小时值守任务、应急处突、巡逻防控等各项重点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战时关怀。大队党支部认真落实暖警惠警的各项措施,把组织关怀和温暖送到一线民警、辅警的心坎上,确保参战党员能够以最佳状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一是优化警力配置。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科学布警、合理用警,尽最大可能避免疲劳用警,同时保障单位备勤警力,以备应对突发情况。关爱民警、辅警生活安排,确保大队一线警务人员及时就餐、吃热吃饱。二是做好后勤保障。为大队

     一线警务人员配备齐全防护装备,确保参战民警、辅警得到良好的防护措施。并以党员领导干部前往一线慰问、沟通等形式开展谈心交流、心理疏导活动,进一步缓解一线警务人员的心理压力。三是解决实际困难。支部班子成员及时了解掌握民警、辅警的实际困难,采取务实、贴心的举措,做到“党员有需求、组织有回应”,积极当好党员的坚强后盾。让党员全身心投入到防控工作中,进而更好地发挥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篇四:基层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建议

    防控中 基层治理 存在 的 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城乡基层社区作为衔接国家与社会的治理系统,被迅速动员起来,成为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但同时,“疫情是一面镜子”,反映出疫情防控中基层治理体系运行的短板和不足。

     ☆ 法治精神和思维未得到充分的遵从 为应对疫情风险,各地进入战时应急秩序,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出台了封闭社区、隔离处置、物流管理等限制性政策,获得广大民众的支持与配合。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个别地方 出 现 了 “ 去 隐 私 化 ”“ 方 法 极 端 化 ”“ 行 为 暴 力化”“扩大化”等违法管理现象。

     客观地讲,疫情所造成的心理恐慌以及防疫要求的压力传导,使得基层更加偏向严格、严厉的属地管控措施;而危机时期,上级放宽了对基层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加强社会对违规行为的管束力度,这赋予基层更多、更宽泛的行使执法权空间。但是,个别地方缺乏对法律和国家政令的必要敬畏,出于机械刚性、“一刀切”、简单粗暴的管理思维和行为方式,置基本法治精神于不顾,恣意妄为,采取地域歧视、过度限制通行、扣留物品、暴力管控等非理智的执法手段。

     这些有损人格尊严保障、违背基本法治原则的执法行为,虽然出发点是保障应急状态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简单粗暴行为不仅影响到基层的政社关系,埋下社会矛盾的隐患,甚至可能会造成社会冲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依法治国制度,伤害了民众对基层治理法治精神的信任基础。

     ☆ 疫情防控暴露出基层治理的能力短板 基层治理位于国家治理“末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受限于基层的地位和现有体制设计,抗击疫情中的基层治理存在一系列制度缺陷,也暴露出基层治理能力短板,影响到基层治理的有效性。

     首先,权责关系不对等,权责分立,降低了基层对复杂治理环境的回应能力。尽管行政系统运行倡导简政放权原则,但基层运转的基本情形是“事”与“权”的张力存在,表现为“有限权力,无限责任”“事权下沉,实权上移”,基层回应“一线”问题时被授权可动用的决定、执法、财政、资源、协调及考核权力十分有限,在发现问题与其解决问题的能力之间形成了缺口,影响反应和处置的快速性。同时,由于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系统狭窄,基层声音微弱,甚至有心无力,对来自一线问题性质识别、判定、裁决存在时滞性,使得本具属地信息优势的基层对复杂多变环境的适应和回应能力欠缺。

     其次,社区居民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目前社区防疫系统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方式推动,在人力配置上主要依托社区工作者、干部下沉社区和社区党委、居委会动员党员志愿者的调集,其他治理主体参与协同治理并未得到有效跟进,社区社会组织亦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这样情况下,面对来源多重、头绪繁多、压力繁重的工作任务,社区工作者千头万绪,精力分散,难以聚焦于服务功能。同时,社区工作的职业化水平与精细化管理能力不高,社区工作者难以获得物质激励与心理认同等,也是造成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偏差的重要因素。

     最后,依赖技术治理,技术工具使用表面化,忽视线下实质性社区互动及群众工作能力。技术工具需要服务于为居民分忧解决问题,有效动员、联系、组织居民,形成社区治理合力的目标,而非追求工具本身的目的。但是,一些社区技术工具使用的目标被置换,社区网格和数字平台仅限于上报数据和问题,满足于自身被考核要求的工作量,而不是运用社区人际网络,扎实地做好联系与服务群众的细微工作,构筑有韧性的社区自我管理和协同治理的平台,这使得基层治理偏离社区内涵式发展的轨道,造成基层工作脱实向虚,“内卷化”成为形式主义。

     ☆ 形式主义问题困扰基层治理

     党和政府始终如一地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反思形式主义带来的危害。然而,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基层依然遭遇到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问题。最让基层工作人员头痛不已的恐属“表格抗疫”,统计、填写、上报“三板斧”。在征询信息过程中因要求的口径不同,致使相当多的数据重复填写,同一数据重复性填报问题较为严重;而个别基层干部理想信念淡漠,为规避矛盾,罔顾事实,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瞒报漏报,推诿责任,加剧了基层形式主义问题。

     形式主义顽疾给基层带来沉重的压力,使基层偏离解决问题的工作重点,也让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奔命,苦不堪言。形式主义核心特点是隐匿性,更有甚者以遵循公共利益和遵守规章制度为名,“一刀切”,脱离实际;兴官僚做派,做表面文章;遇事推诿,政绩观扭曲;唯上而不唯实,等等。这不仅损害基层工作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真抓务实的价值导向,还逐步侵蚀着基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与责任担当意识。

     ☆ 居民参与意识薄弱且自主治理能力没有得到充分释放 社区疫情防控基本上依靠行政动员模式推动,依赖于基层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这反过来衬托了社区自治秩序的无力,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意愿和能力偏弱,参与治理的意识普遍不强。在现实中,我们看到,只有一部分社区党委、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积极行动,盘点社区居民实际困难,对接居民需求,发动社区志愿者,自谋方法获取稀缺物资,组织了较为有效的社区自救,而许多社区都少有实质性的社区防疫参与,仅是依循行政管理办法。

     居民参与及自主治理意识不足,是基层长期没有突破的瓶颈问题。目前,社区治理处于比较严重的行政化状态,社区常常被作为基层治理的基本行政单元,居委会及社区工作者角色地位尴尬,从属于政府科层组织,其工作职责主要是承担科层组织下达和派发的工作事务,但同时其所获得的赋权和授权极为有限。这种社区治理的权力结构,使得 社区居

     民自治组织角色转身困难,难以将主要精力投放到关注社区共同体的治理问题及其涉及的利益,运用创设议题、协商议事、社会组织创投、邻里互动等工具,组织居民参与社区自主治理等治理活动之中。不推动社区自主治理,就无法摆脱基层治理中居民主体观念、个体责任与共同体规则意识淡薄,政府大包大揽、基层干部被质疑又无力应对的循环往复状态。

     疫情防控常态下, 如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检视疫情防控中基层治理暴露的主要问题,目的在于反思治理的得失,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国家治理制度设计对于基层治理改革的重要性。在后疫情时代,应通过进一步赋权、分权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基层治理对社会需求的回应性,激发社区治理的自治活力,有效动员居民参与,增进居民主体性观念,全面提升我国基层治理的效能。

     ▲ 强化基层执法的法律底线意识与法治思维 反思疫情防控时期偏离法治轨道的执法现象及其产生机理,更加凸显国家治理加强法治建设,彰显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提升基层治理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更是一项任重道远的艰巨任务。

     一方面它要求基层执法者面对相对人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视同仁的基本法律精神,遵从合法合规和正当程序的执法原则,不断增进执法行为的规范程度,提高基层执法的公正性。

     另一方面它要求执法者建立基本权利观念的伦理排序。作为对行政相对人行为主体实施法律裁决的基层执法,其倚重倚轻的行为选择和对公正性的价值评判,实际上折射出执法者在多价值冲突中的伦理观念排序,反映出执法者在依法合规基础上把握执法合理性的能力,这涉及到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观念及其认知,包括隐私权利、人格尊严权利、免于歧视权利等价值的尊重,包括对行为基于善恶动机的判断,包括用人性化的方式处理纠纷问题。

     ▲ 平衡自上而下推动与自下而上创新的关系 疫情防控非常时期,主要依靠党和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决断、工作指导、任务分配、资源整合形成集中统一、快速有力的目标和行动。但同时,各地情势的差异化以及治理问题的独特性,又势必要求各地根据自身状况,选择适应自身需要的灵活性施策方案,以提高针对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必然要求经由授权和分权,增进自下而上的自主性创新能力。

     对于基层治理而言,自下而上的创造性在于充分认同基层了解问题事实、掌握一线信息并拥有社会网络资源的优势;重在关注基层发现并提出的问题,倾听基层的倡议和建议,将重要问题吸纳到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之中。另外,还应自上而下地鼓励基层探索和实验,激发基层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容忍探索中非主观恶意的错误。只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治理协力,才能使基层治理“一刀切”、“形式主义”、被动作为甚至不作为等问题得以改观。

     ▲ 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破解基层治理 “ 条块矛盾 ” 及“ 碎片化 ” 问题 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最低层的属地管理组织,处于条与块管理的交汇点上,承担着条线下沉与属地所有的多重管理事务,由此产生责权分立以及诸多形式主义问题。克服基层治理的体制性矛盾,需要不断深化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更进一步合理配置行政组织的职能、权力、责任、资源,从制度上保证责权匹配相称。

     一方面,通过大部制、“放管服”等简政放权改革,理顺并整合管理职能,在纵向层级上更加清晰基层治理的服务主责和履职边界,界定区县、街乡、社区的责任关系,逐步走向法定化的权责配置;另一方面,运用联动协同治理机制,应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技术优势,整合治理资源,分享信息,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渠道,避免基层治理的多头、重复管理的弊端,提高基层治理的效能。

     ▲ 以党建引领为支点,撬动并发展社区居民的自主治理

     在党建引领下,运用社区得天独厚的社会关系网络,将社区多元的治理主体有效动员和组织起来,推动居民参与到社区问题解决和社区事务管理之中,防止社区高度“行政化”与“悬浮化”,增强社区自主管理的能力,是构建社区共同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方向与重大任务。

     在治理模式上,一些社区探索出党建引领的治理模式,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社区社会功能重建目标相互交织的路径,撬动、组织社区治理力量,推进社区协商共治机制的形成。在治理途径上,社区挖掘带动居民的积极分子资源,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征集、倾听意见,搭建需求表达和协商议事的平台,最终达成社区议事规则与居民公约,激活社区的自治能力。

     ▲ 改善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环境,释放多层次的激励措施 基层治理制度运行最终需要“人”的行动及其执行能力,缺失“人”的动力和责任感,都可能使制度“饮鸩止渴”。基层工作人员处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同时对民众诉求“有求必应”的工作场景之中。高强度工作压力、多维度考核要求、监督力度加强、职业发展进路狭窄等多重因素,既强化了基层工作人员竞争性,也造成了他们职业倦怠,如动力不足和枯竭感等等,影响队伍的稳定性和进取心。

     因此,在加强责任约束、伦理教育的同时,党和政府也需要给予这支队伍多方面、多层次的关怀和激励,为其提供良好的从业环境。除资源下沉、福利改善和职业空间拓展,可采用的激励工具还包括:在法律范围内更多授权,鼓励基层针对现实问题的管理创新行为;建立有效容错机制,让基层工作人员敢干事、干成事;肯定、认同基层工作人员的付出,增进信任;以及增加基层工作人员在职培训的机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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